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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挑式钢平台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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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挑式钢平台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交底内容:

1)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目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2)悬挑式钢平台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3)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4)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Q235F钢制作。

5)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6)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7)钢平台吊装,须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自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8)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

应及修复。

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2018年6月1日生效) 第十五条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第3.1.3条 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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