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提成管理制度
年 10月
1.0 目的
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各类业务人员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并能在良性竞争中仍能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达到共创更好的业绩及和谐的职场关系。特订定此《业务提成管理制度》。
2.0 适用范围
北京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辖内,产生业务提成奖励的部门:招商加盟部,选址部,行政部,财务部,营运部,工程设备部,人力资源部。
3.0 业务提成奖励标准
3.1针对加盟门店的核算标准
3.1.1总经理:按门店签约为准,根据每家门店2000元的奖励标准进行提成核算; 3.1.2招商加盟部(个人):按加盟商投资总金额的1.5%核算招商人员提成奖励标准; 3.1.3选址部(个人):开发店铺并签约成功,按每家点铺10,000元的奖励标准进行提成核算(暂行)(如加盟店需要的情况下,费用由加盟店承担); 3.1.4财务部(部门):按门店签约为准,根据每家门店500元的奖励标准进行提成核算; 3.1.5营运部:按门店签约为准,根据每家门店500元的奖励标准进行提成核算; 3.1.6工程设备部(个人):按门店签约为准,根据每家门店300元的奖励标准进行提成核算;
3.1.7人力资源部(部门):按门店签约为准,根据每家门店200元的奖励标准进行提成核算(如门店需要协助招聘的情况)(如门店无需要协助招聘,则奖金减半); 3.1.8行政采购部(个人):按门店签约为准,根据每家门店200元的奖励标准进行提成核算。
3.2针对直营门店的核算标准 (暂时不执行)
3.1.1总经理:因不参与直营门店谈判过程,故不产生提成奖励; 3.1.2招商加盟部(个人):因招商人员不参与直营门店谈判过程,故不产生业务提成奖励;
3.1.3选址部(个人):因直营店属公司常规业务,故不从产生业务提成; 3.1.4财务部(部门):按门店开业为准,根据每家门店200元的奖励标准进行提成核算; 3.1.5营运部:按门店签约为准,根据每家门店500元的奖励标准进行提成核算; 3.1.6工程设备部(个人):按门店签约为准,根据每家门店300元的奖励标准进行提成核算;
3.1.7人力资源部(部门):按门店签约为准,根据每家门店300元的奖励标准进行提成核算;
3.1.8行政采购部(个人):按门店签约为准,根据每家门店200元的奖励标准进行提成奖励标准。
4.0 业务提成申请要求
4.1招商加盟部的业务提成申请要求
4.1.1招商人员申请业务提成奖励时,将分两次进行分别提取;
4.1.2在第一次申请时,要求店铺已签约意向金合同,加盟商并已交付全额意向金费用,
申请提成为固定1000元,如日后加盟商申请退款成功,则需返回全额提成; 4.1.3在第二次申请时,要求加盟门店完成正式签约,并支付全额加盟投资款,申请提成金额为总投资额的0.75%; 4.1.4 在第三次申请时,要求加盟门店在正式开业后3天,并且加盟商完成了所有的门店投资款清算,申请提成金额为总投资额的0.75%;
4.1.5 招商人员离职时必须有财务部签字确认,并结算完所有提成部分。
4.2选址部的业务提成申请要求
4.2.1选址人员申请业务提成奖励时,将分两次进行分别提取,每次提取额度均为2,500元;
4.2.2在第一次申请时,要求店铺为选址人员新开发,并成功签约,且店面的证照办理已齐全;
4.2.3在第二次申请时,要求加盟门店在正式开业后3天,并且加盟商完成了所有的门店投资款;
4.2.3 选址人员离职时必须有财务部签字确认,并结算完所有提成部分。
4.3其他部的业务提成申请要求
4.3.1 其他部门人员在申请业务提成奖励时,要求店铺已签约,招商合同书已签订,加盟
商并已清算店面相关的所有费用;
4.3.2其他部门人员的业务提成奖励将一次性足额提取。
5.0 业务提成申请流程
5.1各业务人员于次月1日前,按统一标准格式上报当月业务提成申报明细,并提交至总裁助理;
5.2总裁助理于次月3日前,汇编整理好所有业务人员当月的业务提成申报明细,并经初步核实后,统一汇总至公司总部财务部; 5.3总部财务部于次月3日前,提供一份截止当月底,各新加盟商到款情况说明详情至总裁助理;
5.4双方核对后于次月5日前,将各业务提成计算结果明细(包括部门整体与个人)发到各区办,让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核对,相关业务人员应当天核对结果,如有误差,需当天提出意见,否则视同无误,不予进行修改; 5.5总裁助理于次月8日前,把核对无误的提成计算结果报总经理审批后,审批通过后交予人事部。部门提成发放至部门,由部门管理人员统一分配发放,个人提成根据报销形式提交,具体参考公司报销章程。
5.6 提成报销发放时间为每月25日,暂时实行报销形式。
6.0 补充奖励
为鼓励并动员全员销售,非业务人员也可进行加盟商推荐,并一旦推荐成功,在店铺已签约,招商合同书已签订,加盟商并已清算店面相关的所有费用,将一次性获得奖励5,000元。
7.0 实施时间
本《业务提成管理制度》自2015年11 月 1日起正式实施,试行至2015年12月31日。
8.0 解释权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北京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