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供电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政发[2003]26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 【发布日期】2003.12.25 【实施日期】2003.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关于印发山西省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供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晋政发[2003]26号)
各市、县,省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现将《山西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供电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山西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供电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排污企业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打击违法建设和违法排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及《山西省环境保护 1 / 2
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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