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 铁峰煤业有限公司文件
同铁经发〔2015〕1号
关于评选2014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矿、厂、公司各单位:
2014年,公司广大干部员工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作风务实、措施扎实、工作落实”的安全作风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双七条,坚持突出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主线,全面实施“金字塔”安全系统管理,“六环五步”全面安全管理,创新强化班组建设、标准岗建设、安全文化建设,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安全
综合考核、月度标准化考核、“安全红线”管理考核,不断提升隐患排查能力、预防预控能力、自我防范能力、安全创新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公司的安全工作实现了低控目标,为公司的安全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干部员工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对2014年度安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班组、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名额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南阳坡、增子坊矿、洗煤厂、公司各单位,外委生产服务单位。
名额:共计20个。(南阳坡矿6个、增子坊矿4个、洗煤厂3个、公司部门3个、宏宇第一、二、三、五项目部各1个)
先进班组评选范围:
南阳坡矿、增子坊矿、洗煤厂、公司各单位,外委生产服务单位的班组
名额:24个。(南阳坡矿6个、增子坊矿4个、洗煤厂3个、公司部门3个、宏宇第一、二、三、五项目部、宏程、地测、防治水项目部、技措二队各1个)
安全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南阳坡矿、增子坊矿、洗煤厂、公司各单位,外委生产服务单位。
名额340个。(名额分配见附表) 安全标兵:
名额:20个。(南阳坡矿6个、增子坊矿4个、洗煤厂3个、公司部门3个, 宏宇第一、二、三、五项目部各1个,从安全先进个人中遴选) 二、申报条件:
(一)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公司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工作运行机制良好,认真执行“一岗双责”。
3、认真开展“安全体系建设”、安全质量标注化建设、班组安全建设、“双基”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实现动态达标。
4、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员工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月度“人人过关”考试及格率达到95%。
5、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单位安全文化建设氛围浓厚,员工的安全执行意识明显提高。
6、无重大人身伤残事故(一票否决)。
7、单位全年内,没有失火、失盗及涉及黄、赌、毒现象。(一票否决)
(二)安全先进班组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
2、基层安全建设能够按照要求进行。班组长“十制八记录”填写规范,班组长工作日志、记录详实。
3、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动态达标。 4、班组工作区域内无“三违”现象
5、坚持开展“手指口述”、“岗位安全行为描述”活动、交清楚。
6、开展岗位安全行为养成训练,有计划、有方法。 7、推行班组集体出入井,全程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8、班组“六员一防”工作记录齐全。 9、班组成员没有黄、赌、毒现象。 (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遵章守纪、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作风正派。 (2)精通业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在排除隐患、避免事故或事故抢险中作出突出的贡献。
(3)积极探索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意识强,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
(4)切实履行“人人都是安全员”责任和义务,工作中坚持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监督别人不受伤害。
(5)在实际工作中杜绝“三违”并敢于抵制“三违”,
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6)积极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出谋划策,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后,效果明显。
(7)个人出勤工数达到230天以上。 (8)已评选劳模的个人不能评选先进个人。 三、评选程序
1、安全先进集体、班组、个人的评选,采取对照申报条件自下而上逐级民主推荐,基层单位部门把关的方法,逐级申报,最后由公司审定并表彰。同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
2、安全先进个人必须是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岗员工。
四、评选条件 (一)评选办法
1、安全先进集体,由两矿一厂在总结评比的基础上向公司推荐本单位的先进集体,外委项目部以队组形式推荐,公司部门由公司安监部推荐,报送时要填写推荐表,所报材料要真实准确,最后由公司组织相关领导进行评议决定。
2、安全先进班组,推荐方法和先进集体推荐方法相同。 3、安全标兵从安全先进个人中产生,主要倾斜一线生产单位。安全标兵所在单位,必须是单位获得先进集体,个
人工作得到各方面的认可。
4、两矿一厂一定要按照以上办法和条件进行推荐,如发现推荐单位不符合推荐条件,则视为无效推荐。
(二)安全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办法
按照倾斜一线生产队组、倾斜脏、苦、累、险的原则,合理进行分配。
1、生产一线:(综采队、安监站、通风区的瓦检工)按照在册在岗人数的10%进行分配。
2、生产辅助单位:按照在册在岗人数的8%进行分配。(其中公司生产服务单位安监部、机电部、材料考核办、劳资部、培训中心、生产技术部、材料考核办公室的下井人员)
3、洗煤厂:按照在册在岗人数的7%进行分配。 4、宏宇项目部:每队3名,其中干部1名,工人2名 5、因违法违纪、受到法律制裁和受到党内处分的人员不得评选。
6、有严重“三违”,被给予处分(罚)的人员不得评选。 7、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一定要按照规定分配,否则此推荐名额作废。
五、其它要求:
(1)、凡申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必须报送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填写事迹申报表,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2)、事迹材料于二〇一五年元月十二日前统一报送公司安监部。 附件:
1、2014年度安全先进集体、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14年度安全先进集体申报表 3、2014年安全先进班组申报表 4、2014年度安全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〇一五年元月五日
抄 报:公司副总以上领导
抄 送:公司各部室、两矿(厂)
2014年度铁峰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先进班组 24 安全标兵 20 先进个人 340 2 2 1 2 1 1 10 11 10 10 5 4 6 2 单 位 先进集体 备 注 总 数 调度室 机电科 物管科 后勤科 综合科 南阳坡矿 技术科 安监站 综采一队 综采二队 综采三队 通风区 运输队 机电一队 北井通风队 20 机电二队 小 计 调度室 综合科 后勤科 物管科 增子坊矿 技术科 机电科 综采队 安监站 通风区 运输队 机电队 小 计 洗煤厂 公司机关 小 计 6 6 6 4 71 1 1 1 1 1 2 8 7 6 5 8 41 14 4 3 4 3 4 3 3 3 3 14 组织部 综合办 秘书办 党办 工 会 1 2 1 1 2 纪 委 团 委 计划部 经营部 档案部 社 保 财务部 供应部 急救站 车 队 环卫部 土建部 机电部 安监部 生产技术部 企业文化办 煤质中心 电讯部 科 信息部 加工厂 供热部 劳资部 宣传部 培训中心 材料考核办 销售中心 仓储中心 党总支 小 计 宏宇第一项目部 宏宇第二项目部 宏宇第三项目部 宏宇第五项目部 宏程物业 地测项目部 宏盛项目部 防治水项目部 驻矿医疗站 110KA变电站 技措二队 清风公司 小 计 1 1 1 1 1 1 2 1 1 4 1 1 3 3 2 2 2 10 2 1 1 7 2 1 1 1 10 5 1 77 27 30 24 30 6 2 3 2 1 1 9 2 137 3 1 1 1 1 3 1 1 1 1 1 1 1 1 8 3 1 1 1 1
外委生产服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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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峰煤业有限公司2014年度安全先进集体申报表 集体名称 代表姓名 职务 主要事迹 申报单位矿、厂意见 公司安委会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铁峰煤业有限公司2014年度安全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工作单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用工性质 职务(工种) 主 要 事 迹 申报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所在矿、厂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公司安委会审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铁峰煤业有限公司2014年度安全先进班组申报表
班组名称 代表姓名 主要事迹 职务 人数 班组性质 政治面貌 申报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所在矿 、厂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公司安委会审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