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清扫保洁承包补充合同
甲方:西峰区后官寨镇 乙方:
为了全面加强后官寨镇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切实提高我镇环境卫生质量管理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经镇研究决定,对全镇道路卫生保洁工作对外予以补充承包。针对具体的保洁工作,甲乙现场勘查后,在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条件下,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承包范围
西镇公路(巴家咀路口至赵咀村部全长14里,不含南 佐街道)道路及两侧50米范围内,实行全天巡回保洁。 二、 承包数额及支付方式
1、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333000.00元(包含税款),大写: (叁拾叁万三仟元整),即:(环卫工人10x2100元x 12月=250000.00元、保险10人x1200元=12000.00元、临时加班费:10000.00元、杂费:劳保、扫帚、工具、修理费等20000.00元、机械费:电瓶垃圾车4辆x4000元=16000.00元、税金:23000.00元),采取按季度支付方式,每季度的月底支付上季度的承包费83250.00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2017年1月起至2018年12月至(如遇 清扫范围变动或增加清扫工作量,下年价格双方重新协商)。
四、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享有对乙方工作的监督管理权。
2、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约定承包费。 五、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对所派保洁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 培训,并进行现场安全操作交底,且年龄不能超过国家规定劳动力年龄范围。坚决痴、呆、傻、聋人员参与保洁工作。 2、保洁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衣着整洁、标志明显、机具齐全,保洁车辆干净整洁。 3、乙方实施全天制保洁,对巴家咀路口至兴庆商砼厂门前实行一天一普扫、全日不间断巡回保洁,清扫范围达到“五无”标准,即无垃圾堆、无果皮纸屑、无废弃塑料袋(白色树挂)、无污泥积水。如遇市、区大型检查,由甲方通知集中整治时间和地点。
4、严禁焚烧垃圾、树叶,要每日将清运垃圾倾倒在南佐垃圾场。
5、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人员进行各项监督、检查和考评。
6、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督导、检查和工作安排。 六、 责任承担
1、甲方根据市区有关部门通知,通知乙方对所承包的
域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或紧急清扫活动,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必须到达现场开展工作,若超过规定时间60分钟仍未到达的,每次罚款800元,3次以上解除合同。
2、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承包区域卫生受到区级以上部 门以文字形式通报批评的,每次罚扣乙方承包费350元。 3、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承包区域卫生受到区级以上部 门以口头形式通报批评的,每次罚扣乙方承包费200元。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承包区域卫生受到镇级督查考 核一次不过关,每次罚扣乙方承包费100元。
5、镇环卫所管理人员检查一次不过关,罚款50元。 6、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其所招聘的工作人员的安全 负全责。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七、合同的生效方式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其他约定
1、乙方不得转包承包事项,否则,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如两个月内区域内环境卫生无明显变化或者效果差、评测不合格,甲方有权与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在试运营期间,区域卫生改观明显,承包
方能够很好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个月后,转入正式运营,期限为一年。
3、由于的变化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开户行: 账号: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开户行: 账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