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考核制度
(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
砚山镇中学
2017.9
教师培训考核制度
随着课改的推进,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已成为教育专业发展和教师个人成长的迫切需要。教师培训工作是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确保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扎实、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教师培训工作制度。
1、参加各项培训的考勤情况记入教师本人的考勤中。
2、在各项培训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在目标管理考核中扣分。
3、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学年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
4、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汇报课。
5、各项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晋级、评优、评模、职称评聘的条件。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