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
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 干部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科级干部廉洁自律,切实加强对 科级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认真做好科 级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及对象
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X年2月29日前在职的或已退 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科级干部(含领导职务和非领导 职务)或相当职务层次的干部。其中:市属企业的报告范围为 中层管理人员。
二、报告方式及时间
报告对象填报统一制式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见附件1)及《组织告诫书》和《提 醒函》(见附件2),填好后由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统一收集和保管。各地各单位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 作于X年3月底前结束。
三、相关要求
1、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X年3月科级干部集中报告
个人有关事项时,要按照《报告表》和第一次填报的要求, 完整填写每一事项的准确情况信息(截止填报时的现状),对 〃无此类情况〃的事项,要在表中注明;对有''此类情况〃的事
项,要做到不缺一项,不漏一空,确保内容规范完整。这次 集中填 报内容将作为今后科级干部提拔重用时重点抽查核 实的依据。
2、认真做好受理转交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市、
区)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干部 监督机构)负责受理并组织填报;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个人有 关事项报告由市直单位(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并 组织填报。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应由本人亲笔填写,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再由本 人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截止上 报时间后 新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应当在30日内将该科级干部的报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做好受理或转交工作。按照''凡提必核〃的要求,组织部 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重 点抽查核实。
3、认真做好审核保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市、
区)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干部 监 督机构负责集中保管;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由市直单位(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中保管。各县(市、 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收集《报告表》过程 中,要注意审核填报内容,特别要注意对身份证、房产、股 票 及出入境、配偶子女签字与否等关键信息的审核,对于 未按照 要求填报的督促重新补充完善。各地各单位要认真 落实\"三专〃标准(专人、专柜、专档),切实加强个人有关事 项报告档案材料规范化管理,为抽查核实工作打好基础。
4、严格遵守报告纪律和工作纪律。科级干部要严格执
行《通知》要求,按时如实报告,准确、详细、全面填报相 关信 息,应当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无正 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 节轻重,给予 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 批评、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资格或者调离岗位、 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 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 律,对于失密泄密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5、做好个人事项报告工作的组织实施。《报告表》、《组
织告诫书》和《提醒函》请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武 当党建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用A4纸张自行印制。 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将本通知复印件和《报告表》、 《组织告诫书》和《提醒函》送达本地本单位每一位科级干 部。为强化\"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按照要求拟定了《组织 告诫书》和《提醒函》,对科级干部真实、准确、完整填报 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干部家属支持配合填报作了相应提醒。 《组织告诫书》和《提醒函》单独印制,分别由科级干部及 其家属签字确认后,随《报告表》一同上交。《科级干部个 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清单》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单 位组织人事部门梳理汇总后于3月31日前报组织部(干 部监督科)。
对于已经启动X年度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 个别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的填报范围及要求执
行,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
附件:1、《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2、《组织告诫书》和《提醒函》;
3、《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清单》。
航东组织部
X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