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备案制与教师备案制
绝大部分事业单位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由编办(管理编制的一个部门)核定事业编制总数,正式工作人员拥有事业编制,由编办进行审批、实名登记,事业编制伴随一生、直至退休。
这种模式有效地控制了事业单位的人员规模,避免了事业单位无序扩张、膨胀,节约了财政支出。
但是,事业编制的稳定性太强,工作人员没有忧患意识,不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同时,事业编制的刚性太强,事业单位缺乏用人的主动权,无法按照自身意愿选拔人员,而是由门统一招聘,遇到工作内容增多的情况时容易束手束脚。
针对这种现象,公立医院、公立学校这些专业性较强的事业单位目前开始进行试点、探索备案制管理,出现了备案制教师、备案制医护人员等等。
以公立学校为例,所谓的备案制是指编办给学校核定一个事业编制总数,事业编制不固定到人,仅属于学校本身、属于工作岗位。
也就是说,上级部门并不管这些事业编制怎么使用,由学校自己说了算,可以自主招聘人员、自主设置岗位类型、自主组织竞聘上岗、自主确定绩效工资分配方式等等。
此时,上级单位按照编制数进行拨款,并不干涉学校的人员管理。 因此,学校有了更高的用人自主权,可以相对自由地调配人员,比如进行末位淘汰,以便更好地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同时,学校的工资福利待遇更加灵活,经济发达地区的待遇将有
提升,能够更好地吸引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