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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自查报告

来源:微智科技网


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坛头幼儿园

关于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自查报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区教育局文件精神,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更好地发展,本园严格按照县教育局委有关文件要求,迅速对幼儿园开展了针对性的学习文件精神和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本园杜绝“小学化”现象、规范开展保教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成立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领导小组,由幼儿园园长及该园幼儿教师为成员,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幼儿园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督促检查和整改的意见。

二、宣传学习

1、幼儿园立即召开教师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幼儿园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

2、幼儿园采取不同形式对广大幼儿家长进行宣传,使他们充分了解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重大意义。

三、督查问题

从设施设备、使用教材、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等方面着手,对幼儿园“小学化”办学现象进行全面督查。通过检查发现确实存在 “小学化”现象,具体问题有:

1、在教育时间上小学化,每节课40分钟;

2、幼儿园在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方面小学化,进行超前汉语拼音及汉字读写训练、数字书写运算训练,并留有家庭作业。

上述现象,严重违背了教育规律,对广大幼儿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为彻底纠正上述现象,本园将认真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四、整改措施

1、将幼儿教育管理纳入工作管理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对幼儿园的办学工作经常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2、加强师资专业化培训,严禁使用小学教材,规范教育方法和教学内容,保证幼儿的活动时间。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以任何形式及名目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及教辅材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4、不准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不准举办任何形式的兴趣班、辅导班、特长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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