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门式起重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熟悉本机性能、构造,禁止操作未经检验和没有取得检测合格证书的起重机。每次重新拼装或移位后的门式起重机,在开始作业前要试吊测试。
二、作业过程出现电气绝缘不良、电压不稳,钢丝绳磨损严重、机械控制不灵敏等异常现象时,须立即停机检修,故障未排除严禁作业。 三、注意听取指挥信号,吊运时起、落钩要稳、轻、准。
四、作业过程中出现短路停电情况,应立即将操作手柄或开关打到零位,并将吊物落地。
五、户外作业风力达六级以上停止作业,做好机器的防风加固措施。 六、吊运物体开始移动过程中,应响警铃提示并密切关注轨道上人物情况,吊运重物所经路线下禁止站人。 七、严格按照“十不吊”原则进行操作: 1、超过额定负载不吊;
2、指挥信号不清楚、光线模糊不吊,重物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重物捆绑不牢,不满足安全要求的不吊; 4、对吊运的重物进行加工操作时不吊; 5、吊运重物斜挂在吊具上不吊;
6、重物工件上站着人、重物上放有活动物品时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带有爆炸危险性的货物不吊;
8、带有棱角、块口的物体没有垫好之前(以免钢丝绳受到磨损甚至被割断)不吊;
9、埋藏在地下的物体不能拔吊; 10、不按规程指挥不吊。
八、密切注意轨道平衡,需定期对轨道进行调平检测。在门吊前后两端必须装备挡轨板和反撞装置。
九、工作结束后需要收紧吊钩,将手柄放打到空档位置,并将起重机开到指定位置停放,断开电源,锁上配电箱。
十、要经常对于设备展开检查工作,重点是门吊的各联接点处,并做好维护保养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