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书签证表
工程名称 交底桩号 交底内容 1#大桥 K76+886 交底编号 交底项目 钻孔前技术交底 006 1#墩 6# 桩 钻孔类型 护筒顶标高 桩 径 要求钻孔深 桩底标高 30#墩桩位示意图 1、 施工队伍必须接受开钻前技术交底及平面位置交底,做好护桩;再进行护筒埋设,护通必须保证坚实不漏水,护筒直径应大于桩头直径,护筒定面宜高出施工水位或地下水位2.0m,并高出地面0.3m。其高度且应满足孔内泥浆面高度要求;护筒埋设好后其四周及时回填较好的粘土,并分层夯实;才能进行钻机就位、调平,使其不得产生位移和沉陷,自检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开钻。 2、 在钻进过程中,每2至3米取一次土样,在进入风化岩层后每0.5米
取一次岩样,做好现场钻孔记录,并保证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如发现与设计不符应立即通知项目部与设计单位联系。 3、 终孔后要立即报技术部门复核孔深,检验合格立即进行清孔;清孔时必须保证孔的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基规范要求,特别要保证沉渣不得超标,不得用加深孔底标高的方法代替清孔。 4、 清孔结束钻机移位前,必须及时通知技术部门检孔和检验泥浆的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并对地质取样进行保存。 交底人 接底人
复核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