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报告怎样写呢?⼀般⽽⾔由:请⽰项⽬名称、称谓、主体、结尾和落款⼏部分构成。语⾔宜简练,下⾯附范⽂⼀篇参考,其他具体可参考提供的⼤量范⽂,结合实际情况做出适当的修改:××县⼯商⾏政管理局:
××县××公司⾃开业以来,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和经营项⽬的调整,现在已由主要经营服装变为主要经营百货、五⾦为主,原企业名称已不能反映商店所属⾏业。为此,经××县纺织⼯业局批准,拟将企业名称改为××县××百货商店。特申请办理名称变更登记⼿续,请审查核定,予以变更登记。
附件:××县纺织⼯业局《关于改变××服装店企业名称的批复》(××纺发字[1998]38号) ××县××服装店(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盖章) ⽇期
“请⽰”是⼀种上⾏⽂,早期的请⽰和报告是混⽤的,因此,现在还有⼈错误使⽤“请⽰报告”。 ⼀、请⽰的结构与写法
请⽰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和落款署时⼏部分。
(⼀)标题:请⽰标题⼀般要写明发⽂机关、事由和⽂种,发⽂机关有时可以省略。 (⼆)正⽂:请⽰的正⽂包括请⽰原由、请⽰事项、请⽰要求三部分。
1.原由。请⽰的原由是请⽰事项和要求的理由及依据,要写在正⽂的开头,先把原由讲清楚,然后再写请⽰的事项和要求,这样才能顺理成章,有说服⼒。
2.事项。指请⽰上级机关批准、帮助、解答的具体事项。⼀般包括⽅针、、办法、措施、主张、看法等。请⽰的事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实际,具有可⾏性、可操作性。因此,事项要写得具体、明⽩。
3.结尾。请⽰的结尾⼀般有如下写法:“以上,请批复”,“以上当否,请指⽰”,“以上请⽰,请审批”,等等,这些虽然是简单的⼀句话,但它是请⽰中必不可少的⼀项内容,不能遗漏,更不能含糊其辞。 ⼆、请⽰的写作原则 (⼀) ⼀⽂⼀事
⼀份请⽰只能写⼀件事,⼀些单位向上级机关请⽰,经常把好⼏个问题写在⼀起,认为只要能解决⼀个问题就⾏了,结果⼀个也不解决不了,因为“⼀⽂多事”牵涉的单位多了,涉及的也多,任何⼀个上级机关都很难答复,⼏个单位同时答复更不可能。
(⼆) 不多头请⽰
⼀份请⽰,只送⼀个上级领导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不能同时主送两个以上机关,更不能分头送给多个领导。如有需要,有关的单位可⽤抄送的形式。这样,可以避免出现推诿、扯⽪的现象。⼀些单位以为多头分送保险,搞“⼴种薄收”,结果常常是谁都有关系,但谁都不管,失时误事。 (三) 不越级请⽰
请⽰与其他公⽂⼀样,⼀般不越级请⽰,如果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事项必须越级请⽰时,要同时抄送越过的机关。 (四) 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请⽰是上⾏公⽂,⾏⽂时不得同时发下级机关,更不能要求下级机关执⾏上级机关未批准和未批复的事项。 范例:
关于召开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的请⽰××区委:
根据《政协章程》关于如开政协全体委员会议的有关规定,经政协党史组研究,区政协九届五次全体委员会议拟于⼆○○⼆年⼀⽉底召开,现将会议如开的上体⽅案呈上,请批复。 附:《关于召开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案》 ××区政协党组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