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制定<<新民中学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一、每学期每生量化基础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生平时表现进行加减,学生德育积分实行周小结,月汇总,期末据分定等,90分以上为A,75-分为B,60-74分为C,60分以下为D。
二、学生有下列行为及表现都予以加分。
(1)一周内无迟到早退旷缺课且无其它违纪行为者加1分;
(2)主动承担劳动任务,助人为乐者每次加1分;
(3)争做好人好事每次加1分;
(4)主动举报或劝阻他人违规违纪行为者每次加2分;
(5)参与学校各项活动获单项表彰奖励者每次加2分;
(6)撰写的广播稿每播出一次加2分;
(7)学期末被评为三好、优干等获表彰奖励者加5分;
三、学生有下列行为予以减分。
(1)迟到、早退一次减1分,旷课一节减2分;
(2)讲污言秽语,故意乱喊乱叫的发现一次减2分;
(3)在校乱扔纸屑、果皮等生活垃圾的发现一次减2分;
(4)、翻窗、攀登护栏、上下楼拥护发现一次减3分;
(5)男生留长发、在校学生染发佩戴首饰发现一次减3分;
(6)在校园乱骑自行车者发现一次减3分;
(7)上课扰乱课堂秩序、不服管理、有意顶撞老师者一次减4-6分;
(8)敲诈他人钱物数额较小者每次减5分;
(9)不听劝阻强行出入校门或故意者减5-8分;
(10)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减8-10分;
(11)抽烟、喝酒、、进“三厅、两室、一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每次减8分;
(12)参与打架斗欧每次减10-15分;
(13)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给予通报批评者每次减10分,警告以上处分者每次减20
分,记大过以上处分每次减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