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公业务介绍
银行对公业务介绍 ................................................................................................................................................... 1 固定资产贷款 ........................................................................................................................................................... 2 商业汇票贴现 ........................................................................................................................................................... 2 承兑汇票 ................................................................................................................................................................... 3 买方信贷业务 ........................................................................................................................................................... 5 人民币额度借款 ....................................................................................................................................................... 7 法人帐户透支 ........................................................................................................................................................... 7 银团贷款 ................................................................................................................................................................... 8 存款业务 ................................................................................................................................................................... 9 流动资金贷款 ......................................................................................................................................................... 12 项目贷款 ................................................................................................................................................................. 13 房地产开发贷款 ..................................................................................................................................................... 14 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 18 信用证项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贴现业务 .......................................................................................................... 19 异地企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 19 买方付息贴现业务 ................................................................................................................................................. 20 银行承兑汇票部分放弃追索权贴现业务 .............................................................................................................. 20 商业汇票转贴现(买断)业务 .............................................................................................................................. 21 商业汇票买入返售(回购)业务 .......................................................................................................................... 21 商业汇票转贴现(回购)异地非实物交割业务 .................................................................................................. 22 商业汇票转贴现异地持票买入业务 ...................................................................................................................... 23 商业汇票双向买断业务 .......................................................................................................................................... 23 银行承兑汇票部分放弃追索权转贴现业务 .......................................................................................................... 24 担保型票据业务 ..................................................................................................................................................... 24 代理金融机构商业汇票委托收款业务 .................................................................................................................. 25 委托贷款 ................................................................................................................................................................. 25 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 27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 27 公开统一授信 ......................................................................................................................................................... 28 保函 ......................................................................................................................................................................... 29 贷款承诺函 ............................................................................................................................................................. 33 支票 ......................................................................................................................................................................... 33 银行本票 ................................................................................................................................................................. 34 银行汇票 ................................................................................................................................................................. 34 支票、本票、汇票异同点: .................................................................................................................................. 35 托收承付 ................................................................................................................................................................. 37 保兑仓业务 ............................................................................................................................................................. 38 综合授信业务 ......................................................................................................................................................... 39 买方付息票据贴现 ................................................................................................................................................. 39 备用信用证 ............................................................................................................................................................. 40 贷款承诺 ................................................................................................................................................................. 40
.
精品文档
贷款意向 ................................................................................................................................................................. 40 保理 ......................................................................................................................................................................... 41 应收帐款转让 ......................................................................................................................................................... 43 担保业务 ................................................................................................................................................................. 44
固定资产贷款
定义:企业在新建厂房、购买生产设备、技术改造等进行固定资产投入时,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况,可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是我行为您的企业提供的,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建设、购置、改造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的中长期本外币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基本建设贷款是指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是指用于技术改造项目的中长期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的特点是期限长,贷款金额大,能够满足您对固定资产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投资需求。
固定资产贷款币种有人民币和外币两种;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实际贷款期限根据项目评估结果确定。 具体办理程序:
1、申请: 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是,应主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贷款证卡;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公司合同或章程;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股东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信贷业务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担保人相关材料;客户在申请出具《贷款意向书》前,还应提供项目有关的背景材料。客户在申请出具《贷款承诺书》和申请借款前,应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资料(原件或影印件);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报告;自筹资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生产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原件);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签定合同 :如我行进行调查和审批后认为可行,您需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法律性文件。 3、落实担保 :您与我行签定借款合同后,需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
4、贷款获取。您办妥银行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借款合同即生效,我行可向您发放贷款,您可按合同规定用途支用贷款。
5、还款。按合同约定方式偿还贷款。
商业汇票贴现
是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贴现金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如果贵单位拥有合法持有的商业汇票,并需要进行短期融资,即可到我行对公业
.
精品文档
务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服务对象:
我行可以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提高优质、高效的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服务。您需要准备的资料:
如果贵单位是非金融类企业或经济组织,申请办理贴现业务,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商业汇票原件,且汇票上没有“不得转让”和“质押”等字样;
2) 贵单位与商业汇票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需要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需要向我行提供交易合同原件以及符合税收制度要求的或普通; 3) 贵单位需要在我行经办机构开立存款账户; 4) 填写的贴现业务申请书;
5) 贵单位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贷款卡(贷款证)年检证明等材料; 6) 贵单位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如果贵单位是金融类企业,申请办理转贴现业务,则不需要提供上述第2)条列示的材料。 业务办理程序:
1) 客户申请:在办理业务时,贵单位需要根据上述说明准备相关材料,并向我行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 背书转让:经我行审批同意后,贵单位需要办理在商业汇票上背书转让和填制贴现凭证等手续。 3) 使用资金:我行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将相应的资金划转到贵单位指定的存款账户,贵单位即可使用贴现所得款项。 其他相关说明:
1) 业汇票贴现期限自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2) 根据人民银行规定,我行在为企业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办理商业汇票贴现时,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生成,并且不超过同期限的贷款利率。我行为金融类企业办理转贴现业务时,可以协商确定转贴现利率。
3) 我行可以根据贵单位的需要办理卖方付息贴现、买方付息贴现和协议付息贴现业务,为客户进行短期融资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
银行承兑汇票
如果您的企业在购销货物时有短期资金需求,可向我行提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申请,在获准后,由我行签发,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支付工具。
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我行作为付款人,是一种银行信用为基础的支付工具,因此具有较高的信用度,容易被销货方所接受。对于您而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无须付现,即完成了货款的支付,等于从我行获得了一笔成本较低的资金,这也就是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功能;对销货方而言,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也可通过向我行申请贴现的方式,获得资金。 我行承兑汇票特点: 1、无金额起点; 2、银行是主债务人;
3、出票人必须在承兑(付款)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4、付款期限最长达6个月; .
精品文档
5、在汇票有效期内可以贴现; 6、在汇票有效期内可以背书转让。
我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优势是:机构遍及全国各地,拥有经验丰富的票据业务专业队伍,可以方便快捷地为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服务价格
申请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应向承兑银行交纳承兑金额0.5‰的承兑手续费。 服务渠道及网络
经我行批准可以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各级机构。 客户流程
1、出票:由付款客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2、提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持汇票向其开户银行申请承兑。 3、领取汇票:银行承兑后,申请客户领取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4、汇票流通使用
(1)承兑申请客户持银行承兑汇票与收款人办理款项结算,交付汇票给收款人; (2)收款人可根据交易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其债权人。
(3)收款人或持票人可根据需要,持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质押或贴现,以获得资金。 5、提示付款
在提示付款期内,收款人或持票人持银行承兑汇票向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 超过提示付款期的,收款人或持票人的开户行不再受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收款,但收款人或持票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直接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 常见问题解答:
1.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需要缴存多少比例的保证金? 申请人需要缴存不低于银行承兑汇票金额20%的保证金。 2.对银行承兑汇票单笔金额有何? 银行承兑汇票单笔最高金额不能超过1000万元。
3.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时,不同的担保方式需要签订哪些相关担保合同?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时,申请人要与农业银行及担保人签订《银行承兑汇票契约》,若承兑采取保证方式的,还要签订《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担保合同》,若承兑采取抵(质)押担保方式的,则要签订《银行承兑汇票抵(质)押担保合同》。
商业汇票承兑
1、商业汇票及其分类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付款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票据。
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承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 以下业务均指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承兑、贴现的有关内容。 2、承兑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 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 按照农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信用等级在AA级(含AA级)以上的企业或者没有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企业;
(3) 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
精品文档
(4) 无欠息、无呆滞和呆帐贷款,或有负债无银行垫款;
(5) 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并与承兑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备到期履行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来源;
(6) 能够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商品购销合同; (7) 购销合同中约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8) 能够提供承兑行认可的担保方式。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的,要求提供不低于20%的支付保证金(能交存100%保证金或采用符合条件的存单全额质押的除外)。
(9) 出票人如具备交存100%保证金或以本营业单位存单(有止付证明)作全额质押等特殊情况的,以上第一、二、三、四项等承兑的基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3、承兑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
出票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可向开户行提交《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1)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采取担保方式的要提供担保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实行贷款证的地区必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贷款证(卡); (3) 供销双方签订的合法商品购销合同;
(4) 出票人及保证人上年度和承兑申请日最近月份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财务会计报表; (5) 出票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等担保资料,或是证明保证人资格和保证能力的有关材料,及担保人同意担保的证明文件。
4、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 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5、费用和罚息
办理承兑业务费用为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如到期申请人未能偿付票款,则承兑银行将按承兑合同每日收取万分之五的罚息
买方信贷业务
工程机械担保贷款
无论您作为自然人或法人,在银行指定的经销商处购买指定品牌的工程机械,都可以向银行申请工程机械担保贷款。
银行工程机械担保贷款主要是对法人和自然人提供信贷资金以满足其购买工程机械需求,目前仅对购买指定品牌的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吊车等提供信贷支持。
如果您以所购机械向银行设定抵押,银行在收到购机等凭证后,与您共同到工商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您和经销商必须在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在保险单中明确第一受益人为银行,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
您申请借款时需要提供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人或抵(质)押物品。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的(银行、保险公司保证的除外),借款最高限额为购机价款的60%;以所购工程机械或其他不动产抵押的,借款最高限额为购机价款的70%;以权利质押的,借款最高限额为购机价款的80%
银行工程机械担保贷款的币种仅为人民币。对不同品牌工程机械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3年)。 具体办理程序:
1、签定协议。工程机械生产厂家与主办行签订“工程机械担保贷款银企合作协议”,特约经销商与经办行(经协办行认可的特约经销商的开户行)签订“工程机械担保贷款合作协议”。 .
精品文档
2、客户协商。您与特约经销商签订购机合同或协议并商妥申请银行工程机械担保贷款额度。 3、提出申请。您向经办行(借款人所在地银行分支机构)提出工程机械担保贷款申请。
4、落实担保。我行审批同意以后,经办行与借款人签订有关的贷款合同并落实相关担保。并向经销商出具《工程机械担保贷款通知书》,您同时向经销商支付购机首付款。
5、凭证保管。经销商收到《工程机械担保贷款通知书》后,协助您办理缴费及领取牌照等手续,并将购机、合格证、各种缴费凭证原件等有关凭证交予我行保管。
6、贷款支用。我行收到购机等凭证后,通知您办理贷款支用手续。 7、贷款偿还。您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季等额偿还本息。
法人汽车消费贷款
如果您是经有权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需要借款,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
您作为经有权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在银行确认并已经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的汽车经销商购买汽车时可以向银行申请法人汽车消费贷款。
您申请借款时需要提供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人或抵(质)押物品。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的(银行、保险公司保证的除外),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60%;以工程机械、房屋、其他地上定着物或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70%;以可以质押的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银行出具的定期存单质押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80%。
银行法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币种仅为人民币。银行法人汽车消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3年);如果您所购车辆用于出租运营、汽车租赁、客货运输等经营用途的,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含2年)。
具体办理程序:
1、申请。您在决定从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指定品牌的汽车后,可以向我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各种相关资料。
2、签定合同。银行在进行调查和审批认为可行后,您将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如我行认为不可行,则将申请材料退还。
3、落实担保。与我行签定借款合同后,您需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并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
4、贷款获取。您办妥银行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合同即生效,您可按照合同规定用途支用贷款。 5、还款。按合同约定方式偿还贷款。
通信设备买方信贷 如果您的企业准备购买通信设备,我行根据通信设备生产企业(卖方企业)和您的申请,可以向您发放贷款用于购买卖方企业生产的通信设备。
通信设备买方信贷主要用于满足电信或广电运营企业与设备供应商在运营设备及安装测试合同项下的资金需求。作为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您准备购买大型邮电通信设备,已与邮电通信设备生产企业签订购销框架协议、商妥申请银行买方信贷额度,可以向银行申请邮电通信设备买方信贷。 银行邮电通信设备买方信贷的币种仅为人民币,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具体办理程序:
1、客户协商。您与卖方企业签订购销框架协议并商妥申请银行买方信贷额度。
2、提出申请。卖方企业向我行主办行提交买方信贷需求,您向我行协办行提出买方信贷申请。 3、签定协议。卖方企业与我行主办行签订“买方信贷合作协议”,您、卖方企业及时与经办行(您的开户行)签订三方“买方信贷融资意向性协议”。
4、落实担保。我行审批同意以后,经办行与您签订有关的贷款合同并落实相关担保。 5、放款。经办行根据您的付款指令,将货款资金汇至卖方企业在主办行开立的账户。 .
精品文档
通信设备买方信贷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由您与我行协商确定。
人民币额度借款
如果您的公司是借款频率高、对财务费用敏感的企业,即可向我行申请人民币额度借款。与我行签订一个总的借款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只要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约定的借款额度,就可以循环地向银行借款和还款,而不必每次都与银行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额度借款中每笔借款视同的一笔流动资金贷款,其期限和利率比照流动资金贷款确定。
人民币额度借款最大的特点及优势在于您用款拥有很大的灵活性。一方面在借款额度有效期内,您可以对借款额度循环使用,即只要您所申请的借款金额与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超过借款额度,您就可以根据需要连续向银行申请借款;另一方面,在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单笔借款,其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额度有效期间是否届满的,且不必每次都与银行签定新的借款合同,简化了贷款程序,保证了用款效率及灵活性。 具体办理程序:
1、申请。您可向我行提出人民币额度借款申请,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贷款证卡;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公司合同或章程;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提供董事会(股东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信贷业务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并提供担保人相关材料以及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签定合同。我行进行调查和审批后认为可行,您将与银行签订《人民币额度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如我行认为不可行,申请材料将退还。
3、落实担保。合同签定完毕后,您需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并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
4、贷款获取。您办妥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合同即生效,您可随时支用额度借款,但须提前向银行提交《人民币额度借款支用申请书》。我行审核后同意发放贷款的,银行会向您的公司送达《人民币额度借款提款通知书》,凭该通知提款手续,无需再签订单独的借款合同。 5、还款。按合同约定方式偿还贷款。
法人帐户透支
如果您的公司有发生频率较高但每笔金额不大、期限不长的临时性融资需求,即可向我行申请办理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我行同意后即可在约定的账户、约定的额度内,在公司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款项时,无需再向我行提出任何形式的申请,即可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向我行透支。
如果您的公司有发生频率较高但每笔金额不大、期限不长的临时性融资需求,即可向我行申请办理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我行同意后即可在约定的账户、约定的额度内,在公司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款项时,无需再向我行提出任何形式的申请,即可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向我行透支。
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最大的特点是手续方便快捷,这对于您的公司弥补频繁发生的金额不大期限不长的资金缺口非常有用。使用和归还银行资金不需要额外手续,只需要按照正常结算程序办理支付和收款进账即可。 法人账户透支目前仅限于人民币业务。法人账户透支涉及的期限包括透支额度有效期和透支账户持续透支
.
精品文档
期限。
具体办理程序:
1、您可向我行营业机构或客户经理提出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申请,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必须的资料。 2、我行审批确定客户透支额度以后,您可在我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中指定一个账户为透支账户。
3、您与我行协商确定透支利率和透支额度承诺费费率。
4、您与我行就合同文本的有关条款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双方签署透支业务合同;双方约定需要提供担保的,您或第三方保证人还需要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的登记或公证手续。 5、向我行支付透支额度承诺费。
6、使用透支资金,无须提前通知银行或提出专门的申请。当您要求动用透支账户的款项金额超过该账户的存款余额时,视同客户提出透支借款的申请。在透支余额未突破透支额度的情况下,您可以连续多笔透支。 7、在您透支账户存有透支余额期间,划入款项自然冲抵透支借款。
银团贷款
如果您的企业有数额较大的短期或中长期的资金需求,可向我行提交委托书,由我行负责组织若干个银行共同向您提供贷款,即银团贷款。
或:银团贷款是指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联合多家银行或非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相同期限和利率等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银团贷款数额较大,由提供贷款的几家银行共同承担风险,贷款的收益也由几家银行共同分享。
我行为您提供的银团贷款是指由银行以及其他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合同,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您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
我行银团贷款业务的主要特色与优势是,帮助您在较短时间内筹措较大金额的资金;帮助您一次性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减少筹资事务,降低筹资风险;帮助您扩大企业影响,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筹资能力;简化提款手续,方便开展工作。
银团贷款的币种可为人民币和可自由兑换外币;银团贷款适用于短期、中期、长期等各类贷款。 具体办理程序:
1、申请和委托。您可以向银行各级对公营业机构提出银团贷款申请并委托我行作为牵头行筹组银团贷款,提出时需填写银团贷款申请书和银团贷款委托书;
2、调查评价和市场测试。根据您所申请的贷款评估情况和市场测试结果,提出相应贷款条件。 3、审批和筹组。银团贷款经我行审批同意后,即可开展银团贷款筹组工作。
4、签署协议和提款:拟订并签署贷款合同,落实提款先决条件后可支用贷款,同时,代理行按约定进行贷款管理。
银团贷款的价格由贷款利息和费用两部分组成,具体费用种类包括承诺费、管理费、参加费、代理费、杂费等;具体利率和费率水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有关规定,由您与我行协商确定。 1.什么叫银团?
银团是一个协议组织,它由牵头行、代理行、参加行等若干银行组成。各成员行对银团贷款的分担金额按“自愿认贷、协商确定”的原则确定,并按照协定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 2.银团贷款的币种、期限、利息及费用如何确定?
银团贷款的币种、期限、利息及费用按照银团贷款协定办理。 3.银团贷款的发放和本息收回如何办理?
银团贷款的发放和本息收回,由代理行办理。贷款发放时,各成员行按协议的规定,将款项划到借款.
精品文档
人在代理行的专门账户。本息收回时,由借款人按照协议规定及时归还代理行,代理行及时按比例划付各成员行。
存款业务
单位活期存款
是一种随时可以存取、按结息期计算利息的存款,其存取主要通过现金或转账办理。活期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这种存款的特点是不固定期限,客户存取方便,随时可以支取。 办理指南
存款单位开立帐户时应到拟开户行领取空白“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一式三份,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加盖与帐户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根据法人授权书的内容加盖其授权人章;在“印鉴卡”上还可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或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和财务主管人员章。以上私人名章均可用本人签字代替。
同时,开户申请人还应提交: 1. 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须提供的资料和批文(开立外汇存款帐户时需要); 3. 国家技术监督局办理的企业标准代码证书; 4. 其他银行内部规定的资料。
定期存款
是银行与存款人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客户若临时需要资金可办理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 办理指南
一、定期存款存入方式可以是现金存入、转账存入或同城提出代付。人民币起存金额1万元。 二、定期存款支取方式有以下几种:
1. 到期全额支取,按规定利率本息一次结清;
2. 全额提前支取,银行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 部分提前支取,若剩余定期存款不低于起存金额,则对提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剩余部分存款按原定利率和期限执行;若剩余定期存款不足起存金额,则应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对该项定期存款予以清户。
三、人民币定期存款通常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利率档次;中资企业外汇定期存款可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五档。
四、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照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对公外汇存款
是指银行吸收境内依法设立的机构、驻华机构和境外机构外汇资金的业务。 办理指南
一、对公外汇存款帐户的开立 1. 活期对公外汇存款 .
精品文档
存款单位开立外汇帐户时应到拟开户行领取空白“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一式三份,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加盖与帐户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根据法人授权书的内容加盖其授权人章;在“印鉴卡”上还可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或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和财务主管人员章。以上私人名章均可用本人签字代替。
同时,开户申请人还应提交: (1) 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须提供的资料和批文; (3) 国家技术监督局办法的企业标准代码证书; (4) 其他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 经银行审核后即可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 定期对公外汇存款
存款单位在银行开有外汇活期存款帐户或未在银行开有外汇活期帐户,但符合外汇管理规定保留外汇(或书面批准),均可办理。
中资企业外汇定期存款可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五档;外商投资企业、国内外金融机构外汇定期存款,分为七天通知、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六档。七天通知存款的起存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 二、传统外币存款种类 1. 小额外币存款
利率按银行业协会的规定执行,期限包括活期、七天通知、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或2年。 2. 大额外币存款
(1) 起存金额按银行协会的规定执行。目前各币种起存金额分别为美元300万(含)、英镑200万(含)、欧元340万(含)、日元3亿(含)、港币2300万(含)、加拿大元440万(含)、瑞士法郎530万(含)。 (2) 币种:美元、英镑、欧元、日元、港币、加拿大元、瑞士法郎及其它可自由兑换货币。 (3) 期限: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2年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其它期限。
(4) 大额外币存款的基准利率和最高利率以国际金融市场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为基准,参照银行协会和同业的利率水平进行调整。 三、计息与结息
1. 活期外币单位存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 2. 定期外币存款利随本清,到期日前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3. 大额定期外币存款在到期日前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须事先征得银行同意。全部提前支取的利率按支取日银行业协会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部分,如果达到大额外币存款的起存金额要求,按原期限、原利率计息,如果达不到起存金额要求,则按原定期限、原存入日银行业协会公布的利率计息。
4. 客户需与经办行约定是否办理到期自动转存;未约定的定期存款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协定存款
指客户通过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商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由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结息日或支取日人行公布的高于活期存款利率、低于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一种存款。 办理指南
银行可与客户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在结算账户之上开立协定存款账户,并约定结算账户的额度,由银行将结算账户中超额度的部分转入协定存款账户,单独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一、开户
.
精品文档
单位应与开户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一年(含一年),到期任何一方如未提出终止或修改,则自动延期。凡申请在银行开立协定存款账户的单位,须同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以下简称“结算户”),用于正常经济活动的会计核算,该账户称为A户,同时电脑自动生成协定存款账户(以下简称B户)。如单位已有结算账户,则将原有的结算账户作为A户,为其办理协定存款手续。 二、存入
协定存款的起存金额请向当地银行咨询。 三、支取
协定存款账户的A户视同一般结算账户管理使用,可用于现金转账业务支出,A户、B户均不得透支,B户作为结算户的后备存款账户,不直接发生经济活动,资金不得对外支付。 四、结息
每季末月二十日或协定存款户(B户)销户时应计算协定存款利息。季度计息统一于季度计息日的次日入账;如属协定存款合同期满终止续存,其销户前的未计利息于季度结息时一并计入结算户(A户)。 五、销户
协定存款合同期满,若单位提出终止合同,应办理协定存款户销户,将协定户(B户)的存款本息结清后,全部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中。结清A户,B户也必须同时结清。在合同期内原则上客户不得要求清户,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出书面声明,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清户手续。 六、注意事项
1. 如开户行已开办通存通兑业务的,协定存款账户(A户)内资金可以在其它已联网机构使用。 2. 协定存款余额两年以上(含两年)低于起存金额的,将利息结清后,作为一般账户处理,不再享受优惠利率。
3. 协定存款账户连续使用两年以后仍需继续使用,须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
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办理指南
凡在开户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的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户等单位,只要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开户行的公司存款部门,即可申请办理通知存款。客户不需要约定存期,只在支取时事先通知存款银行。 一、开户
开户时单位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影印件等,并预留印鉴。印鉴应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主要负责人章)、财务人员章及变码印鉴(适用于具备条件的分支机构)。 二、存入
通知存款为记名式存款,起存金额50万元,须一次性存入,可以选择现金存入或转账存入,存入时不约定期限。 三、通知
通知存款不管实际存期的长短,统一按存款人取款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一天通知存款必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至少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单位选择通知存款品种后不得变更。 四、支取
单位通知存款可一次或分次支取,每次最低支取额为10万元以上,支取存款利随支清,支取的存款本息只能转入存款单位的其他存款户,不得支取现金。具体支取方式包括: 1. 单笔全额支取,存款单位需出具单位通知存款证实书。
2. 部分支取。部分支取须到开户行办理。部分支取时账户留存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低于50万元起存金额的,做一次性清户处理,并按清户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办理支取手续并销户。留存部分金额大于50万元的,银行按留存金额、原起存日期、原约定通知存款品种出具新的通知存款证实书。
.
精品文档
五、注意事项
1. 客户应与银行约定取款方式,填写《通知存款支取方式约定书》。
2. 清户时,客户须到开户行办理手续,银行将账户本息以规定的转账方式转入其指定的账户。 3. 单位通知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同期利率执行。单位通知存款实行账户管理,其账户不得做结算户使用。
集团账户存款
业务主要是指集团总公司一级账户的存款业务。集团总公司通过集团一级账户资金的上收和下拨,在其子公司之间进行资金的灵活调剂,达到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 办理指南
一、集团账户的开立与使用
集团总公司和其子公司均作为的法人,在银行开立结算存款账户。集团总公司开立的账户作为集团一级分户账账户,集团子公司开立的账户作为集团二级分户账账户,集团二级分户账账户是集团一级分户账账户的补充反映,其账户存款余额、存款积数、存款利息等只作为控制数据,便于与其总公司进行资金清算。由于集团总公司一级分户账账户是其各子公司二级分户账账户的总括反映,因此集团总公司一级分户账账户应保持一定的存款余额,保证其子公司二级分户账账户的正常结算支付需要,在集团一级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必须其子公司的支付,在集团子公司账户发生款项冻结时,其总公司以及存款账户也应受到相应数额的冻结控制。 二、集团账户存款的账务结转
集团子公司二级存款账户每发生一笔结算收付业务,必须及时在其总公司集团一级存款分户账上体现,即集团二级分户账账务结转一级分户账,该过程一般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通过计算机特定处理,结转之后子公司仍可查阅其账户中已结转的部分,以便于控制其资金头寸。
流动资金贷款
一、功能定义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二、产品简介
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1. 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
2.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3.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需要。 三、适用对象
流动资金贷款流动性强,适用于有中、短期资金需求的工、商企业客户。在一般条件下,银行根据“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贷款经营方针,对客户信用状况、贷款方式进行调查审批后,作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和贷款期限、利率等决定。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适用客户为生产经营正常、成长性好,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对能提供全额低风险担保的客户,不受信用等级。 四、申办条件 .
精品文档
根据《贷款通则》,贷款对象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1. 恪守信用,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2. 除自然人外,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办理年检手 3. 已经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 除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5. 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6.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银行不对其发放贷款: 1. 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
2.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3.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4. 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 5. 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
6. 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7. 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五、流动资金贷款的主要品种
1. 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贷款人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2. 流动资金整贷零偿贷款:
客户可一次提款,分期偿还的流动资金贷款。
3. 法人账户透支:
根据客户申请,核定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其在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直接透支取得信贷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
4.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人发放的,期限为一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
项目贷款
一、功能定义
项目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 二、产品简介
项目贷款一般是中长期贷款,也有用于项目临时周转用途的短期贷款。目前,银行项目贷款按项目性.
精品文档
质、用途、企业性质和产品开发生产不同阶段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贷款。
1. 基本建设贷款:指用于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服务设施和以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新建或扩建生产性工程等基本建设而发放的贷款。
2. 技术改造贷款:指用于现有企业以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而发放的贷款。
3. 科技开发贷款:指用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或应用而发放的贷款。 4. 商业网点贷款:指商业、餐饮、服务企业,为扩大网点、改善服务设施,增加仓储面积等所需资金,在自筹建设资金不足时向银行申请的贷款。
为充分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我行还开发了临时周转贷款及并购贷款等项目贷款业务品种。 三、申办条件
借款人申请项目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须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申请外汇项目贷款,须持有进口证明或登记文件。
2.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信贷和我行贷款投向。 3. 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4. 需要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须持有批准文件。
5. 借款人信用状况好,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 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除上述条件外,根据《贷款通则》,贷款对象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恪守信用,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2. 除自然人外,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3. 已经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 除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5. 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6.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银行不对其发放贷款: 1. 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
2.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3.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4. 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 5. 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
6. 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7. 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房地产开发贷款
住房开发贷款
一、产品概念
住房开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商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开发建设的贷款。 .
精品文档
二、借款人条件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同时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权部门批准设立的证明文件、建设部门核准的资质证明。 2. 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3. 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拥有贷款卡,并经过年审,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5.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 6. 可提供我行认可的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三、项目条件
1. 贷款项目已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开发计划,立项文件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2. 借款人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3. 贷款项目实际用途与项目规划相符,符合当地市场的需求,有规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报告合理真实。
4. 借款人计划投入的贷款项目的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5%(其中经济适用房贷款为30%,均指所有者权益额),并与银行贷款先期或同期到位。 四、担保方式及贷款用途
商品房开发贷款可采用保证、抵押、质押及其相结合的担保方式。
贷款用途限于客户正常建造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所需的资金。一般包括拆迁费、建安费、装修费等费用的支出。 五、期限和利率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我行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商用房开发贷款
一、产品概念
商用房开发贷款系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宾馆(酒店)、写字楼、大型购物中心及其配套设施等商用项目建设的贷款。
对非住宅部分投资占总投资比例超过50%(含)的综合性房地产项目,其贷款视同商用房开发贷款。 二、借款人条件
1.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核准登记、具备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2. 借款人为综合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应为二级(含)以上,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0万元(含)或所有者权益不少于20000万元(含);
3. 借款人为项目公司的,其实收资本或所有者权益应不少于5000万元(含),其控股公司实收资本或所有者权益应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且同意提供项目按期完工、项目成本超预算时及时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的保证。
三、项目条件
1. 适用于宾馆(酒店)、写字楼、大型购物中心及其配套设施等商用项目;
2. 地处商业繁华地段或中心商务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设计合理,配套设施齐全; 3. 立项合法,已具备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 借款人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含)且先于贷款资金到位; 5. 项目预期市场前景良好,宾馆(酒店)项目已落实知名品牌的酒店管理公司管理;
.
精品文档
6. 项目预期净现金流量充裕,贷款还款来源稳定、可靠。 四、贷款方式
贷款采取担保贷款方式,原则上应采取抵押担保或借款人有处分权的国债、存单及备付信用证质押担保方式,担保能力不足部分可采取保证担保方式。
1. 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贷款金额与抵押物实际成本或评估价值(二者取较低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0%(含);
2. 采取国债、存单、备付信用证质押担保方式的,贷款金额与有价证券面值的比例不得超过90%(含); 3. 采取保证担保方式的,保证人在我行信用等级应为AA(含)以上,且企业经济实力雄厚,财务状况稳定,担保能力充足。 五、期限和利率
出租、自营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含),出售、转让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含)。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我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含)。
出租、自营项目,贷款从项目竣工年度起,按季或半年等额(或按约定比例)归还本金;出售、转让项目,贷款按项目销售进度分期归还本金,项目完成销售60%时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土地储备贷款
一、产品概念
土地储备贷款是指为解决土地储备机构因依法合规收购、储备、整理、出让土地等前期相关工作时产生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二、借款人条件
1. 经省、市批准成立、受委托并依法从事土地收购、整理及储备工作的法人机构; 2. 所在城市经济发展稳定,财政状况良好,土地收购、储备、出让等行为规范; 3. 已取得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 三、贷款用途
贷款用于收购、储备的土地应为可出让的商品住宅、商业设施等经营性用地,符合有权部门批准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已列入当地的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涉及农用地的贷款,应具备合法的农用地转用手续和征地手续。
贷款应与具体地块相对应,而且地块应地理位置优越,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增值潜力较大,具有良好的出让前景。 四、贷款额度
贷款原则上采取抵押方式。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土地收购、整理和储备总成本的70%。 五、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六、其他事项
借款人应在我行设立贷款专户和还款专户,并向我行出具土地出让收入优先归还我行贷款的承诺。 借款人应承诺不以我行贷款的土地为他人设定担保。
借款人、财政部门原则上要与我行签订监管协议,财政部门应承诺土地出让收益中借款人应得部分及时返还借款人,并存入其在我行的结算专户,优先用于偿还我行贷款。
法人商用房按揭贷款
一、产品概念
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购置自营商业用房和自用办公用房的贷款。 .
精品文档
二、借款人条件
(一)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二)借款人申请商业用房贷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证明文件,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2. 有贷款证,并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存款户; 3. 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有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5. 有购买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同或协议;
6. 所购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计机构评估的价格; 7. 自筹资金不低于总购房款的40%。 三、贷款方式
贷款最高额不得高于借款人净资产的50%或所购买的商业用房价格的60%(以二者的较低额为限)。 商业用房贷款可采取担保贷款的方式: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 四、期限和利率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我行规定的期限利率执行。 五、其他事项
借款人应按购房合同付款,其贷款及利息采取按季分期偿还的方式。
商用房抵押贷款
一、产品概念
商用房抵押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自有(包括自行开发或收购所得)的商用房作为抵押物,并以该商用房的经营收入和借款人其他合法收入作为还本付息来源的贷款。商用房抵押贷款适用于借款人在商用房经营期的资金需求,贷款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此处的商用房是指已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经营管理比较规范、经营利润较为稳定、现金流量较为充裕、综合收益较好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包括写字楼、星级宾馆酒店、商场、综合商业设施等形式。
二、借款人条件
1.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已办理年检手续;
2. 如为房地产企业,须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办理年检手续;
3. 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4. 具有贷款证(卡),并在我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帐户,无不良信用记录; 5. 所有者权益在l亿元(含)以上;
6. 拥有商用房完全产权,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
7. 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同意将其拥有的商用房作为贷款抵押物;
8. 同意与我行签订项目资金监管协议,承诺商用房经营所产生的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在我行办理,接受我行对商用房经营收入、支出款项的封闭式监管; 三、项目条件
商用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当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求,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办妥房产证,已投入商业运营。商用房属写字楼、商场、综合商业设施的,建筑面积应在8000平方米(含)以上;商用房属星级宾馆酒店的,星级应在四星级(含)以上。
.
精品文档
2. 地理位置优越,商用房原则上应位于城市商务区和中心商业区等城市中心繁华地段。交通便捷、人流、物流、车流充裕,商业、商务氛围浓厚。
3. 商用房及其用地的已使用期限原则上均不得超过l 0年。 4. 商用房经营稳定,在贷款期内现金流能够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5. 商用房市场价值和租金价格稳定或有上涨趋势。 四、贷款方式
贷款金额应综合考虑商用房每年出租等经营收入和市场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商用房市场评估价值的60%。 五、期限和利率
贷款期限应综合考虑投资回收期和商用房经营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l0年,且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经营期限和房地产权证的剩余使用年限。 贷款利率按照我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商用房抵押贷款应根据商用房经营前景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计划,一般应采取按季结息、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还款方式,即将每季度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归还贷款本息。
用于抵押的商用房须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并明确我行为第一受益人,保险期限不得短于我行的贷款期限。
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一、业务定义
是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贴现金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如果贵单位拥有合法持有的商业汇票,并需要进行短期融资,即可到我行对公业务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二、适用对象
具有短期融资需求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三、特点和优势
1. 提高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减少应收帐款; 2.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 四、业务办理程序:
1) 客户申请:在办理业务时,贵单位需要根据上述说明准备相关材料,并向我行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 背书转让:经我行审批同意后,贵单位需要办理在商业汇票上背书转让和填制贴现凭证等手续。 3) 使用资金:我行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将相应的资金划转到贵单位指定的存款账户,贵单位即可使用贴现所得款项。 其他相关说明:
1) 业汇票贴现期限自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2) 根据人民银行规定,我行在为企业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办理商业汇票贴现时,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生成,并且不超过同期限的贷款利率。我行为金融类企业办理转贴现业务时,可以协商确定转贴现利率。
3) 我行可以根据贵单位的需要办理卖方付息贴现、买方付息贴现和协议付息贴现业务,为客户进行短期融资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五、所需资料 .
精品文档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首次办理业务时提供);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和贴现申请书;
4. 贷款卡(原件或复印件)、密码以及划款帐户证明; 5. 商业汇票及其正反面复印件; 6. 交易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7. 相关的税务原件及其复印件;
8. 上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即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9. 票据营业部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信用证项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贴现业务
一、业务定义
代理出口商取得进口商开具的信用证后,在信用证的额度内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支付给国内生产商,由生产商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业务。 二、适用对象
具有短期融资需求的出口型企业。 三、特点和优势 1.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 减少财务费用,促进进出口贸易; 3. 操作手续简便。 四、操作步骤
1. 贴现申请人提出业务申请,提交相应的资料; 2. 票据营业部进行票据查询和票据及跟单资料的审核; 3. 双方签订业务合同; 4. 票据营业部划拨资金。 五、所需资料
1. 信用证及副本复印件;
2. 出口代理协议与该协议项下的交易合同; 3. 其他所需资料参照《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异地企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一、业务定义
票据营业部总、分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以外地区的企业至总分部营业场所,在支付贴现利息后,将其合法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票据营业部的行为。 二、适用对象
具有短期融资需求、具有统一财务管理要求的大型企业集团。 三、特点和优势 1. 便于异地企业融资;
2. 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
.
精品文档
3. 操作手续简便。 四、操作步骤
1. 异地企业提出业务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 票据营业部进行业务资料的审查; 3. 票据营业部与企业签订贴现合同; 4. 票据营业部对异地企业划款。 五、所需资料
参照《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买方付息贴现业务
一、业务定义
卖方(贴现申请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前为取得资金,在由买方贴付利息或者由买方和卖方共同支付利息后,将票据权利转让给票据营业部的票据行为。 二、适用对象
具有短期融资需求、且产品销售具有明显的卖方市场特征的法人企业。 三、特点和优势
1. 卖方等同接收现金货款; 2. 买方现货采购,延期支付; 3. 降低买方融资成本;
4. 贴现利息支付由买卖双方自由协商承担,支付方式灵活。 四、操作步骤
1. 贴现申请人提出贴现申请,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2. 票据营业部与贴现申请人及付息方签订三方协议; 3. 票据营业部对贴现申请人提供的票据及资料进行审查; 4. 付息方将贴现利息划拨给票据营业部;
5. 票据营业部在收到足额贴现利息后,向贴现申请人划款。 五、所需资料
1. 办理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的企业,必须向票据营业部递交《买方付息承诺函》; 2. 其他资料参照《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部分放弃追索权贴现业务
一、业务定义
票据营业部从企业持票人手中买断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时,票据营业部承诺在票据发生风险时仅放弃对贴现企业追索权行为的业务。 二、适用对象
具有融资需求的大型企业。 三、特点和优势 1. 降低融资成本; 2. 减少业务风险;
.
精品文档
3. 优化财务报表。 四、操作步骤
1. 企业提出业务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 票据营业部初审后,双方签订银行承兑汇票特殊贴现合同; 3. 票据营业部按正常的贴现业务办理。 五、所需资料
参照《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商业汇票转贴现(买断)业务
一、业务定义
持票人将其合法取得、具备真实交易关系、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票据营业部背书转让,票据营业部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向其支付票款的行为。 二、适用对象
有票据业务经营资质的各级金融机构。 三、特点和优势 1. 灵活调节资产规模; 2. 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3. 降低筹资成本和资产风险。 四、操作步骤
1. 转贴现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转贴现材料;
2. 票据营业部对商业汇票及其他转贴现材料进行审查; 3. 审查通过后,双方签订业务合同; 4. 票据营业部划拨资金。 五、所需资料
1. 申请人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首次办理业务时提供,年检通过后,应每年提供一次); 2. 上级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或授权证实书); 3. 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
4.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商业汇票及其正反面复印件;
6. 贴现凭证复印件(客户以转贴现形式买入的,附加提供其直接前手转贴现凭证); 7. 查询查复书复印件; 8. 票据营业部要求的其他材料。
商业汇票买入返售(回购)业务
一、业务定义
票据营业部对持票人能证明其合法取得、具备真实交易关系、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实施限时购买,持票人按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将商业汇票买回的行为。 二、适用对象
具有票据业务资质的各级金融机构。
.
精品文档
三、特点和优势 1. 提高资产流动性;
2. 回购期限灵活,方便短期融资; 3. 锁定利率风险;
4. 操作手续简便,易于办理。 四、操作步骤
1. 转贴现申请人提出业务申请,提交业务资料; 2. 票据营业部审验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 3. 双方会同对票据封包后,签订交易合同; 4. 票据营业部向申请人指定的帐户划拨资金; 5. 票据回购到期后,由原售出方购回。 五、所需资料
参照《商业汇票转贴现(买断)业务》。
商业汇票转贴现(回购)异地非实物交割业务
一、业务定义
票据营业部与卖出回购方在进行商业汇票回购业务时,按照双方事先签订的合作协议,由卖出回购方和其上级监管行(特指各地二级分行或以上机构)共同就地封存保管拟交易的票据,票据营业部依据卖出回购方的电传票据清单办理业务手续,并划拨资金的一种交易方式。 二、适用对象 三、特点和优势 1. 避免票据的在途风险;
2. 提高资产的流动性,方便短期融资; 3. 降低管理费用和交易成本; 4. 操作手续简便,易于办理。 四、操作步骤
1. 申请人提出业务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 票据营业部落实委托监管行,并实地验收,签订三方协议; 3. 申请人向票据营业部提供商业汇票及跟单资料的复印件;
4. 申请人将需办理回购的经验审真实无误的商业汇票交上级监管行指定部门保管,视同现金入库管理;
5. 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6. 票据营业部确认后划拨资金。 五、所需资料
1. 开办商业汇票转贴现(回购)异地非实物交割业务的申请; 2. 上级行同意开办此业务的授权书; 3. 负责票据签封人员的签名样本; 4. 商业汇票转贴现申请审批书; 5. 票据业务申办委托书;
.
精品文档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 已填制完整并加盖印鉴的贴现凭证;
8. 已加盖卖出回购方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商业汇票转贴现(回购)合同; 9. 商业汇票正反面复印件;
10. 已加盖卖出回购方业务公章的商业汇票查询查复书复印件; 11. 已作贴现的贴现凭证第一联复印件; 12. 票据营业部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商业汇票转贴现异地持票买入业务
一、业务定义
票据营业部派人前往持票人所在地,持票人将其持有的、尚未到期的票据在其所在地转让给票据营业部的交易方式; 二、使用对象
非分部机构所在地、具有短期融资需求、票源丰富的金融机构。 三、特点和优势
1. 降低卖出方的交易成本; 2. 消除卖出方的票据在途风险。 四、操作步骤
1. 转贴现申请人提出业务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 2. 票据营业部对材料进行初审; 3. 票据营业部经办人员赴异地办理业务。 五、所需资料
参照《商业汇票转贴现(买断)业务》
商业汇票双向买断业务
一、业务定义
票据营业部在以买断方式购入票据卖出方合法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未来某一特定日期,卖出方再以约定价格购回同批商业汇票的票据交易行为。 二、适用对象
具有阶段性融资需求、风险管理水平较高的金融机构。 三、特点和优势 1. 便于调节规模; 2. 降低业务风险 3. 控制利率风险;
4. 提高资产使用的灵活性。 四、操作步骤
1.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应的资料;
2. 票据营业部审查通过后,签订合同,买进票据,划拨资金;
3. 在约定的票据买回日期,票据营业部按约定利率将票据卖回原卖出方;
.
精品文档
五、所需资料
参照《商业汇票转贴现(买断)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部分放弃追索权转贴现业务
一、业务定义
票据营业部从金融机构持票人手中买断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时,票据营业部承诺在票据发生风险时放弃对持票人及其指定前手追索权行为的业务。 二、适用对象
具有票据业务资格的、经总行认可的外资银行在华机构及财务公司。 三、特点和优势 1. 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2. 降低财务成本; 3. 减少业务风险; 4. 优化财务报表。 四、操作步骤
1. 申请人提出业务申请,提交贴现资料;
2. 票据营业部对申请人资格初审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3. 票据营业部对申请人办理转贴现业务。 五、所需资料
参照《商业汇票转贴现(买断)业务》
担保型票据业务
一、业务定义
在转贴现业务中,票据营业部买入的、经保证人提供合法有效担保的票据一旦被延期支付或拒付,票据营业部可向保证人行使追索权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二、适用对象
持有需要提高票据信用等级的、由小型金融机构承兑后贴现的商业汇票的转贴现机构。 三、特点和优势 1. 扩大票据交易范围; 2. 提高票据资产的流动性; 3. 降低融资成本。 四、操作步骤
1. 转贴现申请人提出业务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 票据营业部对材料进行初审;
3. 若票据通过合同担保的,票据营业部将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 4. 票据营业部对转贴现申请人转贴现业务; 五、所需资料
1. 申请人营业执照和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2.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精品文档
3. 商业汇票正、反面复印件;
4. 贴现企业与其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和的复印件; 5. 已办理贴现的贴现凭证第一联复印件; 6. 查询查复书复印件; 7. 转贴现协议书;
8. 合同担保的保证人应提供的资料: 9. 营业执照和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 10. 行政公章印鉴或样本;
1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或印鉴;
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或印鉴; 13. 票据营业部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代理金融机构商业汇票委托收款业务
一、业务定义
金融机构委托票据营业部办理到期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的收取行为。 二、使用对象
外资银行、财务公司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 三、特点和优势 1. 专业、快捷、方便; 2. 节约成本和费用。 四、操作步骤
1. 委托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 票据营业部初审同意后,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收款协议; 3. 票据营业部发出委托收款;
4. 收回代理委托票据款项后向委托方划款。 五、所需资料
1. 申请人营业执照和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2. 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商业汇票。
委托贷款
一、 业务简介
委托贷款业务是指银行接受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委托,由委托人提供委托资金,受托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银行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二、 业务品种及功能
1. 按币种可分为人民币委托贷款和外币委托贷款; 2. 可以通过柜台办理,或通过网上银行办理;
.
精品文档
3. 可以办理委托人和借款人在异地的委托贷款业务; 4. 可以作为集团公司资金归集和现金管理的手段。
企业间可以通过委托贷款方式进行融资,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合法的进行集团内部资金调拨,实现母公司对子公司账户限额管理达到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值增值的目的。 三、 业务特点
银行的委托贷款业务具有管理规范、方式灵活、操作便捷、受理速度快、收费合理的特点,同时受托行还可以代委托人办理以下事项:
1. 代为监督贷款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 2. 代为监督借款人、保证人的生产经营情况;
3. 代为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质押物和权利凭证; 4. 协助委托人收回贷款本息; 5. 代扣代缴利息税; 6. 委托人委托的其它事项。 四、 适用对象
委托人可以是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借款人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五、 办理流程
1. 委托人向我行提出委托贷款申请。
2. 受理银行审查委托资金来源、借款用途、还款来源等。
3. 委托人与我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外币委托贷款则需根据委托资金来源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 委托人确定贷款对象后,委托人、银行、借款人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人要求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的,银行与借款人签订担保合同。
5. 委托人签发《委托贷款通知书》,银行在委托资金到位后发放贷款。
6. 委托贷款后期管理。银行可以协助委托方监督管理委托贷款,协助收回贷款本息。 六、 客户须知
1. 办理委贷业务时委托人需向银行提供如下申请资料:
(1)委托人身份证明(部门提供单位公函,工商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年检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证明)。 (2)委托人预留的印鉴和有权签字样本。 (3)提供委托资金来源自主支配的证明。 (4)我行要求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2. 办理委贷业务时借款人需向银行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明(工商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年检证明,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和年检证明)。 (2)贷款卡。 (3)会计报表。
(4)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3.委托贷款业务的资费标准
根据我行有关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
精品文档
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
定义:
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是指农业银行在统一授信额度内,确定一个最低的可撤消的信用额度,并就此额度与客户签订协议,以利于客户在核定的额度内便捷循环使用的银行信用品种。 产品特点:
主要用于客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承兑、贴现、即期信用证和180天以内的远期信用证、国际结算项下的贸易融资等期限不超过半年的短期信用等需求。 如何办理:
1.提交书面申请书
2.提供生产经营、财务报表、担保等基础资料 (1)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申请书
(2)客户近年来的生产经营情况、近期生产经营计划
(3)贷款操作规程及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相关业务管理规定要求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 (4)农业银行要求担保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常见问题解答:
1.申请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的客户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的客户,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已经农业银行核定统一授信额度
(2)符合国家产业,生产经营正常,发展前景良好 (3)建立或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经农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在AA级(含)以上的客户 (6)农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条件
2.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业务对担保有哪些要求?
对客户核定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原则上应办理最高额担保;也可根据客户具体情况,根据在核定的额度内实际发生的单笔信用业务逐笔办理担保手续;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也可以信用方式办理具体业务。 3.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的期限如何规定?
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额度项下发生的单项信用到期日原则上不超过额度到期日的六个月。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定义: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是指农业银行为解决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款未能及时到账而出现短期资金困难,在对企业出口退税账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业提供以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特点: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能够满足出口企业因出口退税未能及时到账时,出现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 如何办理:
1.提交书面申请
.
精品文档
2.提供如下资料:
(1)出具“出口退税专户承诺书”;
(2)经国税部门确认的“(开立)出口退税专户通知书”;
(3)国税部门出具的“出口企业应退未退税款情况证明单”,审核确认出口应退未退税款余额; (4)企业出口有关单据。 常见问题解答:
1.对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期限有何规定?
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具体贷款期限按当地国税部门退税情况确定。 2.对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额度如何确定?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额度原则不超过企业出口应退税款的70%。
公开统一授信
定义:
公开统一授信是银行在对单一法人客户或企业集团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就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与客户签定授信协议,使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额度内,能够便捷使用农业银行信用。 功能:
满足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额度内,便捷使用农业银行信用的需求。 如何办理:
1.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如下资料:
(1)借款人基本情况。包括借款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 (2)申请人、保证人近3年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近期财务报告; (3)申请人、保证人基本生产经营资料;
(4)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5)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常见问题解答:
1.公开统一授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公开统一授信有效期为一年,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一年一定。 2.申请公开统一授信的客户要满足哪些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前景良好; (2)社会形象良好;
(3)建立或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4)经农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或AAA级的客户。 3.公开统一授信包括哪些信用品种?
公开统一授信是对客户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各种信用的控制额度,也就是对同一客户不同的信用需求都应纳入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之内。
.
精品文档
保函
定义:
银行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维修保函、预留金保函、税款保付反担保函、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等。
投标保函
在以招标方式成交的工程建造和物资采购等项目中,银行应招标方的要求具的、保证投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不撤标、不改标、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签定合同或提交履约保函的书面文件。
产品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公开招标、议标时,业主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招标人为避免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改标、撤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投标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
对投标人:
减少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获得资金收益; 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有利于维护正当权益。 对招标人:
良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
履约保函
担保银行应工程承包方或商品供货方的申请而向业主或买方出具的、保证承包方或供货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文件。
产品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可用于任何项目中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
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业主或买方为避免承包方或供货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
对承包方或供货方:
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 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对业主或买方:
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
预付款保函
担保银行应工程承包方或商品供货方的申请向业主或买方出具的、保证承包方或供货方在业主或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文件。
产品适用范围: .
精品文档
适用于所有支付方式中包含预付款的项目,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
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业主或买方为避免承包方或供货方拿到预付款后不履行合同义务而损失预付款,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银行对承包方或供货方偿还预付款做出担保。
对业主或买方: 保障了预付款顺利收回;
加强了对承包人或供货方按规定履行合同的制约。 对承包人或供货方: 便利了预付款资金的及时到位;
有利于加快工程建设或备货等环节的资金周转。
融资保函
担保银行应借款人的申请而向贷款人出具的,保证借款人履行借贷资金偿还义务的书面文件。 中国银行办理的融资保函业务主要包括:借款保函、透支保函、有价证券发行担保、银行授信额度保函等。
产品适用范围:
借款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各种形式的融资; 借款人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 对借款人:
提高借款人的信用评价,有利于借款人取得融资;
在有价证券发行中,降低有价证券无力偿还的风险,利于有价证券销售。 对贷款人或有价证券购买方: 分散融资风险,提高了贷款资金的安全; 获得有价证券偿付的充分保障。
租赁保函
担保银行应承租人的申请而向出租人出具的,保证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的书面文件。 租赁保函根据租赁方式不同分为融资租赁保函、经营租赁保函。 产品适用范围: 适用于租赁合同。
在租赁项目中,出租方为避免承租人无法按期偿还租金,特别是在融资租赁情况下,租期长、租赁对象的特定性等使出租方承担较大的风险,往往要求银行对承租人按期偿还租金进行担保。
对出租方:
便利了租赁合约的执行; 获得了及时收回租金的保障。 对承租方:
有利于承租方取得设备使用权; 获得资金融通、促进资金周转。
付款保函
担保银行应买方的申请而向卖方出具的,保证买方履行因购买商品、技术、专利或劳务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而出具的书面文件。
产品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切存在付款行为的商品贸易、技术劳务贸易、工程项目等。
.
精品文档
商品贸易中:
作为买方在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发货后及时支付货款的付款保证。 工程项目中:
作为工程承包项下业主向承包方按期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付款保证。 产品特点:
在商品贸易中,付款保函与信用证作用相似,但办理手续简便; 格式灵活多样,适应不同需求
信用证遵循固定的格式、惯例,而付款保函格式则因项目而异,可为客户度身定做; 适用范围广:
付款保函不仅可以用于商品贸易,还可以用于工程项目等,范围相对信用证来说更为广泛。 产品为客户提供的便利 对卖方或承包方:
获得了充分的收回货款、工程款的保证,以利其发货、施工,便利了贸易的顺利进行; 对买方、业主而言:
付款保函中的付款条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卖方、承包方的行为,并保证货物、工程质量表面上达到买方、业主的要求,从而维护买方的利益。
关税保函
担保银行应进口商(含加工贸易企业)的申请而向海关出具的、保证进口商履行缴纳关税义务的书面文件。
中国银行办理的关税保函业务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即关税保付保函、加工贸易税款保付保函。 产品适用范围:
国家相关进口商品减免税未明了前的相关商品货物进口;
境外工程承包建设、境外展览、展销等过程中有关设备、器械等物品临时进入他国关境; 加工贸易企业进口料件;
海关对某些货物实行先放后征的情况。
减少了企业因缴纳关说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压,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获得了资金收益; “先放后征”的方式加快了货物通关速度,避免货物滞留港口加大成本; 避免重复办理通关手续;
对临时进入他国关境的物品,减少了办理退税手续的烦琐。
质量保函
担保银行工程承包方、供货方的申请而向业主或买方出具的、保证承包方、供货方履行在保修期或维修期内的合同义务的书面文件。
质量保函也称为“维修保函”。 产品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承包、供货安装等合同执行进入保修期或维修期、业主或买方要求承包方、供货方良好履行保修义务的情况。
在工程承包、供货安装等项目进入保修期或维修期后,业主、买方为避免工程、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承包方、供货方不愿或不予进行修理、更换和维修,造成自身损失,往往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在履约保函期限届满前提供质量保函,对其在保修期内的行为进行约束。
对业主、买方: 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对承包方、供货方: .
精品文档
提高了承包方、供货方的市场竞争力
海事保函
担保银行应申请人(通常为船东或船公司)的要求向海事或海事仲裁机构出具的、担保申请人将被扣留的属于申请人的船只或财产取回后,能够按照的判决书或仲裁结果上列明的赔款金额赔付而出具的书面文件。
产品适用范围:
适用于船舶运输项下因发生船舶之间碰撞或海事纠纷而造成的船舶和财产被海事或海事仲裁机构扣押的情况。
对船公司、船东:
避免支付因船舶或财产被扣押而产生各种损失和费用 对海事或海事仲裁机构:
避免了判决无法执行的风险。保障了当事方的权益。
预留金保函
担保银行应工程承包方、供货方的申请而向业主或买方出具的、保证承包方、供货方在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的尾款部分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文件。
预留金保函也称为“留置金保函”、“尾款保函”等。 产品适用范围:
适用于合同执行后期业主或买方滞留尾款、而承包方、供货方欲提前支取尾款的情况。
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业主通常在主要款项支付完毕后,滞留尾款直到质保期过后、工程、货物质量符合标准,承包方、供货方需凭银行出具保函提前支取尾款。
对承包方、供货方:
提前收回尾款资金,解决了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加快资金周转、获得资金收益。 对业主、买方:
获得了合同后续义务得到履行的保障; 达到了与滞留尾款相同的目的。
诉讼保函
担保银行应原告的申请而向司法部门出具的,保证原告在败诉的情况下履行损失赔偿义务的书面文件。
产品适用范围:
适用于诉讼程序中原告向司法部门提请对被告财产进行诉讼保全的情况。
原告向司法部门提请对被告财产进行诉讼保全后,若原告败诉,应承担被告财产在诉讼保全期间的损失,司法部门为避免原告不承担上述损失,要求原告在申请诉讼保全时提交保证金。诉讼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替代形式。
对司法部门:
获得了诉讼保全损失得到偿付的充分保障; 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了法律的公平。 对原告:
减少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用,降低资金成本; 促进资金周转、获得资金收益。
.
精品文档
为代理行转开保函:
应国内或国外代理行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各类保函。
贷款承诺函
定义:
贷款承诺函是指农业银行承诺客户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贷款用途、金额、利率、期限、用信方式等条件,向客户随时提供不超过约定贷款金额的书面文件。 功能:
对客户的贷款项目给予同意贷款的书面承诺文件。 如何办理:
1.提出书面申请
2.除提供基本生产经营、财务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项目资料:
(1)使用投资的项目,提供有权部门同意立项的批准文件、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2)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环保评价报告及批准文件、特殊行业批准文件、其他批准文件; (3)资本金和其他建设、生产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 (4)其他前期准备情况。 常见问题解答:
1.贷款承诺函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贷款承诺函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有效期内不经客户同意银行不得自行撤销承诺。 2.贷款承诺函适用于何种贷款项目? 贷款承诺函只适用于中长期贷款项目。
支票
定义: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业务特点:
支票可以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划线支票和普通支票,其中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和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用于支取现金或用于转账。 在同一票据交换地区的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支票一律记名,可背书转让,支票 无金额起点的,可支取现金或用于转账,有效期 10 天,从签发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为节假日时依次顺延,支票可以挂失。 适用范围:
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债务清偿等款项的支付。 适用对象:
单位各种款项结算。 使用提示:
1.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用于转账。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付现金,也可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
精品文档
不能支取现金。
2.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
3.支票的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并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
4.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银行本票
定义: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业务特点:
银行本票一律记名,有效期较长,付款期限为 2 个月,结算快捷,见票即付,转账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
收付款人均为个人可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现金银行本票可以委托他人向出票行提示付款;现金银行本票可以挂失。
不定额本票无起点金额。 适用范围:
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 适用对象:
单位各种款项结算。 使用提示:
1.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现金银行本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
2.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能背书转让。 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
4.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持票人,持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支取现金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签章,记载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5.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出具的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银行汇票
定义: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业务特点:
银行汇票见票即付,无金额起点,无地域的,对申请人没有,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可背书转让,个人还可签发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汇票付款时间较长,有效期为 1 个月,可以挂失,在票据的有效期内可以办理退票。 适用范围:
异地或同城结算。
.
精品文档
适用对象:
单位各种款项结算。 使用提示:
1.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但现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必须为个人。
2.银行汇票背书后可以转让。现金汇票不能背书转让。 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4.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持票人,可以向选择的任何一家银行机构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时,除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外,还应填明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5.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支票、本票、汇票异同点:
一、本票与汇票
本票与汇票有许多共同之处,汇票法中有关出票、背书、付款、拒绝证书以及追索权等规定,基本上都可适用于本票。
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①汇票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与受款人;而本票只有两个当事人,即出票人(同时也是付款人)与受款人。
②汇票必须经过承兑之后,才能使承兑人(付款人)处于主债务人的地位,而出票人则居于从债务人的地位;本票的出票人即始终居于主债务人的地位,自负到期偿付的义务,不必办理承兑手续。
二、支票和汇票
支票和汇票一样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与受款人。 二者的差别主要有:
①支票的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票的付款人则不以银行为限。 ②支票均为见票即付,而汇票则不限于见票即付 三种票据 本票 支票 汇票 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定义 性质 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出票人委托银行或者其它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自付证券 委托证券 委托证券 .
精品文档
基本当事人 种类 出票人,收款人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银行本票(定额、不定额)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帐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 支票 有直接支付责任 票、银行承兑汇票) 无直接支付责任,只有担保责任 出票人 有直接支付责任 绝对记载事项 (1)表明本票字样;(2)(1)表明支票字样;(2)(1)表明汇票字样;(2)无条件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 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4)付款人的名称;(5)收款人的名称;(5)出票日期;名称;(5)出票日期;(6)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6)出票人签章 出票人签章 人签章 相对记载事项 (1)付款地;(2)出票地(1)付款地;(2)出票地(1)付款地;(2)出票地;(3) 提示承兑期限 不需要承兑 不需要承兑 (1)见票即付的不需要承兑;(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提示付款期限 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自出票日起10日之内提示(1)见票即付汇票,自出票日起1款 未按期提示付款的后果 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出付款人可以不付款,出票人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承兑人仍票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 仍应承担付款责任 负绝对支付责任 付款 个月内提示付款;(2)其他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之内付款 付款日期 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成待票人的票据。支票按其出票人身份为标准,可以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出票人签发的本票,力银行本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出票人签发的本票,为商业本票。我国票据法只认许银行本票(省票据法例外)。汇票是指人委托付款人于到期日元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的票据。汇票根据不同划分标准分分为数种,即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 支票是指银行的存款尸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
.
精品文档
对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支付的票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绝对事项有:(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G(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我国现在使用的支票,按其支付方式,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本票、汇票和支票在票据法上的意义都是票据,三者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其相同点是:(1)具有同一性质。①都是设权有价证券。即票据持票人凭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内容,来证明其票据权利以取得财产。②都是格式证券。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票据法)严格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⑤都是文字证券。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④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⑤都是无因证券。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由于我国目前的票据还不是完全票据法意义上的票据。只是银行结算的方式,这种无因性不是绝对的。(2)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⑦汇兑功能。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⑦信用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障碍。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③支付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票据通过背书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付工具,减少现金的使用。而且由于票据交换制度的发展,票据可以通过票据交换中心集中清算,简化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三者的主要区别有:(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3)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为1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我国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入万能兑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由其目行处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但承兑到期日已过持票入没有要求兑付的如何处理,《银行结算办法》没有规定,各亏业银行都自行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如中国工商银行规定超过承兑期日1个月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承兑失效。支票付款期为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帐支票付款期10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惯例假日顺延)。
托收承付
定义: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业务特点:
依靠银行监督购货单位付款,在一些产供销关系较为固定和密切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之间使用托收承付方式较为方便。 适用范围: 异地结算。 适用对象:
1.收、付款单位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属于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能办理托收承付。
3.收、付款人双方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规定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
精品文档
使用提示:
1.托收承付款项的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择使用。
2.承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由收、付款人双方协商选用,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不论是验单付款还是验货付款,付款人都可以在承付期内提前向银行表示承付,并通知银行提前付款。
3.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 4.对符合拒绝付款条件的,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5.收款人办理托收,应提供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如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寄包裹回执)。
保兑仓业务
产品涵义
“保兑仓”业务是指以银行信用为载体,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由银行控制货权,卖方(或仓储方)受托保管货物并对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金额部分由卖方以货物回购作为担保措施,买方开出银行承兑汇票,随缴保证金、随提货的一种特定票据业务服务模式。 目标客户
主要定位于钢材、石油物资、汽车、家电、电脑、轮胎、纸张、手机、烟草等行业,产品属于大宗货物、易变现、产值相对较高、流通性强的商品,采取经销商制的销售体系。 客户益处
◇保兑仓业务可以有效扶持经销商(卖方),同时保证卖方对货物的控制;
◇卖方提前获得生产资金,保证卖方的正常生产,锁定市场销售终端,扩大市场份额; ◇卖方将应收账款转化为应收票据或现金,应收账款大幅减少,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 ◇能够保证买方商品供应通畅,避免了销售旺季商品的断档;
◇买方获得批发购买优惠,使其享受到大宗订货和淡季打折的优惠,避免购货成本增加。 业务特点
保兑仓业务对厂商而言促进销售、加快了资金回收,承担有限的、可控制的担保责;
保对仓业务减轻了经销商的资金压力,使其获得供货商的担保和银行授信的支持,有利于 扩大经营规模,保证供应,避免旺季断档和享受优惠价格。 办理流程
生产厂家、经销商提出申请
↓
银行开展授信、担保调查
↓
银行逐级授信审批
↓
签署三方合作协议及相关承兑、担保合同
↓
经销商存入开票保证金
↓
银行开出承兑汇票交生产厂家
↓
.
精品文档
厂家将货物存入指定仓库、按银行指令监管
↓
经销商追加提货保证金
↓
银行开出发货通知
↓
经销商提货、销售
↓
销售货款回笼
↓
追加保证金提货或兑付银行承兑汇票
综合授信业务
综合授信业务是我行根据符合对外授信条件的法人客户的书面申请,综合评价法人客户的全面情况及提供的担保状况,确定该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可使用的信用额度,并与之签订授信合同。 授信的种类有基本授信和特别授信。
基本授信是根据客户基本情况所确定的信用额度,用于客户正常流动资金周转。基本授信的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特别授信是指根据国家、市场情况变化及客户经营的临时需要,对特别项目及超过基本授信额度所给予的授信。特别授信的额度是一次性的,不可循环使用。 【业务特点】
我行授信的范围广,涵盖本外币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担保及信用证等业务。 我行对关联企业实行统一授信。 【办理流程】
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信用良好并且与我行长期保持正常结算往来关系的客户,均可向我行申请综合授信服务。
买方付息票据贴现
业务是指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交付的商业汇票到我行办理贴现,贴现息由买方企业承担。 业务特点
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具有商业汇票的功能如置换银行贷款、降低客户融资成本、随用随开,减少闲置资金;同时具有其他便利功能如有利买方集中采购行为、卖方销售业务和银行的业务拓展和收益的提高。 办理流程
客户须与我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书》(三方或两方)并提供贴现申请书、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复印件、贷款证(卡)、申请人近期财务报表、未到期合法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有关购销合同或交易证明等。
.
精品文档
备用信用证
银行根据商业合约的一方(申请人)的要求向商业合约的另一方(收益人)所出具的,旨在保证申请人将履行某钟合约的义务,并在该方未能履行该义务时,凭收益人所提交的表面上单单一致的文件或单据,代其向收益人作出一定金额支付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 业务特点
备用信用证是一种于基础合同的文件,与非从属性的担保合同相同; 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开具备用信用证需向我行提供:开证申请书及交易背景材料、近期财务报表和其他证明文件和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等。
贷款承诺
是银行向客户作出的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按商定条件为客户提供约定数额贷款的承诺。即银行应客户申请,在客户项目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后,银行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在项目符合银行信贷投向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对客户承诺在一定的有效期内,提供一定额度和期限的贷款,用于指定项目建设的一种表外业务。
贷款意向
是银行愿意在符合自己条件的情况下对某客户或项目提供贷款的表示。通常是在客户项目立项阶段,银行对项目初步评估论证,在项目符合银行信贷投向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对客户表示将来拟贷款支持项目建设的表外业务。 业务特点
贷款承诺和贷款意向都是银行在将来拟对客户进行信贷支持的表示,但二者有着严格的区别: 承诺程度不同: 贷款意向书的涵义是可以为贷款协议进行进一步的准备和商谈;贷款承诺则是已经就贷款条件和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阶段不同:大型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阶段一般需要银行出具贷款意向书;而在可行性报告批准阶段则需要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
法律责任不同:贷款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银行须按正常贷款的审查程序对贷款作出评估,签定正式的贷款承诺协议;而贷款意向书则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内容不同:贷款承诺内容包括承诺额度、承诺的有效期限、贷款的有权批准机关、贷款条件、及收费事项等,而贷款意向不表示贷款的额度以及期限。
费用不同:贷款承诺一般要收取承诺费,而贷款意向不收取费用。 办理流程
依法成立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开具贷款承诺函或贷款意向函,申请时须提供: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及近期会计报表、贷款证(卡)、有权部门审批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担保材料和其他材料等。
.
精品文档
保理
保理是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在保理业务中,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贸易融资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资金需求,收到转让的应收帐款后,立刻对卖方提供融资,协助卖方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 销售分户账管理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要求,定期向卖方提供应收帐款的回收情况、逾期帐款情况、帐龄分析等,发送各类对帐单,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 应收帐款的催收
保理商有专业人士从事追收,他们会根据应收帐款逾期的时间采取有理、有力、有节的手段,协助卖方安全回收帐款。
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需求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对于卖方在信用额度内发货所产生的应收帐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帐担保。
国际保理
功能介绍
保理业务即保付代理业务,也称承购应收账款业务、代理融通业务,它是保理商从他的客户即供应商那里买进以表示的进口商的应收账款,并负责信用销售控制、销售分户账管理和债款回收服务以及坏账担保,以此为经营赊销方式的出口商提供的以融通资金为主兼营综合性售后服务的业务。
出口保理:为出口商的出口赊销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帐管理、帐款催收和坏帐担
保等服务。
进口保理:为进口商利用赊销方式进口货物向出口商提供信用风险控制和坏帐担保。 业务特点
出口保理可为出口商 增加营业额、获得收汇保障、简化手续、节约成本、扩大利润。 办理流程
客户(出口商)向我行提供一份国外进口商名单及有关资料,并注明对每个进口商的出口交易量,我行将进口商信用核准结果通知出口商,并与出口商签订保理协议。出口商出口商向进口商出运货物,将《应收账款转移通知》连同寄我行,同时可向我行申请金额 60 %- 90 %的融资,货款到期后,我行收妥进口商货款扣除融资本息及服务费后,将货款余额付给出口商;如进口商到期无力付款,进口保理商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后第 90 天赔付出口商。 业务流程
.
精品文档
具体运作步骤:
1,出口商寻找有合作前途的进口商
2,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提出叙做保理的需求并要求为进口商核准信用额度 3,出口保理商要求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 4,如进口商信用良好,进口保理商将为其核准信用额度
5,如果进口商同意购买出口商的商品或服务, 出口商开始供货,并将附有转让条款的寄送进口商 6,出口商将副本交出口保理商 7,出口保理商通知进口保理商有关详情
8,如出口商有融资需求,出口保理商付给出口商不超过金额的80%的融资款 . 9,进口保理商于到期日前若干天开始向进口商催收 . 10,进口商于到期日向进口保理商付款 11, 进口保理商将款项付出口保理商
12, 如果进口商在到期日90天后仍未付款, 进口保理商做担保付款
13,出口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如有)及费用,将余额付出口商
国内保理
功能介绍
国内保理是卖方(供应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 ( 债务人 ) 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 / 销售分户账管理 / 应收账款催收 / 信用销售控制和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特定的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我行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对保理的各项功能进行组合、成为各具特色的保理业务品种: 有追索综合保理:提供销售分户账管理、催收应收账款和贸易融资的有追索权保理; 商业贴现:提供贸易融资的有追索权保理;
全保理:提供销售分户账管理、贸易融资、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销售控制及坏账担保的无追索权保理。
应收帐款买断:以买断客户的应收帐款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包括贸易融资、销售分户
帐管理、应收帐款的催收和信用风险控制及坏帐担保等服务。
应收帐款收购及代收:以保留追索权的收购客户应收帐款为基础,为客户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
.
精品文档
户帐管理、应收帐款的催收等三项服务。 业务特点
对卖方客户而言,向买方提供了赊销等极具吸引力的付款方式,增强竞争力,获得更多定单,扩大利润;货物装运完毕,即可获得不超过 80% 金额的贸易融资,缩短了资金回收期,加快资金周转;风险得到保障,可以避免因买方延迟付款而遭受利息损失和买方倒闭产生坏账的风险;成本较低,通过保理商广泛的信息渠道查询买方信用状况,节省资信调查成本,同时卖方也可考虑将有关费用打入货价;手续简便,卖方可随时根据买方需要和运输情况发货,把握商机。
对买方客户而言,采用赊销、承兑交单方式购买商品,减少资金占用,扩大购买力;手续简便,买方企业收到单据即可提货,简化了交易手续,不必批量进货增加库存,可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将适销商品投入市场;凭借自身良好的信誉和财务表现,获得保理商提供的信用额度,不必提供抵押。 办理流程
卖方客户与我行签订相关协议,即可办理国内保理业务。卖方发货,并向我行提交带有债权转让条款的单据;如卖方需要,可申请获得金额 80% 内的融资;付款到期日,我行向买方收款,扣除融资本息和费用,余款支付卖方。无追索权保理项下,本行承担由于付款人信用风险不能足额支付到期应收账款的责任。
应收帐款转让
是指我行为解决客户因应收帐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帐款转让的融资便利。在受让期间,我行委托转让人(销售商)负责向购货商催收已转让的应收帐款,如在规定期限内我行未能足额收回应收帐款,则由转让人无条件地回购未收回的部分。
功能和特点
(1)及时回笼资金,避免企业因赊销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 (2)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3)为企业的赊销提供了便利。 申办条件
(1)转让人应符合的条件:
a.原则上是我行信用评级为AB级以上的优质客户; b.经营状况良好,产品市场稳定; c.符合我行规定的免担保借款人资格;
d.应本行要求能如实提供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购货商名录及资信等情况; e.转让人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2)受理的应收帐款须符合的条件
a.转让人采用赊销方式进行商品交易所产生的应收帐款; b.产生于合法真实的、无贸易纠纷的商品交易;
c.转让人与购货商已签定了销售合同,且已出具该销售合同项下的销售和发货证明; d.应收帐款原则上属于30天内新发生的。 申办程序
转让人除向我行提交流动资金贷款要求的材料之外,还需办理以下手续: (1)提交应收帐款转让业务申请书,并附应收帐款明细清单; (2)提交销售合同正本或副本,应收帐款的商业和发货证明; (3)提交购货商的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
精品文档
(4)我行审批同意后,与转让人签定《应收帐款债权转让协议》;
(5)转让人应在协议签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应收帐款转让通知书》原件提交购货商,将复印件提交我行留存。
担保业务
是指我行应申请人要求,以担保函、担保承诺函、担保合同、备用信用证等形式为申请人履行约定义务提供担保的业务。 担保的种类
我行提供的担保种类有:借款担保、透支担保、租赁担保、补偿贸易项下担保、付款担保、来料加工担保、关税担保、保释金担保、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质量维修担保、留置金担保、提货担保、备用信用证等。 申办条件
(1)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条件; (2)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可提供符合要求的反担保,其中,三资企业应提供按中外方投资比例落实的反担保文件; (4)凡基本建设项下和技术改造项下的担保,必须符合我行项目贷款的条件; (5)凡申请为境外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必须符合国家的外管。 申办程序
(1)提交担保授信额度申请,并提供我行流动贷款要求的基本材料、近二年担保业务项下的履行情况; (2)对承包工程和部分贸易项下担保,申请人还需提供:标书、中标证明、对外承包工程资质证书、有关合同和保函格式;
(3)对固定资产、技改项目项下担保业务,申请人还需提供:交易基础合同、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合法批准文件、项目评估报告、担保所涉及各当事人情况及出具担保文件内容;
(4)对船舶出口、进出口项下担保业务,申请人还需提供:交易基础合同、交易合法批准文件、保函格式; (5)我行审核同意后,与申请人签定保函契约、反担保合同(保证、抵质押合同),向申请人出具担保函。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