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管理制度
为鼓励员工团结一心地工作,以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及经营目标,对未达到工作表现要求的员工,公司将视该员工不能正常工作,并对其提供进一步的培训或调整岗位;对有优异表现的员工,进行相应奖励。
一、奖励:
1、通报表扬:
对于日常工作表现优良,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员工给予记“书面表扬”,并在部门范围内予以通告。 2、嘉奖:
对于日常工作表现突出、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员工给予记“表扬”,并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告,奖励50元。 3、小功:
对于在工作上有特殊贡献、对成本节约和公司利益保护上有具体贡献的员工给予记“小功”,并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告,奖励100元。 4、大功:
对于在工作上有特大贡献、对成本节约和公司利益保护上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记“大功”,并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告,奖励150元。
二、惩罚:
1、通报批评:
对于日常工作表现不好、不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员工,给予记“书面警告”处分,并在部门范围内予以通告,不予以罚款。 2、小过:
对于违反仓库管理规定、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情节轻微的,给予记“小过”处分,并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告,罚款100元。 3、大过:
对于严重违反仓库管理规定、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影响范围较大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告,罚款150元。损失数额巨大的,根据公司财产损失的20%予以罚款,并提交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仓库奖惩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处理,起到激励及纠偏的作用。对责任事件评估和奖惩结果最终由总经办确定。
制订部门:物流部仓库
201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