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全州(才湾)至资源(梅溪)公路工程(才湾至山川段)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评 标 报 告
全州(才湾)至资源(梅溪)公路工程(才湾至山川段)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2016年6月7日
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
目 录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范围
2. 建设标准、规模和施工标段划分情况 3. 资金来源 4. 项目批复 二、 招标过程 1. 招标机构 2. 招标文件发售
3. 投标截止,第一信封开标 三、 评标工作
1. 采用的标准、办法及依据 2. 评标委员会组成
3. 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 4. 投标书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和评审(1) 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2) 综合评价得分计算 四、 评标结果
1. 评价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 有关不同意见
3. 合同签署前建议招标人应处理的有关事宜五、 有关说明 六、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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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才湾)至资源(梅溪)公路工程(才湾至山川段)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报告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桂林市全州县才湾镇,接国道G322一级公路,经秦家塘、七星、永佳洞、王家庄、南洞、天湖水库,在越城岭茶坪北面约1公里处翻越越城岭进入资源境内。在资源境内主要经过咸水洞、源水洞,于现有X168县道与S202省道相交的咸水口沿S202省道往资源方向约3.5公里处接S202省道。路线全长81.018公里。本次仅对才湾至山川段(即K2+100~K19+500, 建设里程长17.008Km)进行招标。
2.建设标准、规模和施工标段划分情况
本招标工程为全州(才湾)至资源(梅溪)公路工程(才湾至山川段)的附属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计划工期3个月。招标的范围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包括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波形梁钢护栏、道口标柱、里程碑、轮廓标、交通标志牌、道路标线、候车亭等。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如下表:
合同号 起讫桩号 长度 (公里) 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波形梁钢护栏(米) 交通标志牌(个) 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 轮廓标(个) 警示桩 道口桩(根) 便民候车亭(个) №J1 K2+100K19+500 ~17.008 2886.3 3384.65 58 3498.6 1485 9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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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拨款、银行贷款等。 4.项目批复
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2〕1600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与预算文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桂交行审〔2013〕168号文批复。
二、 招标过程 1.招标机构
本次招标由项目法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即发布招标公告后直接出售招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公告于2016年5月16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zbtb.cn/gxzbw/)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招标文件于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发售给各潜在投标人。截止2016年5月20日,向14家潜在投标人出售了1个标段共14份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第一信封开标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二次开标的方式。第一信封开标会议于2016年6月7日上午1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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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召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派员对第一信封开标活动进行了监督。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招标人共收到14家投标人分别对1个标段递交的共14份投标文件。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参加,在监标人员的监督下,招标人开启了土建标14家投标人共计14份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并按约定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唱标。第一信封开标完毕后,监督人员现场当众对所有开启的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的正本装入铁箱封存,并对所有第二信封(密封的报价文件)装入另一组铁箱中封存。招标人对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开标情况作了如实记录,招标人、投标人和监督人员对开标记录进行了签字确认。
三、 评标工作
1.采用的标准、办法及依据
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261号)、《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办法进行。
土建工程招标采取的是双信封“合理低价法”,即投标文件分“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两部分(两部分文件同时递交),开标时首先开启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在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后,对通过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再开启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
2.评标委员会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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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的监督下,招标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术方面专家4人和招标人代表1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名单见附表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于2016年6月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封闭进行。经评委民主推荐 作为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评标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派员对评标过程进行了监督。
3.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进场后,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开启开标后封箱保存的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评标委员会于2016年6月7日对所有开启的14份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了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经评审, 4家投标单位的4份商务和技术文件不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10家投标单位的10份商务和技术文件通过了评审。不通过评审原因详见表-4
评审详见“表2—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审查表(商务和技术文件)”、“表3—资格条件审查表(商务和技术文件)”、 “表4—商务和技术文件评标结果一览表”。
4.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开标和评审
招标人于2016年6月8日下午11:3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召开了投标书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会,在开启投标人报价文件前,由投标人代表抽取了计算评标基准价下降幅度百分值,然后招标人对通过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书第二信封进行了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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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的№J1标段第二信封内无固化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经监标人确认,作废标。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派员对第二信封开标活动进行了监督。招标人对投标书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开标情况作了如实记录,招标人、投标人和监督人员对开标记录进行了签字确认。
在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开标后,评标委员会于2016年6月8日对开启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评审。
1)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10份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评审,均通过了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详见“表5—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审查表(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2)综合评价得分计算
抽取的№J1标段计算评标基准价下降幅度百分值为2%。
本次招标采用的是工程量固化清单,经审核,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10份报价文件均通过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计算出了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再根据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计算出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最后汇总后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评价得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详见“表6—综合评价表”。 四、 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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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价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合同段 №J1 1 2 3 推荐中标候选人 A B C 预期中标价备 注 (万元) 61.6388 中标候选人 6370.5743 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 6504.4941 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详见“表7—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表”。 2. 有关不同意见 无。
3. 合同签署前建议招标人应处理的有关事宜 无。
五、 有关说明
招标人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组成了清标工作组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负责清标、表格准备、文字等辅助性工作。评标委员会认为清标结果没有存在倾向性、不公正、遗漏和重大偏差的情况。
六、附表:
1. 附表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2. 附表2—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审查表(商务和技术文件); 3. 附表3—资格条件审查表(商务和技术文件); 4. 附表4—商务和技术文件评标结果一览表;
5. 附表5—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审查表(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6. 附表6—综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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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附表7—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表;
8. 开标记录表(商务和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
9. 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办法;
10. 四大网站的招标公告网页截图、评标结果公示的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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