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人: xx 责任范围:
1、负责技术科全面安全工作,负责新技术应用、提速提效和井控等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召开专题会议。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方针、法律法规。
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井控、工艺、技术、规章制度、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在制定公司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编制技术措施计划和技术改造时,负责组织落实安全和职业健康措施。
5、按照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三同时”要求,负责组织重点工程施工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组织工程技术、井控和设备隐患排查,负责组织上 级和公司查出的工程技术、井控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制定相 应的防范措施。
7、负责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安全科技攻关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和装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前,组织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8、参与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定点联系检查。
9、负责组织质量事故、工程事故、井喷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考核标准:
1、认真落实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2、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要求。
3、组织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措施符合党和国家、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要求,及时改正上级机关、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
4、依法依规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安全生产相关证照的。
6、禁止采购或批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钻井工具或器材。
7、配合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如实反映情况。
8、事故发生后,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抢救和应急处置,不得擅离职守。 有违反上述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
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