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工作落实和制度落实力度不够,存在抓而不紧、不细等问题。工作中存在着“浮、散、粗、虚”等方面问题。工作效率不高,满足于在机关开会、批文件、听汇报,看起来忙忙碌碌,实际是工作不实。在制度执行方面存在一定欠缺,注重在制度制订前开展专题调研,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但对制度下发实施后的关注度不高,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查机制。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存在先紧后松的现象。
二是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存在走马观花现象,解决的实际问题与基层期盼有差距。近年来,领导班子成员调研时间和数量虽然均已达到或超过规定的要求,但还存在对基层情况的掌握不够细、不够实、不够多的问题。在调研过程中,存在走过场现象,听汇报、看材料的时间占调查研究的比重较大,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还不够。有的同志认为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多年,对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熟悉,对待需要调查研究的事物和问题,没有抱着追根求源,探索解决办法的目的,而是停留在表面上。对新形势下如何妥善解决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不深入,形成有份量和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不多,对基层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力度不够。
三是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特别是在开展批评方面存在老好人思想。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讲真话、讲实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在民主生活会上谈工作多,触及思想少;讲班子和个人成绩多,讲问题比较少;往往注重讲现象不注重讲本质,讲客观原因多,讲主观原因少;谈自己分管工作多,谈班子整体工作少;自我批评往往谈体会,谈表面现象,不敢暴露思想,不敢触及问题实质;相互批评提希望多,或是模棱两可的语言,轻描淡写。
四是在职级待遇方面,有时存在与公、检、法等机关攀比思想;在对外接待方面还存在怕失面子、怕礼数不周、招待不好等想法,与规定还有一定的差距。在系统中,公、检、法部门从机构规格到工作权限,从经费保障到干部待遇,都比司法局要高,总认为同样是部门,同样肩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而公、检、法部门处于强势,司法局却处于弱势,一定程度上存在攀比心理,这种思想或多或少影响了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合作。
五是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力度不大,有等待观望的现象。目前,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发展还不平衡,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制隔离戒毒人数总量高位运行,强戒人员构成日趋复杂,教育改造难度加大,保持场所安全稳定和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够,在创新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载体、工作理念的上还比较欠缺。
矫正“不严不实”就要从严实上下功夫。司法局决心,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把问题梳理出来,把对策制定出来,把经验总结出来,坚持做到严字当头,实字落脚。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问责,以踏实有痕、抓铁留印的实干精神和实际行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