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松滋市国税局
原小堰当碎石厂是湖北省德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出
资购买的,原公司的住址在南海镇建设路2号,税务主管机关是新江口国税分局,实际公司从2011年7月25日购买小堰当碎石厂后,就在碎石厂办公经营。湖北省德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已经办理了住址变更手续,由原来的南海镇建设路2号变到斯家场镇小堰当村八组,税务主管机关由原来新江口国税分局主管变为现在刘家场国税分局主管。原小堰当碎石厂已以覃兆洪的名子办理纳税申报,现特申请注销覃兆洪的税号422422195612220059。以后就是湖北省德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刘家场国税局办理纳税事项。 特此申请!
湖北省德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