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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检验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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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检验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规定菌落总数的检验方法按标准化进行操作。 2.0适用范围 食品检测室微生物检验 3.0术语 (无) 4.0职责 微生物检验员负责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 5.0工作流程图(无) 6.0内容及要求 6.1 设备和材料 6.1.1 生化培养箱(36±1℃) 6.1.2 冰箱:0~4℃ 6.1.3 恒温水浴锅(46±1℃) 6.1.4 电子秤 6.1.5 刻度吸管: 1ml和10ml 6.1.6 三角瓶:250ml和500ml 6.1.7玻璃珠:直径为5mm 6.1.8 平皿:皿底直径为90mm 6.1.9试管:18×200mm 6.1.8 酒精灯 6.1.9 镊子 6.1.10 75%酒精棉球 6.1.11 净化工作台 6.2 培养基和试剂 6.2.1 营养琼脂培养基 6.2.2生理盐水:(0.9%浓度)定量分装于锥形瓶或试管内。 6.2.3乙醇:(75%) 编写人/日期 修改标志 审核人/日期 修改次数 批准人/日期 修改人/日期

菌落总数检验作业指导书 6.3 操作步骤: 6.3.1样品处理 6.3.1.1 成品直接吸取5ml于灭菌平皿中;半成品、水样以无菌操作直接吸取1ml于灭菌平皿中;原材料、成品复检及一些可疑样品可以视污染情况作不同的稀释处理。 6.3.1.2样品稀释方法: A、以无菌操作取检样25ml于225ml灭菌生理盐水中,经充分振摇作成1:10的均匀稀释液。 B、用1ml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液1ml,注入含有9ml灭菌生理盐水的试管内,振摇做成1:100的样品稀释液。 C、另取1ml灭菌吸管,按上项操作顺序作10倍递增稀释度,注意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1支1ml灭菌吸管。 D、对检样污染情况的估计,选择2-3个适宜稀释度,分别在作10倍递增稀释的同时,即以吸取该稀释度的吸管移1ml稀释液于灭菌平皿内,每个稀释度作两个平皿,对污染程度估计不明确的样品,应将原样品也作平板计数。 6.3.2接种培养 6.3.2.1 样品移入平皿后,将冷至46℃的营养琼脂培养基倾注入平皿约15-20ml,并转动平皿使混合均匀。 6.3.2.2 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置37℃生化培养箱内培养48±2h,取出计算平皿内菌落数目,乘以稀释倍数,即得5ml或1ml检样中所含的细菌菌落总数。 6.3.3 菌落计数 6.3.3.1 平板菌落数的选择 选取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平板作为菌落总数计数标准。 6.3.3.2稀释度的选择 A、 应选择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稀释度,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 B、 若有两个稀释度,其生长的菌落数均在30-300之间,则视二者之比来决定。若其比值小于2,应报告其平均数,若比值大于2,则报告其中较小的数字。 C、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 编写人/日期 修改标志 审核人/日期 修改次数 批准人/日期 修改人/日期

菌落总数检验作业指导书 D、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 E、若所有稀释度均无菌落生长,则以小于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报告之。 F、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之间,其中一部分大于300或小于30时,则以最接近30或300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 6.3.4 菌落数的报告 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其实有数报告;大于100时用二位有效数字,在二位有效数字后的数字,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 7.0相关文件 7.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8.0质量记录表单 无 编写人/日期 修改标志 审核人/日期 修改次数 批准人/日期 修改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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