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相关规定
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事业开展的关键,是实施人才强校和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和保证。强化教师培训,能促进教师专业理念转变、专业知识拓展,专业能力提升,能营造有利教师终生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培育师德修养高、业务素质精、教科研能力强,能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教师队伍,实现学校内涵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教师培训工作作出以下规定:
一、学校方面:
积极为教师培训创设有利条件和机会 。
二、教师方面:
1、参加培训的教师需把培训期间的课自行调上;
2、培训结束后需交校办室一份培训心得,学习笔记,培训证书及发放的培训资料(可以交复印件);
三、培训经费:
(一)外出培训:
1、外出培训的教师,凭培训文件报销培训费及通知时间内的往返交通、住宿、伙食等相关费用;
2、如会务方面不安排食宿,住宿标准按照每人80元/晚,餐补每人40元/天(培训通知时间);
3、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再发放补助;
4、培训支出以公务卡支出为准,如果无法刷公务卡,及时告知学校领导 ;
5、培训期间如需购买书籍及音像资料的,经业务校长批准后方可刷卡购买(返校后到图书室登记并完善借阅手续)。
(二)本市培训:
1、工作日期间在本市参加培训,不发放补助;
2、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在本市参加培训,每人补助50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