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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特殊奖励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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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仁集团

员工特殊奖励管理制度

九略管理顾问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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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集团为奖励员工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2. 奖励原则

2.1 特殊奖励是奖给在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等方面做出突出或重大贡

献者。

2.2特殊奖励的颁发形式为实物奖。

3. 奖励种类

3.1 奖励的种类

3.1.1住房

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下的一室一厅或二室一厅。 3.1.2汽车

二十万元以下、手续齐全。 3.1.3股份

1) 原始股优先购买或赠送。 2) 扩股时红股、配股赠送。 3.1.4 带薪培训

脱产半年到3年,参加短训班或正规院校培训课程 3.1.5辅助商业保险

人身保险:一年期的人身伤害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或住院爱心保险 3.1.5 旅游度假

4.奖励资格

4.1获特殊奖励的员工必须具备的基本资格

4.1.1荣获住房奖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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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序以上员工连续在岗为集团服务满5年; 2) 5、6序以上员工连续在岗为集团服务满8年;

3) 工作可以量化的员工年产值或销售回款额超过计划指标的5倍者; 4) 工作没有具体量化指标的员工由于自己的努力,为集团做出重大突出贡献

者。

4.1.2荣获汽车奖励资格

1) 7序以上员工连续在岗为集团服务满4年; 2) 5、6序以上员工连续在岗为集团服务满6年;

3) 工作可以量化的员工年产值或销售回款额超过计划指标的4倍者; 4) 工作没有具体量化指标的员工由于自己的努力,为集团做出重大贡献者。

4.1.3荣获股份奖励或带薪培训奖励的资格

1) 员工连续在岗为集团服务满3年;

2) 工作可以量化的员工年产值或销售回款额超过计划指标的2倍者,工作没

有具体量化指标的员工由于自己的努力,为集团做出突出贡献者。

4.1.4荣获辅助商业保险奖励的资格

1) 工作可以量化的员工年产值或销售回款额超过计划指标的1倍者, 2) 工作没有具体计划指标的员工由于自已的努力,为集团做出显著成绩者。

4.1.5 荣获旅游度假奖励的资格

1) 享有3日以内省内景点旅游奖励者的资格

集团年度先进集体成员及先进个人。 2) 享有10日以内国内景点旅游奖励者资格

同4.1.4条款规定。

3) 享有20日那内国外旅游度假奖励者资格

同4.1.3条款规定。

4.2奖励发放原则

4.2.1同时满足两种以上同等奖励资格的员工,可在允许范围内自主选择享受何种

奖励。

4.2.2享受高级别奖励的员工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较低级别的奖励。

4.2.3 原则上奖励发放应尊重个人意愿,确有原因不能满足员工个人需求时,以

总裁办公会决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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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奖励资格审核

4.3.1各集团直属A类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将所辖部门具备奖励资格者材料,于

每年一月十日前整理成书面材料,提交人力资源总监审核后,提交总裁办公会审议。

4.3.2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具备奖励励资格的集团直属A类部门负责人材料,

亦于每年一月十日前整理成书面材料,提交人力资源总监审核后,报总裁审议。

4.3.3对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由相关负责人整理出书面材料,经其

所在集团直属A类部门负责人阅示,在事件结束后一月内,报人力资源总监审核;人力资源部负责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统一提交总裁办公会审议。 4.3.4 原则上住房奖和汽车奖每年只限一人,股份奖励每年不得超过3人,其余

奖励人数不限。

4.3.5 经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具备各奖项奖励资格的人员方可获奖,若参选人数

大于奖励名额,则按照排名自上而下选取;若参选人员经审议不具备受奖资格,则当年该奖项作废。

5.奖励办法及发放

5.1总裁办公会审阅材料后,根据集团实际情况酌定奖励种类、奖励级别、奖励具

体数额。

5.2特殊奖励获得者名单于每年3月31日前确定、张榜公布并发放。

6.附则

6.1以上年限从2000年1日月1日起开始计算。 6.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6.3本制度报总裁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6.4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

度为准。

6.5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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