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1、
住宿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宿舍设室长一人,负责宿舍管理和安全工作。(宿舍长享受学生干部待遇) 2、
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和起床,保持寝室安静。熄灯
铃响后,应立即关灯,不得说话,吵闹,听广播,录音机,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3、
经常保持宿舍和个人清洁,起床后,整好内务,个人衣、被、鞋、
褥要保持整洁,保持室内空气新鲜,不准随地丢弃废物,乱泼污水。 4、
爱护公物,室内一切设备不准损坏与搬动,做到人走关灯,锁门,
不私接电灯、电炉,不乱钉钉子,不乱写乱画,不涂污墙壁。 5、
住宿生有病,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并报告舍务教师或班主任及时
送医务室或医院就诊。危重病应报告学校领导或总值班。 6、
住宿生不得随意领外人进入宿舍,不得留宿客人,男女生不得串
寝。 7、
不得无故晚归,更不准夜不归宿。特殊情况要向班主任请假或告
诉舍务老师。 8、 9、
提高警惕。防盗、防火、防事故。 不允许在寝室里吸烟、喝酒。
10、课间不允许学生回寝室。
11、保持洗漱室和厕所清洁卫生,洗漱室内不准倒脏物,水池内不准倒饭等。
12、熄灯前值班老师和学生会负责查铺,因故不在学校住宿者事先应向教务科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