新都区关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工作的自查报告
成都市:
新都区委、区历年来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设施的需求,认真做好基础设施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近两年我区有区人民审判法庭建设,并将启动区拘留所项目建设,现按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础设施建设领导机制建立情况
新都区人民审判法庭建设成立了建设领导小组,由院党组、院长杨咏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跃武任副组长,成员分别由处、办公室、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简文彩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项目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
新都区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由区划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由财政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列入财政预算。区人民审判法庭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资金已按年度建设计划列入区财政预算。新都区拘留所项目已落实用地,建设资金已列入2011年区财政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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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区也将根据项目建设需求,落实项目用地、资金等建设条件,充分保障项目建设。
三、加强项目管理采取的措施
新都区基础设施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预算内投资项目和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和管理规定,项目决策做到民主科学,严格执行土地、规划、环保等规定,履行项目建设前期审批手续,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资金管理,确保预算内投资和性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1、建立项目决策机制,确保项目决策民主科学。 新都区投资项目实施区办公会议、区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逐级会研审查机制,投资项目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咨询决策机制,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管理机制。新都区人民审判法庭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和区拘留所项目按照区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程序科学决策。
2、坚持基本建设程序,完备项目建设手续。
新都区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在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规划、招投标等各个环节都认真执行相关和管理规定,办理各项建设手续。新都区人民审判法庭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经成都市以成发改审批[2009]1139号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新都区建设局以新建[2010]182号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新都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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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发改投资[2010]110号批复项目投资概算。该项目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评批复等建设手续,项目正在报建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新都区拘留所项目经逐级会研审查后,正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3、切实落实“四制”,规范项目管理。
新都区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4、加强项目建设现场管理,推进项目建设。
新都区人民审判法庭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区级重点项目管理,项目业主会同区建设局、区重点办等相关部门密切关注项目建设,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如期竣工。该项目已于2011年6月开工,正在进行基础施工,计划2012年3月完成主体施工,目前施工顺利。
5、强化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新都区人民审判法庭项目已下达预算内投资计划30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00万元,严格按照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由区财政集中支付,确保预算内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四、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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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区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尚需加大投入,建议加大预算内投资和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为法制社会的深入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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