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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信用社合规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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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农村信用社合规文化建设 一、对合规文化的理论认识

合规文化是人类认识自然与社会过程中,逐渐形成并不断强化的文明与进步的成果。合规的意识可以追朔自蛮荒时代,人们对自然规律的感悟与遵循,或者揉和了对未知事物的恐惧而寻求某种至高无上的指引(比如合乎神、天意的规则),以得到庇护,得以消除内心恐惧或现实和未来的灾难(风险)祈求。随着社会演进,合规文化逐渐成为法治社会追逐高效率、低成本社会运行模式的搏弈或者选择的必然结果,并在民众的内心、意识、行为习惯上,沉淀了深厚的对法律、规则的信仰,以及道德良知的自我控制。简而言之,合规文化当有以下特征:

1、存在一个科学、健全的规则体系。这一规则体系有着一种沉淀的力量,以及民众“不二”信仰的力量。

2、大众对这些规则的充分理解,并在内心建立追寻的理想或敬畏的习性,在思维上首先以这些规则优先的考量,并认为遵循这些规则天经地义,行为上已经形成一种自觉的习惯。即具有典型的大众性的基本特征。

3、规则体系的演变,具有渐进性。甚至需要伟大的思想或力量才能得到推进,并存在反复。

4、合规文化存在两个层次。首先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管理和自律规则层次上的合规文化。这一层次是最基本的、最起码的文化要求层次。其次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经营、管理以及所有的活动都遵循有效的规范进行的文化层次。这是合规文化的高级层次。

5、无论哪一个层次的合规文化,都只是企业文化的一个基础的存在形态。企业文化整体上是以企业核心目标为价值趋向,不断有效地创造价值,在通过其产品、服务满足社会公众、企业员工、投资人的均衡和谐需求中,追逐持续有效的利润最大化,给投资人以最优的回报。 二、农村信用社合规文化的定义

顾名思义,合规文化是符合某种规则的状态和习性。农村信用社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的一员,其合规文化自离不开同业合规文化的整体形态,同时,其合规文化建设,有规避风险的功利需求。 目前,国际巴 。

否得到认可的考量标准,美其名曰“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凡事以领导为中心,以“一把手”为核心。工作以领导满意作为标准。这种文化实际上是“人治”的文化。就农村信用社而言,在这种文化背景下的主要弊端:什么都依赖“火车头”的带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将信用社的身家系于一人;领导是各方面的权威、专家,制度软化;听领导的话比遵守规矩重要;个人发展目标单一,千军万马人走“独木桥”,不利于各色人才成长;人为造假、做政绩;有利于发展的积极因素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长期以往,员工缺乏思考能力,辨别能力,不思进取,懈怠学习,素质底下;同时,一些人倾心于投机专营、跟人跟线,裙带现象、拉帮结派严重,相互包庇。 二是受制儒家的“中庸”、“君臣”的文化影响。主要观点或表现形态:凡事不能走极端,任何工作以不偏不倚为标准;惟领导意识为转移,领导说的不管对错,都要千方百计地实现;以职工或下级不听招呼为严重的违纪评判;只要是领导说的,要求的,不用区分正确与否,一概执行;“难得糊涂”;员工以得到领导的正面评价为荣;领导以员工听话、顺从、能办事、忠诚为衡量尺度。主要弊端:岗位职责不清、工作责任不明;任何工作难有可供操作考量的质量标准;凭感觉办事,差不多就行;对人才缺乏衡量标准等。

三是乡土亲情、人情面子文化影响。传统的中国是一个封闭的大社会,其中有若干封闭

的小圈子,在长久封闭的“人治”环境下形成特别重视乡土亲情、人情面子文化。主要观点或表现形态:亲情、同乡、同学、同事感情为重,凡是人对了,努力想法变通;人熟好办事;人对了,飞机都得“刹一脚”;先交朋友,再做生意;给人留面子,给自己留退路;差不多就行了,这世界认真起来“水都闹死人”。主要弊端:缺乏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权利责任意识淡漠;变通意识过重,没有底线;没有原则,怕得罪人;缺乏公平、正气,缺乏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氛围;稿监督工作是得罪人的工作,费力不讨好;运行效率、成本难以确定。

四是现代科学、民主、法制的文化影响。主要观点或表现形态:科学的精神在与探询事物的本源;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人的权利义务是共生的,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遵守法律制度规范,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诚实信用是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岗位职责、工作质量标准是可以度量并书面化、流程化的;同事就是同事,各尽其责是各自的本分;制度重在执行;企业存在的理由就是持续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企业合规经营、企业员工遵守制度是对企业和员工的基本要求和自觉行动等等。

多元文化良莠共生,在给广大员工以困惑的同时,管理者也时常感到迷茫,时常有“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绪困扰和迷茫,影响企业文化、合规文化的建设,影响企业核心目标的实现。

(二)内外部环境有待优化

我国是一个有着上千年封建思想文化的历史悠久的国家,文化禁锢、思想僵化、甚至统治者长期采取愚民的“牧民”,皇权思想、家天下、忠君思想有着十分深厚的土壤。虽然“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引入了西方科学、民主、法治、人文思想,但人的意识、法制意识不强。新建国建立以来,国家长期实行计划经济,采取高度集权的行政管理模式,更多地体现为人管人的形式。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确定了以法治国的方针,推进了法治建设。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法治进程不断推进,就企业而言,合规经营的要求不断被强化。然而,从整体上看,我国仍然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处于人治与法治转型、经济转型和文化转型时期。各种文化思潮冲击,权力过大,权力有效的制约不到位,管理行为不规范,法律制度规章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条文过粗含义不明、相互打架,执法不公正等法治环境有待不断改善,潜规则现象仍然比较突出。面临不守规矩者得益,合规者丧失机会被淘汰等等现实,一方面,不得已选择琢磨违规成本后主动违规,另一方面寻求途径变通,寻求短暂庇护理解,客观仍然违规的现象。这种外部环境下,农村信用社在多个方面,事实上处于难合规经营的生存环境状态,同时,在观念、认识上也时常受到冲击和制约。 同样,在内部,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员工,无论在思维观念方面,还是在现实面前,都受各种形形色色的因素制约、诱惑。一方面,对合规经营的信心不足,底气不足,出现情绪性的反复波动,另一方面,也不得已做出一些临时性的不合规的变通选择,存在内环境逼迫不得不违规的状况。同时,观念的误导,个别现实状况让缺乏眼光的管理人员、员工心存不被查出来的侥幸心理,或者自己关系铁、背景硬,即使查出来也能够勾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而放之任之。此外,管理人员、员工的责任心、工作能力有限,受思维的局限,基本素质差,固执地认为只有在违规状态下才能生存,才能发展,因而不注重学习,不注重研究提高技能,任凭感觉和经验办事,得过且过,缺乏基本的合规意识。 (三)规则体系缺乏严密的科学性

自行社脱钩,信用社自立以来,在业务运行、管理制度方面不断推出了各种管理办法、规定、补充规定、施行办法、通知,可谓林林总总,包罗万象,并且每个年度还将文件进行汇编。从形式上看,制度文件已经不少了,甚至有说“现在不是没有制度,而是文件制度太多的问题”,“关键是执行问题”。然而,执行难,难执行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依靠不断下发的文件推动,学习、学习、再学习,仍然没有很好解决制度执行的问题。变通、绕行

不得已,情有可原。合规文化的根基缺乏严密的科学支撑。主要表现:

1、缺乏系统思维的指引。一是“亡羊补牢”现象突出,制度跟在现实的后面,前瞻性、预见性不足。二是制度间的衔接不充分,存在空挡和断档情况。三是规定过粗,操作性不足。四是部门立规习以为常,体例结构差异大。四是没有制度整体结构、层次构架的概念,随意性比较大,一个办法管天管地现象突出,普遍缺乏岗位操作规范、流程标准、岗位工作量和质量标准。

2、对制度研究、草拟、论证的人力、财力投入保障不足,立规的程序不规范。存在一人单打独拼草拟,象征性征求意见,没有能够充分集中各方面的集体智慧的状况。

3、存在定义不准确,严密性差,文字表述存在歧义,制度规范不完整,缺乏处罚内容的情况。

4、专业化统领程度不够,制度的审查不足,没有制度本身的制度标准。

5、涉及员工重大利益的规范,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公示等程序,存在制度效力缺陷。

(四)员工对制度的信仰没有真正建立 在历史上,我国虽然有法律,但历代统治者都把法律和制度当着治理天下的手段和工具,皇上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就是很好的写照。长期以来人治,人们普遍崇拜权力,缺乏对法律制度的信任。这种独特的文化传统下,虽然国家和社会的环境在转变,但仍然波及信用社员工的制度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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