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钢结构安装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的财产和员工的安全健康,项目负责人与 (姓名)签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对所负责施工作业范围内施工操作及施工机具负安全生产责任。
二、责任清单:1、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文件执行;2、日常检查安全措施到位;3、安全防护用品到位;4、接受安全教育;5、接受安全交底;6、执行“四不伤害”原则。
三、安全生产责任内容: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严格尊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施工前,班组安全员先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工作,并检查周边环境是否安全,确认后再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3、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严禁赤背,穿拖鞋。
4、现场用电由电工负责,非电工禁止私自移动用电器设备,严禁私拉乱接。
5、认真学习钢结构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和措施,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所有电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6、现场钢结构安装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施工中做到工完料清,不留安全隐患,做好文明施工。
7、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禁止私自拆除悬挑脚手架连墙件。
8、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并接受惩罚。
9、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随干随清,按类堆放施工材料,有条不紊。
10、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四、考核与罚款
1、考核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不接受班前安全教育的,处罚50元/次;不接收三级教育的,处罚100元/次;不接受安全交底的或接收安全交底拒绝签字的,处罚50元/次;拒绝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的,处罚50元/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的,处罚30元/次;在宿舍内私自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处罚50元/次并处没收;私自拆除脚手架连墙件、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设施的,处罚50元/处;吊装作业时未按规定拉设警戒线的,处罚50元/次;钢结构安装施工时,电焊作业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
罚50元/次;其他违章作业且不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处罚100元/次;饮酒后作业的,处罚50元/次。其他未尽考核条款,按照劳务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考核和处罚。
3、对因严重失职,造成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要写出书面检查材料,查明原因,由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钢结构安装工各执一份。
项目负责人: 钢结构安装工(签名与指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