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违章处罚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违章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控制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督促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自觉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进而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使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三章. 违章管理范围及对象
违章及事故处罚范围:本公司范围内所有员工。
违章及事故处罚对象:生产过程中,不注意安全、冒险作业、违章操作行为以及违章指挥行为。
第四章. 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原则
1 、采取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章性质采取制止、纠正、教育、警告、罚款手段。
2 、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检察制度》规定,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发现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将对违章人员进行相应处理,并作日常安全检查记录,以备日后查阅,相关人员必须配合。
3 、违章罚款单开出后,须告知行为人,由行为人签名确认,并交行政人事部执行。如行为人无故拒不签名,可按不服从管理论处。
4 、对违章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根据事实为依据,公正处理。
5 、受处罚人认为处罚不当,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工业安全小组进行申述,由工业安全小组进行最终裁定。
第五章. 违章处罚
1. 有下列行为之一,未造成不良后果,安全管理人员、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有义务制止、教育、纠正,有权进行教育、警告。
(1 )施工现场穿拖鞋,进入场地要不穿上工作服。 (2 )在施工现场,相互嬉戏、打闹而影响安全生产。 (3 )将手动叉车当滑板车用。
(4 )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左顾右盼。 (5 )产生颗粒物飞溅作业,而未戴防护眼镜。 (6 )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7 )一般违反所从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行为。
2. 有以上行为,对警告、教育敷衍了事,不积极改正,安全管理人员、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皆获授权对行为人罚款人民币10 元。
3. 有下列行为之一,发现一次,安全管理人员、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皆获授权直接对行为人罚款人民币10元。
(1 )操作可导致重大伤害事故的大功率旋转机床时,戴手套、未扣袖口、衣襟敞开、戴围巾、戴领带、长发披肩外露。
(2 )操作特种设备(设施)超速、超温、超负荷运行。 (3 )厂内机动车辆(电动、柴油叉车)行驶时违反规定载人或超载货物。
(4 )未经直接上司同意私自开动非本工种、本岗位设备。 (5 )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开电源或测量工件时未停止设备运作。
(6 )操作冲、剪、压设备,用脚踏开关控制时,手进入危险区域作业时,脚没离开脚踏开关。
(7 )攀登吊运中的物体或在吊运物体下行走。
(8 )检修电器设备(设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警示牌操作。
(9 )发现隐患未及时排除或上报,冒险作业。
(10 )危险作业未设置警戒区或未挂警示牌等安全措施不落实。 (11 )高空作业时未系安全带,随意向下抛掷对象、工具,使用高空作业平台时,未将支撑脚打开支撑牢,设置安全警示牌。
(12 )在易有坠落物体下方作业时,未戴安全帽。
(13 )在情况不明时,开启或关闭动力源(电、气、油等)。
(14 )机械运行时,不停机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15 )将危险物品随意摆放或危险化学品不做任何标示和警示。 (16 )违反吊机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
(17 )进行通天吊作业时,不及时关好护栏,冒险靠**台边缘。 (18 )身为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不采取措施。 4.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造成不良后果,发现一次,根据性质,安全管理人员、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皆获授权建议公司对其最低罚款人民币20 元。
(1 )不服从上司或安全管理人员之管理或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 (2 )严重违反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3 )在禁火区域未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违章明火作业、吸烟。
(4 )违章指挥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5 )故意拆除或破坏设备的安全照明、信号、仪器、仪表、防火防爆装置和各种警示装置。
(6 )在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指定整改负责人无故不按时整改。
5. 对屡犯不改,抗拒安全管理者,安全科将建议车间将该人调离原岗位,情节严重者将建议公司予以无偿解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办法2015-09-15 17:57 | #2楼 为加强公司管理,进一步规范生产、管理,明确各级员工劳动义务,维护 正常的管理次序和生产次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1.1 公司本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为原则,纠正违纪违规行为。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1.2 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罚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依据本办法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以书面形式给予处罚。
1.3 公司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管理,享有向上级部门检举、投诉的权利。
二、职责
1 、生厂部领导可依据员工的违规情况并在有关证据证明充分的前提下书面向公司领导提出处罚建议。
2 、部门主管可依据本部门员工的.违规情节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前提下书面向公司领导提出处罚本部门员工的建议。
3 、管理部公司员工违规处罚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并根据申请内容进行跟踪调查。负责员工处罚材料的处理和执行处罚决定。
4 、管理部负责员工处罚的核准及员工复查申请的受理和跟踪调查。
三、处罚的种类
1 、口头警告; 2 、书面警告; 3 、经济处罚; 4 、解雇。 四、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和处罚
1 、员工有下列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破坏商业信誉的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1.1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窃取本公司的货物、客户资料、生产资料、人事档案、技术(设计)图纸及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电子文件的。
1.2 违背公司利益在公司内、外散布谣传、恶意中伤、破坏客户形象,使公司商业信誉遭受重大损失的。
1.3 因管理失职导致货期延误或因质量原因被客户退货,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2 、因下列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及影响公司形象的,视其情节分别给予相关人员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雇:
2.1 上班时间喝醉,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因此造成严重影响的视情节罚款 50-200 元。
2.2 在厂区打架斗殴的,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
2.3 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汹酒,破坏宿舍正常休息次序,给以警告或罚款 20 元;
2.4 造谣诽谤、恶意中伤、毁人名誉的。威胁、恐吓上司或同事及煽动或积极参与恶意怠工、闹-事,造成部门生产混乱,视情节给以警告或罚款 50 元;
2.5 不服从部门主管领导调派工作,漫骂主管,不服部门管理恶意报复他人,给以警告或罚款 50 元;
2.6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或安全隐患的,视情节给以警告及罚款 200 元或解雇;
2.7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物料或货品报废数量较大的,部门返工率过高,货品质量低劣,造成生产成本增加的,视情节给以书面警告及罚款 100 元或解雇;
2.8 玩忽职守,隐瞒工作过失以致延误工作的,造成损失的,罚款 50 元 ;
2.9 违规操作,商家投诉二次以上者,罚款 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