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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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总经理致词2 2、北京国际饭店介绍 3 3、员工录用8 4、 劳动合同管理10 5、 员工守则11 6、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3
7、 员工使用客用设施管理规定14 8、 员工福利待遇16 9、 奖励条例 19 10、 处分条例20 11、 员工请假规定 25 12、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28 13、员工回执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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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致辞
亲爱的员工朋友:
欢迎您加入北京国际饭店,成为一名“国际人”!您的加入将为国际饭店增添更强劲的发展动力,国际饭店也将为您开启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作为北京酒店业的翘楚,国际饭店的历史、声誉和体量是令人自豪而骄傲的,千余名员工用智慧和汗水在首都旅游业的创业史上书写了耀眼的篇章。我们的目标是打造“商务会议型”酒店新形象,为国际化酒店的长足发展开疆拓土、积淀能量。希望您同我们一道致力她的升华与腾飞;共襄她的成就与荣耀,也希望您同我们一起共享她的品质与声望,共筑她的和谐与强盛!
这本《国际人手册》为您详细地介绍了饭店员工应知应会的基本内容以及应遵守的相关要求,希望为您在国际饭店的职业生涯中打开一扇机遇与快乐之门。
希望您与国际饭店同呼吸共命运,在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同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希望每名“国际人”在国际饭店的大家庭里生活工作得更加幸福、更有质量、更有尊严!
北京国际饭店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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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饭店简介
北京国际饭店是东长安街上的一个坐标,是具有20余年历史、千余名员工的国企酒店,是一家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拥有900余间客房、众多餐厅、完善的会议等商务功能设施的五星级涉外饭店,是而今市内最具潜力的商务会议型酒店。面积大、设施全、位置佳,使得它在北京市内星罗棋布的饭店中具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员工人数多、历史沿革复杂(始归国家旅游局直接管理)、鲜明的国企角色,又使得它在发展中肩负着特殊的社会责任。
从1987年开业,国际饭店以接待旅游团队为主的角色进入市场,21世纪前后,受惠于国家的转变,商务和经济发展加速,加上周边商务环境影响,国际饭店市场定位随之转变,形成了以接待旅游团队和商务客人并重的经营格局。随着会议中心的竣工,奥运后,国际饭店管理团队冲破发展瓶颈,明确了新的企业市场定位,即商务会议型高档酒店。围绕建设“商务会议型酒店”的总体发展目标,近年来,全体国际人向外延展、开拓市场,向内挖潜、强化管理,夯实了管理根基,强化了市场形象,赢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随着会议中心2008年正式开业,我们立足会议中心这一竞争资源优势,结合自身特点,努力开拓市场资源、注重产品定位,主攻会议市场,取得较好的突破,特别在市场份额中国际饭店占有了一席之地。
在拓展市场的同时,近年来国际饭店不断强化管理,进一步突破原有管理机制,如:调岗定编,向经营和服务部门倾斜,与行业水平接轨;改革薪酬体系,完善奖励机制,从根本上让员工得实惠、企业见效益;大胆启用工作认真、积极肯干、有责任心的年轻人充实到管理岗位,培养一批有潜质、可发展的青年骨干队伍,形成延绵不断的坚强管理团队,使国际饭店的管理团队永远保持活力。
作为国企酒店,鲜明的政治特色、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决定着其社会定位和根本属性,肩负了营造和谐企业的历史使命,国际饭店党政工团着重营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氛围,将“关注员工生活质量”列入工作之中,提出:“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在保证业主利益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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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成本管理,关注员工生活质量的提高,使员工从企业的发展中得到实惠,得到尊重,看到自己的价值。”近年来,国际饭店提高员工用餐条件,改造员工倒班宿舍、建设员工俱乐部,提高员工住房公积金比例,实行企业年金,切实解决职工困难,制定长期帮扶计划,举行了丰富多彩的工余活动,凝练了团队士气,鼓舞了员工斗志,激发了组织活力,营造了和谐进取的企业氛围。
国际饭店是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是一个充满和谐与温情的团队,虽然每日的工作平凡而琐碎,没有什么动天地、泣鬼神的英雄壮举,但是正因普通而愈显真挚,正因简单而愈显坚韧,国际饭店千余名员工正以勤奋而积极的工作书写着国企酒店在新时代的发展新篇!
【历史沿革】
1983年11月破土动工,1987年12月27日正式开业。 1987年至1990年3月隶属于国家旅游局管理。 1990年3月至1995年3月隶属于国家旅游局,委托上海锦江集团管理。
1995年3月至1998年12月隶属于国家旅游局华龙集团管理。
1998年12月至今隶属于北京首旅集团管理。
【地理位置】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
地处东长安街商贸区,南邻长安街、与恒基中心、中粮广场相望;北连国家旅游局;东接光华长安大厦,西面国家交通部。
据北京火车站0.4公里,距天安门广场2.5公里;距首都机场28公里。
【服务设施】
楼体描述:占地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主楼是一幢三叉形曲面体白色高层建筑,地上29层,地下3层;会议楼位于主楼东侧,与主楼相连,地上3层,地下3层。
客房设施:主楼共计916间套客房,雅致时尚的套间、豪华间、标准间、无烟房等多种房型满足客人不同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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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送餐、唤醒服务、洗衣和熨烫服务、宽带上网、双线直拨电话和语音信箱、卫星电视、客房内保险箱、迷你酒吧、自动提款机、外币兑换、旅行和票务服务、机场班车、商务中心、礼品店、大堂经理24小时值班、多语言服务等多样性服务,营造了一个舒适美好的旅途之家。其中: 3层至11层和16层至19层为商务楼层; 12层至15层为豪华楼层;
20层至24层为行政楼层,专设温馨的贵宾接待处、会议室、休息厅为来宾增添尊贵感受。 餐饮设施:
谭府餐厅:位于饭店3层,以经营谭氏官府菜为主,其著名的菜品有鱼翅捞饭、佛跳墙等,特聘名厨主理,同时兼备川鲁菜肴。
星光旋转餐厅:位于饭店28层,是北京市中心最高的、也是市内唯一的旋转餐厅。拔地108米高、110分钟旋转一周的星光餐厅,为客人提供中西自助,节假日还推出套餐等特惠活动。 大上海餐厅:位于饭店2层,为客人提供经典的沪浙江南风味菜肴,大厅可容纳80人同时进餐,6个瑰丽典雅的包间为客人提供私密聚餐的更多选择。
玫瑰苑咖啡厅:位于饭店1层,为客人提供西式宴会、自助美食,是住店客人的早餐场所。
四季酒吧:位于饭店2层中厅,佳茗、美酒以及舒缓的钢琴曲是客人首选的小憩之地。
樱花屋日本餐厅:位于饭店3层,经营日式菜肴。 福临门鱼翅酒家:位于饭店2层,经营粤港菜肴。 湘都府鲍翅酒楼:位于饭店1层,经典的湘粤菜肴。 会议设施:
国际饭店会议设施分散在主楼和会议中心两个建筑之内,其中:
主楼2层为会议区,国际厅、彩虹厅、邀月厅、阳光厅、和梅兰竹菊4个室装潢典雅,满足客人不同需求,主楼最大的多功能厅-国际厅可举办700人的大型会议。主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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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商务中心、23层行政酒廊分别还设有大小不同规格的会议室。
会议中心是位于国际饭店主楼东侧的独体建筑,建筑面积达3.3万平方米,是目前国内面积最大、功能最齐全的会议场所之一。地上3层共有30个可灵活使用的会议场地,除与之相匹配的高速网络信息传输系统,同声传译、多媒体放映机、投影仪等会议设施外,还提供专业录音、摄像等服务,为不同规格、形式的国际化会展活动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
位于会议中心2层的剧场式国际报告厅,不仅能承接国内外各种学术研讨会,更是大型拍卖活动的首选之地。充分彰显最新设计理念的董事会议室,为客人提供舒适的空间、高效的信息传递方式。 位于会议中心3层、使用面积达2000平方米的紫金大厅可同时容纳千人进行商务活动,堪称是现今北京市内最豪华的多功能大厅之一。先进、专业的配套设施使得紫金大厅成为举办各种大型会议,如:新闻发布会、时装发布会、品牌推广会、大型拍卖、研讨会以及各种礼仪活动的首选场所,专用电梯供车展的车辆运输布展。 其他设施:
康体中心:位于会议中心地下1层,面积4000余平米,拥有标准泳道的室内泳池、康体健身、美容美发、等娱乐休闲设施。
停车设施:地上地下可停放大小汽车400余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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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工 录 用
一、上岗须知
1、饭店录用员工的标准视岗位需要和入选条件适合与否而定,经考核政审等严格筛选,择优录用。
2、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证明等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完整;饭店录用的员工应如实将身体状况、婚姻状况和原在校情况或原单位情况告知,如有不实之处,饭店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存有欺诈行为”即时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当事人还需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3、员工须到饭店指定的卫生防疫部门进行体格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4、员工进店时需办理“员工卡”、“名牌”,员工出入饭店、用餐、洗浴应主动出示“员工卡”,并按规定刷卡;“员工卡”、“名牌”丢失、损坏需及时补办并按规定交纳费用,离职时一并退回。
5、员工上岗一律按饭店要求着装,员工应妥善保管并保持制服整洁;未经许可,员工不得将制服穿出或带出饭店;因穿着不慎或滥用制服导致制服破损的,将由员工负责赔偿;员工离职时,应将制服交还工服间;饭店为员工提供的工鞋须在穿用满规定期限后方可更换,在规定期限内有人为损坏或离职的,员工应以工鞋价格按穿用时间比例进行赔偿,离职时已穿用满规定期限的,不需赔偿。
6、新录用的员工应知道《北京国际饭店员工录用条件规定》后,备案。 二、工时制度
饭店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标准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1、一线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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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工作方法。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计算周期内,员工每日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每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40小时,休息日上班不计加班费、不计补休;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150%支付员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仍按300%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后,各部门需要记录员工每日工作时间,汇总每月工作时间报表,并在累计12个月后(截止至每年2月26日),累计计算年实际总工作时间。
2、办公室工作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3、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根据饭店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职责范围的关系,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饭店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员工的劳动定额或其它考核标准。
员工应根据规定,按时上下班,其中,用餐时间不包含在工作时间内;员工有存休的,需要调休时,应事先征得部门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饭店将按员工加班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但因工作效率低、差错多所占用的时间,不能计为加班时间。各部门应加强对加班调休的管理,每月报考勤时将加班工时单一并报人力资源部。
三、培训
(1)饭店对每位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2)分配到各岗位后,由各部门对其进行理论和实践的系统培训; (3)饭店为员工举办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和语言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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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接受饭店出资培训的,应与饭店签订培训服务协议,同时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培训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至培训服务期限。员工在服务期内要求辞职的,须按培训服务协议的规定,支付未满服务期限的培训费用(按比例)。
四、竟业
限于饭店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师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竟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饭店与员工约定;饭店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饭店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也可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规定竟业条款,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到与本饭店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竟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五、员工发展
饭店注重为员工提供发展的机会,鼓励员工通过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饭店将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绩及工作表现,对员工的职务、部门及岗位做出适当的调整,员工有义务服从上述调整;晋升按照饭店人员调配程序执行。
六、员工自然情况申报
员工应将自己自然情况的变化,在七天内进行申报,以便随时掌握员工的自然发展情况,便于饭店进行各方面的调整及变更。
(1)常住地址及电话 (2)婚姻状况 (3)子女出生情况 (4)学历变化情况 (5)姓名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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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身体健康状况
(7)参加各类资格考试、技术等级等。
劳 动 合 同 管 理
1、试用期
新录用的员工均有试用期,试用期限视合同期限、岗位和员工情况而定为:1至6个月(具体规定见《北京国际饭店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如果试用期内发现个人提供的学历证书、英语水平、各种证明、身体状况、婚姻状况、原在校表现、原工作单位表现等不实的及不符合《北京国际饭店员工录用条件规定》的,饭店有权即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不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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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经济补偿,当事人还需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员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饭店,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续订、中止
(1)在店工作的员工应与饭店依据《劳动合同法》及饭店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应经双方协商后,续签劳动合同。
(3)员工辞职即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部门并应在继续工作满30日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若未提前30日通知部门、未继续工作满30日,势必造成饭店相对工作岗位由于不能及时交接、填补原工作岗位员工、连续工作的经济损失,对此,应按照本人月应发工资的标准,向饭店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直接经济损失后,方可辞职即解除合同;若擅自离岗即不辞而别的按旷工处理,并做相应处分,记录在案。
员工给饭店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得按上述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到期,饭店与员工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
(5)员工有以下情形的,饭店应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所在部门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
饭店另行安排的原部门其它岗位或安排其它部门的岗位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者由饭店在员工原部门调整工作岗位或在其
它部门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根据饭店经营情况或饭店新核编情况,
员工所在部门、岗位被取消或外包、岗位或人员编制的减少),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饭店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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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员工离职时,应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店手续单;办理离店手续后,饭店为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手续;员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员工如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离店手续及档案转移手续,饭店将不再负责保存本人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7)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当中参军等,劳动合同的履行中止执行。
员 工 守 则
一、一般规定
1、下级服从上级垂直管理是饭店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遵守逐级请示、报告制。 2、员工必须切实执行上级的指令,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借故推诿、拒绝或停止工作。
3、所有的员工一律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在未与下一班当面交以前,不得擅自离岗。
4、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串岗闲聊,不得进入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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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员工在休息日或下班后,除按规定要求开会、学习和加班工作外,不得在饭店内逗留。
6、饭店区域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扎堆聊天、嬉笑打闹。 7、自觉维护饭店环境卫生,保持清洁、整齐。 8、不得随地吐痰,丢烟头。
9、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在岗期间不准打私人电话和接待私人来访。 10、员工在岗期间不准洗澡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严禁暗示或明示向客人索要小费或物品。
12、员工出入口是员工出入饭店的专用通道,员工应爱护所有的设备、 设施及环境卫生并出示相关证件。
13、不得携带危险品及超长、超大物品进入饭店。
14、员工应按规定着工作服、佩戴名牌,工作服要干净、整齐。
15、未经允许不得在墙壁、宣传栏上张贴任何宣传品或乱涂乱画乱写,不得随意摆放任何物品。
16、员工要随时携带“员工卡”,接受警卫人员检查。员工离开饭店,必须主动将随身携带的包、袋及其它个人物品接受警卫人员的查验。
17、携带公物出店,必须经部门经理和保卫部经理批准,开具《公物携带证单》方可出店。
二、 仪容仪表、礼节礼貌
1、所有员工必须保持个人卫生清洁、服饰整洁。 2、员工应经常修剪指甲,不能涂有色指甲油。
3、男员工不得留胡须,头发长短适度,以不盖过耳际衣领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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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女员工头发梳理整齐,长头发必须扎在后面,边缘部分要修剪得当。 5、员工上岗前,要保持制服干净,平整,鞋子光亮无尘土。
6、女员工着裙装时需穿长筒袜,袜子的上边不得外露,长筒袜要按饭店发放的颜色穿着,没有破痕。
7、员工上岗前忌吃刺激性较强容易使口内有异味的食品,保持牙齿清洁口气清新。 8、在工作岗位上,仅限于佩带一副耳钉及一枚简单戒指。 9、制服口袋不要放入过多物品,以避免有鼓胀的感觉。
10、员工接听来电: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问候、报部门、报姓名,语言要清晰、热情愉快;语速适中,做到随时可以记录;如果对方打错电话,应主动帮助对方转至所要部门,转接前应说“请稍等”,如果对方等待,表示歉意;等待时间不超过30秒;通话结束后2-3秒,再轻放下听筒。
11、对宾客的批评建议要虚心倾听,把理让给宾客,如遇无理宾客,要冷静对待,不与之争辩,并报有关领导,快速解决。
12、不议论、盘问、围观、仿效、讥笑宾客,不与宾客抢路、抢话、插话。 13.注重礼仪,对宾客和同事最基本的态度是熟练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开头,谢字不离口。员工应做到:宾客来店有欢迎声,体贴宾客有问候声,宾客表扬有感谢声,宾客批评有道歉声,宾客离店有告别声;会熟练使用:您好、谢谢、对不起、我能帮您做些什么、再见、欢迎您再来;严禁使用:逗气语、粗暴语、否定语、轻蔑语。在服务中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给客人轻松、安静、有序、舒适的心理感受。 三、保密规定
保守饭店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复印,外传饭店各类文件,财务报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客户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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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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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刷卡
1、员工通道是职工上下班唯一通道,上下班必须刷卡。
2、两头班人员须刷卡四次即上班前、中间休息、再上班前、下班后。
3、员工上下班、临时加班刷卡要比到岗提前、离岗推后10分钟,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4、当班需要延长时间加班的,只刷两次卡即上班前和加班后。
5、临时加班后继续上班的,需刷四次卡即加班前、加班后、上班前、下班后。 *违反1、2为轻微过失。
6、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卡、未打卡:第一次为轻微过失,第二次起将依照《国际人手册》中处罚条例,升级处理(迟到早退时间以考勤机时间为准)。
7、代替他人刷卡:对代刷卡人和被代刷卡人,第一次为严重过失,第二次起将依照《国际人手册》中处罚条例,升级处理
8、未按规定刷卡(包括:未按排班班次刷卡;未按正确方式刷卡,导致照片画面不全,难以识别本人),第一次为一般过失,第二次起将依照《国际人手册》中处罚条例,升级处理。 9、忘带卡或丢失卡:第一次员工应在签到时做出说明,同时填写《非正常考勤审批单》由部门总监签字上交人力资源部,并及时输入电脑考勤系统,在一个月内发生第二次为轻微过失,再次发生的,将依照《国际人手册》中处罚条例,升级处理。
10、各部门在考勤期内将员工考勤假、班次加班、倒休、缺勤等输入考勤系统逾期视为无效。
有以上行为发生的,由人力资源部向其所在部门提交相关情况资料,部门应根据《国际人手册》中处分条例,填写《员工违纪处分单》,并按程序上报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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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应正确使用“员工卡”,并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损坏,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补
办,20元/张;“员工卡”表面出现模糊时应通知人力资源部,进行免费修复;离店时须将“员工卡”及时交回。
二、签到
1、 员工上下班除要在职工出入口进行电脑刷卡外,还必须在到、离岗时进行签到、签离。 2、 员工到岗时按实际到岗时间签到,离岗时按实际离岗时间签离。 3、 员工签到、签离时必须着工作制服。
4、 员工签到、签离须由本人进行,不得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或签离。 5、 签到、签离应字迹工整、清晰可辨,不得用铅笔,不得任意涂改。 6、 指定负责人监督、检查员工签到、签离,保证考勤准确的责任。 7、 部门总监、经理有监督、检查本部门指定负责人履行责任的权力和义务。 8、 人力资源部有监督、检查全店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违反上述第2、3条规定属轻微过失; 违反上述第4条规定属严重过失。
员工使用客用设施的规定
在店内要走员工通道和使用员工专用电梯,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对客服务设施。 本规定提及的客用设施指:正门、西门、客用电梯、客用卫生间、商店、商务中心、公用电话;本规定提及的饭店员工指北京国际饭店在册人员及外租店、外协单位人员。
饭店指定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使用指定客用设施的规定如下: 1、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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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下同)管理人员(可着便装及工作装)。 2、西门:
(1) 部门副经理以上(含副经理,下同)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出; (2) 外出推销的销售经理;
(3) 去银行送款及外出催帐的财务人员; (4) 乘饭店车辆外出的工作人员; 3、客用电梯:
(1) 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
(2) 陪同客人或(和)处理投诉的大堂经理; (3) 陪同客人的销售经理; (4) 迎送客人的宾客关系员; (5) 巡查客房的管家部经理; (6) 催帐的信贷员;
(7) 为客人送房间钥匙的接待员、行李员; (8) 为散客接送行李的行李员; (9) 为客人送餐的服务员;
(10) 处理紧急情况的保安、工程人员。 4、商务中心:
(1) 为客人办理业务的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 (2) 为客人办理业务的销售经理; (3) 为客人办理业务的宾客关系员;
(4) 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办理业务的总监秘书(需总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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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客用卫生间:
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
除上述指定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使用的指定客用设施以外,饭店其他员工不得使用饭店任何客用设施。
饭店指定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指定客用设施时,除在紧急情况下,应先礼让客人;凡因工作需要在本规定所指客用设施范围内工作的员工,不在本规定之内。各部门经理人员有监督、检查本部门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权力和责任。各部门经理人员有监督、检查外部门人员在本人管辖区域内执行本规定的权力和责任。保安部有在全饭店范围内监督、检查全饭
店员工执行本规定的权力和责任。 违反本规定为轻微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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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工 福 利 制 度
一、饭店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
位置:员工食堂,位于主楼北门职工通道旁。
要求:员工凭“员工卡”刷卡就餐。员工应遵守就餐时间,职工食堂的食品和餐具一律
不准带出。
就餐时间:早餐6:00 - 8:15、中餐10:30 - 13:30、晚餐16:30 - 18:30
夜宵 23:00 – 24:00
1、员工每次用餐必须刷卡。
2、上正常班员工(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各部门办公室人员)每个班次只能用 一个副餐和一个正餐。其它班次员工可根据班次需要用餐,但最多只限两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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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地实习学员提供早、中、晚三餐。 4、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用餐,须使用加班餐券。 5、加班餐券需由部门经理或签字认可,当日有效。 6、餐卡不得转借。 7、不得使用他人餐卡。
8、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餐数用餐 。 9、违反上述规定属轻微过失。
二、 饭店为员工提供免费的工作服和工作服的洗烫。 位置:工服间位于饭店主楼地下室一层西侧。 工作时间:7:30 - 19:30
要求:饭店为员工免费洗烫饭店发放的工作服或管理人员的职业装,不负责个人服装的
洗涤。
三、医务室。
工作项目:1、饭店医务室免费负责全店员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及必要的转诊。 2、理疗、体检、献血。 3、计划生育宣传。
4、员工子女医药费报销审核事宜。 四、宿舍
饭店为因班次和交通不便造成夜间无法回家的及两头班间隔休息的员工提供倒班宿舍,为外地实习生提供宿舍,其他员工不得留宿。
1、员工留宿应遵守宿舍的留宿规定,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2、宿舍的一切设施都是饭店财产,员工不得挪用或损坏,如若损坏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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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宿舍是为员工提供夜间休息的场所,不得从事喝酒、及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 五、员工洗浴
员工洗浴需刷卡。员工洗浴仅限于本店人员使用,员工洗浴不得占用本人的工作时间,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更衣室和浴室洗浴。 六、更衣室、更衣柜。
位于饭店主楼地下室二层,男更衣室位于西侧,女更衣室位于东侧。更衣柜是饭店提供给员工在当班期间,用于更换工作服及存放随身衣物。
1、 员工要自觉维护更衣室的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在更衣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严禁打牌、或者开展其他娱乐活动。
2、 更衣柜的锁具由饭店统一配发,要妥善保管钥匙和更衣柜的设备,严禁私自换锁,加配和转让钥匙。如发现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有员工事务部门,经批准可更换新锁,并按规定交纳更换费用。严禁私自砸、撬更衣柜。如有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 因各种原因未带更衣柜钥匙的员工,可到员工事务领取备份钥匙,钥匙使用后应在第二天交回。
4、 更衣柜为专人专用,不得私自调换或转借;为保证安全,更衣柜钥匙不得由他(她)人代领。
5、 更衣柜内只能存放个人衣物,严禁存放贵重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违反此规定,造成的损失自负,严重者将追究本人责任。
6、 严禁携带饭店客用品进入更衣室,值班人员发现问题有权询问、检查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7、 非本店员工一律不得进入更衣室,任何人不得私自带领外部人员或家属亲友入内。 8、 为保证更衣室的安全,如在更衣室和浴室内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应及时上报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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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或更衣室值班人员。
9、 注意节约用水,浴室内严禁洗涤衣物。
10、 职工调离饭店时应及时办理离店手续,三天内交回本人使用的更衣柜,逾期仍未交回
更衣柜,饭店将收回更衣柜,柜内物品将视为无人认领予以处理。 11、 如员工发现更衣柜被撬或丢失物品等情况,应及时上报保安部。 12、 和保安部有权对员工更衣柜进行检查。
13、对违反规定或难管理人员,无理取闹者将依据《国际人手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饭店按国家及北京市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八、饭店为符合规定的员工按月支付外语津贴
发放对象:北京国际饭店员工(十一级以上经理、外聘人员、临时工及实习生除外)。 外语津贴额度:初级水平:70元,中级水平:130元,高级水平:200元。 (一)享受外语津贴条件:
1、获得北京市旅游局颁发的初、中、高级《英语等级证书》; 2、获得英语专业四级、非英语专业六级(视同中级水平)。 3、获得英语专业八级(视同高级水平)。 (二)享受程序:
1. 饭店各部门员工均按员工的实际外语水平享受外语津贴(以证书为凭)。 2. 取得证书后,员工应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培训部进行登记注册。外语津贴的发放
从登记注册当月开始。
3. 所有证书自发证日期起两年内有效,超过两年将不再享受原级别外语津贴。 4. 已获得证书的员工(含已获得英语专业、非英语专业证书者),应每两年参加一次
达标考核,逾期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前一证书到期时),将不再享受相应级别的外语津贴。
5. 员工的外语水平将作为晋升和职务任命的重要条件之一,出国学习、外派、培训等
将优先考虑外语水平高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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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励 条 例
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和表彰:
(1) 对改革饭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改善经营管理,在提高经济效
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在开展劳动竞赛活动中,创造优异成绩者;在增收节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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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2) 在工作中尽职尽责,模范执行工作标准,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受到 宾客赞扬,为饭店创造良好声誉者; (3)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 为保护饭店和客人、同事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收到有效的客人书面表
扬者;
(5) 关心饭店建设,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效果者; (6) 严格开支,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有显著成绩者; (7) 主动揭发检举违法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8) 为保障饭店形象和利益,受到客人的恶意攻击时,采取忍让态度者; (9) 工作业绩卓越者;
(10) 被评为本年度店级或以上先进者;
(11) 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知识,为提高服务质量,在市级以上业务比赛中取得名次
者;
(12) 捡拾物品,主动上交者;
(13) 保护公共财产、宾客安全,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和损失者,防止和挽
救重大事故者;
(14) 其它有特殊贡献,成绩显著者。 2、奖励程序
由受奖励员工所在部门提名并写出主要事迹和具体奖励意见,报人力资源部核实,经总经理批准实施。 3、总经理特别奖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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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对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和经理由总经理实施奖励。
处 分 条 例
一、 过 失 种 类 第1条 轻微过失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轻微过失,自然年度内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处分,不扣除奖金(绩效工资),第二次予以警告处分,扣除奖金(绩效工资)50元: (1) 仪表仪容不符合上岗标准的; (2) 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 (3) 在岗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
(4) 在岗时间未经批准打私人电话或接待私人来访的; (5)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的; (6) 高声喧哗,追逐打闹或行为不检点的;
(7) 更衣柜内存放饭店物品、食物或不在指定地点更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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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在岗时间擅离工作岗位的;
(9) 未经批准从员工餐厅带出食物和餐具的; (10) 穿工作服上街或回家的;
(11) 违反规定使用客用电梯、卫生间及其它客用设施的; (12) 下班后无故在饭店逗留的(以下班时间为准,超过2小时); (13) 迟到或早退的(以到岗和离岗时间为准); (14) 未按规定着工作服、佩戴名牌的; (15) 不配合警卫人员对携带袋、包进行查验的: 第2条 一般过失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一般过失,予以严重警告处分,扣除奖金(绩效工资)100元(含自然年度内第一次出现一般过失的、第一次出现一般过失且在本自然年度内仅受过口头警告处分的、自然年度内出现轻微过失且在本自然年度内已受过一次警告处分的): (1) 在禁烟区域吸烟的;
(2) 违反饭店安全规定,随意挪用安全设施的; (3) 损坏公物或客人物品的;
(4) 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引起客人投诉的; (5)1年内连续旷工1至3天,累计旷工3至7天的; (6) 消极怠工,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7) 不按标准工作程序工作,经劝告不听的; (8) 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的;
(9) 损坏设备仪器或未经允许挪做他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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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对待客人和同事使用粗鲁语言的;
(11) 违反员工宿舍管理规定和更衣室管理规定的; (12) 违反部门规章制度或工作程序的; (13)擅自进入客房休息,看电视的;
(14) 管理人员对员工违纪行为视而不见,不按规定处理的; (15)不能按规定程序为宾客提供礼貌服务,导致宾客一般性投诉的; (16)不通过正当渠道、申诉程序、正当方式反映意见、提出申诉的;
(17)未经许可,擅自张贴告示、涂改、涂污或撕毁告示板上之公布的。
第3条 严重过失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严重过失,予以最后警告处分,扣除奖金(绩效工资)200元(含自然年度内第一次出现严重过失的、第一次出现严重过失且在本自然年度内仅受过口头警告处分的、出现一般过失且在本自然年度内已受过一次警告处分的、出现轻微过失且在本自然年度内已受过严重警告处分的): (1) 不服从上级指令,拒绝或有意不完成指令性工作的; (2) 违反店规经劝告无效还无理取闹的; (3) 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兑换外币的;
(4) 上下班替其他员工刷卡、涂改考勤、向饭店提供假考勤的; (5) 1年内连续旷工4至14天,累计旷工至29天的;
(6)利用涂改原始记录,账单或单据,贪污或盗窃钱财100元以下(不含100
元)的;
(7)工作疏忽大意造成饭店或客人的财物损失、报废和损坏,折合人民币1000
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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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偷拿、骗取客人、饭店或他人财物100元以下(不含100元)的(未经
许可而擅取或擅用饭店之食物或酒类等,亦将同等处理);
(9)在同事之间、领导之间拨弄是非,制造不团结,编造传播有损饭店声誉的谣言,传播没有根据的言论、决定的;
(10)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受到警告、罚款处罚的; (11)当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或当班时睡觉的;
(12)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病休证明以及隐瞒事实骗取休假或报销有关费用
的;
(13)发现饭店财物丢失或被损坏时不及时上报,被调查时提供虚假情况的; (14)拾遗不报、贪为己有、私自配制饭店钥匙的; (15)由于失职,给饭店或客人的信誉、财产造成损失的; (16)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给饭店造成损失的; (17) 在饭店内酗酒、、打架的;
(18) 在调查违纪中对饭店提供和故意欺骗领导的; (19)违反操作规程,给饭店造成损失的; (20)
(21)私自移动消防设备的。
第4条 重大过失(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重大过失,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扣除奖金(含自然年度内出现重大过失的、出现严重过失且在本自然年度内已受过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的、出现一般过失且在本自然年度内已受过严重警告或严重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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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以上处分的、出现轻微过失且在本自然年度内已受过最后警告处分的):
(1)藏有毒品或吸食毒品的;
(2) 工作失职、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饭店信誉、财物、经济利益或客人财物、经济利益、声誉损失和人身伤害的;
(3) 与客户、承包商、供应商、客人私作交易,收受贿赂或回扣,使饭店利益受到损失的;
(4) 1年内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
(5) 向饭店以外单位和个人泄漏饭店机密文件、资料、数据及经营计划、客
人信息等机密材料的;
(6)利用涂改原始记录,账单或单据,贪污或盗窃钱财100元以上(含100
元)的;
(7)工作疏忽大意造成饭店或客人的财物损失、报废和损坏,折合人民币1000
元以上(含1000元)的;
(8)偷拿、骗取,客人、饭店或他人财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未
经许可而擅取或擅用饭店之食物或酒类等,亦将同等处理);
(9) 参与卖淫嫖娼,传播黄色淫秽书刊物品的; (10) 私开客房过夜的;
(11) 利用病事假受聘于其它单位或个人,从事其它盈利活动,经教育不改
的;
(12)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受到拘留处罚的;
(13)违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14)违反国家对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导致客人或员工食物中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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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聚众、煽动及参加斗殴事件、涉及煽动员工集体怠工、罢工等活 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管理人员,扰乱饭店经营管理秩序的; (16)向客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小费、物品或其它报酬的; (17)工作态度恶劣,侮辱、殴打宾客、同事或管理人员的;
(18)与客人私做交易、行贿、受贿或进行不道德行为及额外服务、收取报酬
的;
(19)故意损毁饭店配置的公共设施、设备的; (20)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 (2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2)其它因违反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经饭店行政办公会决定的。
二、审 批 权 限
员 工 级 别 批 准 人
口头警告 员工、领班、主管 部门总监 经理 、副经理 副总经理 总监 、副总监 总经理
警告处分 员工、领班、主管 部门总监 经理、副经理 副总经理 总监、副总监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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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警告 员工、领班、主管 部门总监 经理、副经理 副总经理 总监、副总监 总经理
最后警告 员工、领班、主管 部门总监 经理、副经理 副总经理 总监、副总监 总经理
解除合同 员工、领班、主管 部门总监、人力资源总监 副经理以上 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
*因事因病缺勤,未能及时电话请假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证明的,按旷工论处,并按旷工天数,对照过失类别,进行处分。
*自然年度、1年内均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此规定中涉及到的所有违纪,包括初次犯有轻微过失受到口头警告者,都要填写“员工违纪通知单”、“处分通知单”,留档存查。
*上述各项扣除奖金(绩效工资)均通过人力资源部在违纪员工的下一个月工资扣除,各部门一律不得擅自扣现金。
*由于上述4种过失使饭店、客人、他人等受到损失的,除当事人按照本条例受到相应处分、扣除奖金(绩效工资)外,仍需按损失的金额予以赔偿。
*违反《员工考勤刷卡规定》的过失种类、处分类别等,均按《处分条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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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员工申诉程序
1、员工对处分及相关待遇有异议的,应在3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首先向直接上级(主管、经理等)反应,上级应5日内作出解答;
2、如对直接上级做出的解答有异议的,可向本部门工会讲明事实情况,部门工会对此应查明事实并在7日内妥善解决;
3、部门工会认为需向饭店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应告知员工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饭店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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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工 请 假 规 定
1、 事假
(1)员工请事假,非紧急情况一律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按照程序向所在部门提出
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将请假单交部门作为考勤记录凭证。未经批准无故缺勤的,按旷工处理。事假可用存休或年假冲抵。
(2)请假期将满,如须延长假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经同意方可延假。如遇急
事无法在事前办理手续时,可采用通讯办法报告,事后补办手续。
(3)员工因特殊原因迟到,经补办请假手续可作事假处理。员工迟到,不满1小时
按半天计算。
(4)请事假不满4小时,计为半天。月累计超过4小时不满8小时,计为1天。 (5)员工事假1天需经理批准,2-3天需总监批准。4-7天报人力资源部批准,7
天以上的需总经理批准。
2、病假和非因工负伤假
员工病休时,应携带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证明书、医疗手册、处方、费用收据等,于2日内向所在部门递交,经部门经理审核并在证明书背面签字后,再由员工将以上资料交到饭店医务室审核并由医务室出具诊断证明书,人力资源部经签字后,方可休息;患急诊病症的员工,应在3日内按以上程序办理;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病休手续的员工,应于当日以电话的形式告知部门经理或主管;未按以上程序办理病休的员工,均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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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按《员工处分条例》予以处分。
员工上班前患病的,应在班次开始前2小时,通知部门经理或主管; 工作时间看病就诊,需事先经主管、部门经理准假; 除急诊外,利用工作时间就诊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3、婚假
婚假3天,凡符合晚婚(男:年满25周岁生育,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条件的员工,增加奖励假7天。女员工年满24周岁生育的为晚育。 4、探亲假
在饭店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这里所说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情形”。在店实习生以实习完毕、正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1年后方可享受。
申请探亲假,均须本人携带家庭户籍住址的相关有效证件(如父母居住地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到人力资源部申请,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其详细户籍地址及家庭具体情况审批,核准后再反馈员工所在部门。
5、 孕期假
女员工怀孕满5个月以上的,可向本部门申请休孕期假,经部门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协议方可休假,至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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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产假
(1)
女员工产假为90天,从分娩之日算起。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15天。
(2)
女员工在生育指标内怀孕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30天,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
7、 哺乳假
女员工哺乳1周岁以内婴儿的,每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半小时, 两次哺乳
时间可合并使用,不能累计。 8、 丧假
(1) 员工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丧假3天。
(2) 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予丧假2天。 (3) 丧假须报部门总监批准。
9、 法定节日
法定节日及公休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
10、 公假
有下情况,可按公假处理:
(1) 员工有子女参军,可给予公假1天,如逢假日不再补假。 (2) 公民义务献血。 11、 旷工
员工如有下列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未经批准离岗1小时以上者。 (2)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又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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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休假逾期未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12、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5年的,年假5天;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5年不满10年的,年假7天;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15年的,10天;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5年不满20年的,12天;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15天。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休假,也可以分段休假,原则上不得跨年度休假,确
因工作原因在一个年度内不能休假的,经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延到下一个年度三月底之前休完。
有以下情形(在一个年度内)不享受带薪年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1)(2)(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在店实习生以实习完毕、正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1年后方可享受。 *连续病休90天以上或6个月内累计90天以上且医疗期未满的员工,应脱离现部门编制,饭店将根据其恢复情况分配适合的工作。
*事假、病假可以冲抵年假,冲抵天数最少为半天。员工休年假或冲抵年假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职工请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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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年假或冲抵年假须由经理批准,领班、主管、经理由总监审核上报主管店领导批准,总监由主管店领导审核上报总经理批准。
*当年已休孕期假的员工,不再享受年假。如跨年度休孕期假,只影响一次年假。 *外单位调入员工一律从调入的下一年度其按规定享受年假。6月30日以前录用的员工符合休假条件的当年下半年可按规定休假,7月1日以后录用的员工符合休假条件的第二年按规定休假,
*总监及经理有权根据出租率高低或经营需要安排本部门员工在指定日期休年假。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待批准后生效(特殊情况除外),归来须销假。 *年假由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管理。
*员工连续请假期间,如遇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应计算在假期天数之内。
*本制度中的各类考勤与假期,凡涉及工资项目内容的,均按《北京国际饭店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发放办法》的规定执行。
安 全 生 产 及 消 防 管 理 规 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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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掌握饭店安全生产动态,研究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饭店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1、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2、听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整改情况的汇报。 3、讨论当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 4、听取其他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对于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分类整改。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饭店应当由保卫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据饭店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由保卫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3、新员工(含实习、代培和临时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为饭店级、部门级和班组级。
饭店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党和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
(4)饭店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执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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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消防、交通、特种设备设施等安全生产知识;
(6)饭店的生产经营特点、危险场所、危险作业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7)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8)饭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9)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等应急救援知识。 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部门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本部门的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3)安全生产技术基本知识; (4)要害部位及设备分布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班组生产性质及特点; (2)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职责; (3)所使用设备设施状况、性能及保养知识; (4)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5)文明生产要求及安全操作示范。
4、对员工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可采用岗前培训、岗上培训、板报图片、专题宣传栏、录像广播、知识竞赛、讲演讲座、应急预案的演习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记录保存至该员工离职为止,平时教育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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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要对各岗位、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及时发现设备设施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2、各岗位要确定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每日工作结束后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巡视,确保安全。
3、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并督导各部门、各班组做好岗位检查,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每次检查都应有记录,有问题及时解决上报。
4、应当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应当包括生产设备设施的名称和维护、保养、检测的时间、人员等内容。
5、各岗位员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检查人员的指导,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评比的依据。
6、对于检查所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应当签发整改通知书并及时解决,整改后复查。如果一时难以解决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和制定整改计划。
(四)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如配电室、锅炉房、燃气调压站、电梯机房、库房、消防中控室等部位确定为单位安全生产重点要害部位。
2、上述重点要害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或采取分隔措施。确定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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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应急预案等,并明文张挂。设备设施的操作和管理要定人、定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建立设备设施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位置平面图、设备名称、商标产品质量证书、使用说明书、在岗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设施、规章制度、操作程序、运行记录、检查维保记录、事故记录、安全预案等。
4、重点要害部位,都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有指示标志,室内场所有应急照明,门开启方向正确,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建立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5、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消防自动报警装置及事故应急照明装置。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护措施。为在此岗位工作的人员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和用品。无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装事故报警装置。
6、重点要害部位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除特设库房外),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搭设床铺休息。
7、在重点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上岗证书,对未取得上岗证书的人员,不准单独上岗,要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对患有严重疾病或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员,要及时调离。
8、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对有危险和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设备进行检修时,主要管理人员应亲自到场,制定维修方案,监督维修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对违规操作行为有权制止。
9、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和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重点要害部位的设备设施要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设备的绝缘表、压力表、安全阀等,必须定期送交有关单位进行校验,并取得合格证书。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特种设备管理规定执行(定期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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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10、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安装、维保,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装。
11、室外使用的设备设施高度超过15米时应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12、发生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保卫部报告。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增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
动保护的各项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违章、蛮干和冒险作业。
2、 凡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事故隐患的设备,员工有责任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
危及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 新入店员工、实习学员、临时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电工、
电梯司机、锅炉司炉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均须经专门培训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按操作规程检查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
报修;工作中,凡设备运转时,严禁清扫和触动危险部位,调整检查设备应先停电关车,设备使用完毕或发生停电,应关闭电源。
5、 设备应定人操作,操作者必须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无关人员不准私自
开关机、电、仪器、设备和蒸气、水等阀门。
6、 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设人监护。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非专职人
员严禁动牌。电气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7、 不得使用未经安全认证的国家强制性监督管理范围内的电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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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非电工不准
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并配备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电源。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 9、发生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六)工伤事故
1、员工在工作时间受伤,应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向上一级主管申告,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
2、轻伤应在24小时之内,重伤8小时之内向申报,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同时上报相关部门经理。
3、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伤残或死亡的经济补偿,将根据国家有关办理。 二、消防管理制度
每位员工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饭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每位员工有责任爱护饭店设施和一切财产,有责任维护饭店的工作环境、宾客、同事及自身的安全,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事业”的安全意识。
(一)安全细则
1、严格遵守饭店和各部门制订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工具,事前应了解、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违反操作规程的危险程度和后果。
2、保持工作区域和周围区域的安全,一但发现工作程序中出现危险情况,要立即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报告,切勿延误。
3、吸烟须到指定地点,严禁随处吸烟,乱扔烟头,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无隐患。 4、不得擅自改动和挪用各种设备及消防设备。 5、严禁私自安装各种电器设备、严禁乱拉临时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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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禁将支、弹药、易燃易爆品、违禁品或危险品带进饭店、员工若发现以上物品立即报告部门经理和保卫部。
7、注意防火,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
8、所有员工都应熟记店内火警电话号码777,熟记饭店安全疏散位置,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紧急情况
(1)火警
如遇有火情发生,必须保持冷静,按下列方法处理:
①使用店内通讯设备向保卫部报警,保安部确认火情后向119报警。
②立即报告饭店保卫部和值班经理发生火情的确切位置,同时利用现有灭火设备,立即实施扑救。
③若火情会导致生命危险时,应立即报告保卫部并协助及指导宾客撤离现场,切勿使用电梯,只可利用楼梯及防火通道。
④关闭失火区内所有门窗。 (2)电梯故障
①如发现有人被困于电梯内,应立即报告工程部
②如有意外事故发生,应立即报告保卫部,并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接近。 (二)消防常识 饭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
它是由饭店的建筑结构决定的。高层建筑的饭店火灾有如下特点:
火势蔓延速度快。高层饭店内有许多楼梯间、电梯管道间、排气道、管道竖井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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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烟囱效应十分明显,形成抽拨力,加速火势的发展。
高层饭店内的可燃装修材料和可燃物较多,使用功能又比较复杂。有 些饭店在建筑设计时,防火规范还不够完善,饭店装修材料大量使用 可燃材料,又没有经过防火阻燃处理,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造成大 面积的燃烧。
人员疏散困难。住店客人一般都是临时住店,不注意饭店内的安全通 道及平面布局,一旦发生火灾,找不到安全出口,人员疏散困难。 火灾补救和救助困难。目前我国消防队的灭火车辆云梯车的高度为 60m,因此对一些超高的建筑无法进行灭火,靠外部扑救火灾十分困难。 鉴于此,高层饭店的防火工作只有靠我们内部自防自救,做好饭店防 火工作。
(1)饭店发生火灾的原因: ①违章吸烟及吸烟不慎引起火灾。 ②电器设备引起火灾。 ③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2)饭店发生火灾应如何处理: ①小火自救。 ②大火报警。 ③疏散客人。
无论在任何时候,饭店一旦发生火灾,每名员工都有责任报警,在尽可能先灭火的情况下,以沉着冷静的态度,就近打电话,通知电话总机,或启用离你最近的报警器,讲清自己的姓名、部门、起火的确切位置、起火物及火势大小。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坚守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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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引导饭店消防有关人员到场,确认,扑救等。对火势较小,不影响客人生命的火灾,切勿高喊“着火了”。
(3)如何预防火灾的发生:
① 饭店每名员工都要了解掌握一些基本的消防知识,按照饭店规定的各 项规章制度办事,不违章作业,不乱扔烟头,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安全 防火规章制度。
②建立健全各岗位的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 把防火安全工作与饭店的经营管理联系起来。
③在员工中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定期进行防火知识和灭火技术训练。开展群众性的防
火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④饭店不定期的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章行为,消防火险隐患。 ⑤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保证应有的使用效果。 ⑥建立防火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灭火演习。
⑦对外出租场所应与其承租人签订防火责任书,按规定明确各自的防火
责任。
三、遗失物品处理
在饭店内发现任何被遗忘的财物,无论价值贵贱,数量多少,必须迅速上交,在营业区域内捡拾的遗失物品交大堂经理处理,在客房区域内客人遗失的物品交服务中心处理,
客务部收到物品应电话通知大堂经理备案,七日后无人认领交客务部,按有关规定保存处理。
四、 饭店内部庭院管理规定
后部庭院为我店内部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院内摆放或张贴任何物品。
全店人员都有爱护庭院内的设备、设施和保护环境卫生的义务,不得随意挪动所有的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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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
不得在庭院内进行非饭店组织的文体活动及追逐、打闹。
员工个人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并按规定交费,如需长期停放的应与保安部联系
办理有关手续。二轮或三轮残疾人机动车辆须停放于自行车棚或指定位置。 庭院各门内、外严禁停放任何车辆或堆放物品。
院内除指定停放车辆的场地外不得停放车辆,机动车不得长时间占用车道,自行车一律存放
在自行车棚内。
院内除指定停放车辆的场地外不得停放车辆,机动车不得长时间占用车道,自行车一律存放
在自行车棚内。
院内行驶的车辆、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五公里,自行车不得猛拐,对不按规定行车造成事故
者,后果自负。
五、 内部员工自行车存放处管理规定
饭店内部自行车存放处为饭店内部员工专用,用于存放在店员工本人使用的自行车及两轮摩
托车,非本店员工的车辆不得存放。
存放车辆时,须按顺序放好、锁好,带走携带的物品,无锁车辆不得存放。 一次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5天,超时存放的车辆将按无主车辆处理。 严禁在车棚内修饰车辆、存放物品,无关人员不得在车棚内长时间停留。 如将车辆转借他人使用时,须由车主将车推出车棚,再转借他人。 爱护设备、设施及环境卫生,爱护他人车辆。
如因钥匙丢失,在取车时,须经管理员确认是其车主后,方可将车推出车棚自行处理。
饭店保安部对本规定负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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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本<手册>说明:
1、本<手册>在员工上岗前必读;
2、本<手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每位员工人手一册;
3、本<手册>随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而随之修改,并经法定程序后实施; 4、本<手册>及员工录用条件、岗位责任制、工作标准等,对全体员工均有约束力,每一位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执行;前述内容均已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其内容在员工上岗前均已详细了解、知道,员工也可到所在部门随时查询; 5、饭店对本<手册>负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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