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67573-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67573-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来源:微智科技网
67573-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判治理方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工业企业增强质量法制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质量义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观念,引导企业信守质量信誉,推进工业企业质量诚信自律机制的形成,引导消费,切实爱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打算》和《企业质量信用质量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判是指运用规范、统一的评判方法,对工业企业一定生产经营期间遵守国家质量有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以及兑现质量承诺(或履行质量约定)的能力等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从而对工业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作出真实、客观、公平的综合评判。

第三条 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判工作坚持科学、公平、公布和企业自愿申请、不向企业收费的原则。

第四条 凡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 满足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方面要求,正常生产经营二年以上的工业企业均可列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判范畴。

第二章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

第五条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是反映工业企业取得消费者(用户)对其产品(服务)质量信任的能力;这种能力由企业在遵守质量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标准以及兑现质量承诺(或履行质量约定)的基础上,提供产品(服务)在全寿命周期内满足消费者(用户)的需求或期望来实现。

第六条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原则上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等。对A等可进一步细分为级。每等细分差不,可用表示字母的数量来区分。在同一等中,字母数量越多,表示质量信用程度越高(质量信用风险越低)。例如,A级可细分为A级、AA级、AAA级等。

质量信用A级企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质量信用风险专门小,具有坚持高水平质量信用的主观意愿、产品质量和保证能力,在一定时期内无质量信用不良行为记录。

质量信用A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但不限于):

(1)遵守质量有关法律法规,满足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认证等方面要求。一定时期内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违法、违规记录,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记录,无质量虚假宣传行为记录;无违抗质量承诺的行为记录。

(2)重视质量信用的治理工作,将提升质量信用水平纳入其治理理念和目标中,能够通过质量信用的有效治理实现质量信用水平的连续改进。

(3)按照先进的标准提供产品(服务),质量稳固、信誉高,近期无因质量咨询题导致的索赔和退货,一定时期内无质量事故。

(4)重视质量信用保证能力建设,人力、财力、设备设施等资源充分、技术先进且成熟度高、质量治理体系健全。能够跟踪、监测产品的质量状况,能够及时解决顾客投诉,具有较强的质量风险操纵和应急能力。必要时能够提供产品质量担保。

(5)关注顾客价值,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金融、税务、商务、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无不良行为记录,顾客中意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质量信用B级企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质量信用风险较小,具有坚持其质量信用水平的主观意愿、产品质量和保证能力,近期无质量信用不良行为记录。

质量信用B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但不限于):

(1)遵守质量有关法律法规,满足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认证等方面要求。近期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不合格记

录,无质量违法、违规记录,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记录,无质量虚假宣传行为记录,无违抗质量承诺的行为记录。

(2)重视质量信用的治理,具有能够兑现其质量信用承诺的治理能力。 (3)按照标准提供产品(服务),质量稳固,近期内无质量事故。 (4)人力、财力、设备设施等资源充分、技术成熟、质量治理体系较健全。能够及时处理顾客投诉,及时解决因质量咨询题导致的索赔和退货,具有一定的质量风险应急能力。

(5)能够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顾客中意度不低于行业的平均水平。 质量信用C级企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信用风险较大,坚持其质量信用水平的主观意愿不强、产品质量不稳固、保证能力较低,在近期内存在质量信用有关不良行为记录,但未显现严峻质量失信事件,也未因质量失信行为造成重大人身危害、经济缺失或社会不良阻碍。

当企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时(但不限于),可划分为质量信用C级企业: (1)实行行政许可治理的企业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未满足行政许可和强制认证的要求,但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整改能够达到要求。

(2)近期内存在质量违法、违规记录,但未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缺失。

(3)产品质量不稳固, 产品质量低于企业明示或承诺标准或无标生产按规定整改。在近期内存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

(4)在产品质量上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但未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缺失。

(5)未能及时解决因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投诉,索赔和退货,发生过因质量咨询题而导致的一样事故。

质量信用D级企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信用风险专门大,企业违法生产经营,且给社会及消费者造成重大人身危害、经济缺失或社会不良阻碍。

当企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时(但不限于),可划分为质量信用D级企业: (1)企业无法定资质或法定资质失效。实行行政许可治理的企业、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未满足行政许可和(或)强制认证的要求,且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要求。

(2)有严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且达到吊销行政许可、吊销营业执照或移送司法机关的程度。

(3)产品无标准生产,近期多次、大量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连续受到执法监督处罚或连续发生质量监督抽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情形。

(4)近期多次进行产品质量的虚假宣传,给社会及消费者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缺失。

(5)近期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连续发生质量事故,给社会及消费者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缺失。

注:“一定时期”表示的具体时刻应按照企业所在的行业特点和产品寿命周期的长短、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

注:“近期”表示的具体时刻可按照产品和行业特点、有关法律法规来确定,通常指一年内。

注:“质量事故”指由产品质量咨询题导致的包括人身损害、财产缺失、不良社会阻碍等在内的意外事件。按照造成缺失大小或危害程度不同,质量事故可分为一样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第三章 质量信用评判指标体系

第七条 质量信用评判指标体系由指标与权重两部分组成。评判指标由差不多指标、评议指标二方面构成。差不多指标反映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判内容的差不多情形。评判指标是对阻碍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的非定量因素进行判定分析。二方面指标相互补充、配合,最后形成企业质量信用评判的结果。

第 质量信用评判指标及权重(见附件)。

第九条 对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判采纳千分制。其中:差不多指标权重为80%、评判指标权重为20%。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运算方便两指标均按1000分确定,最后还原。

A:综合评判得分达到700分以上(含700分); B:综合评判得分达到600分以上(含600分);

C:综合评判得分600分以下;

D: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产品存在严峻质量咨询题、违法违规情节严峻的工业企业自动列入。

第十条 集团公司评判。关于集团公司的评判,原则上以集团公司整体质量治理水平和要紧产品实物质量状况作为评判基础资料。

第四章 质量信用评判方法

第十一条 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判采纳以定量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定量分析采纳功效系数法,定性分析采纳综合分析判定法。

第十二条 本方法所称“功效系数法”是将所要考核的各项指标分不对比相应的标准值,通过功效函数转化为能够度量计分的方法。

第十三条 本方法所称“综合分析判定法”是综合考虑企业质量治理体系运行状况、质量保证能力实际成效、产品和服务质量等非计量因素,进行比较分析判定的方法。

第十四条 评判标准值是对评判对象进行客观、公平、科学分析判定的标尺。企业评判标准值依据当前国内外质量治理及产品质量平均先进水平确定。

第五章 质量信用评判组织

第十五条 “质量信用评判组织”是指开展质量信用评判业务的组织机构,包括质量信用评判审定委员会、质量信用评判治理部门和质量信用评判专家咨询组。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质量信用评判审定委员会负责全系统的质量信用评判工作,对质量信用评判结果进行审定。

质量信用评判治理部门指省质监局主管质量信用评判业务的部门,要紧负责质量信用评判指标体系的建立、评判方法的制定推行、评判业务的监督、检查和修订,负责A级以上工业企业的审定等工作。

省质监局成立质量信用评判专家咨询组,成员由质监系统内外质量治理、信用评判、行业专家等组成,为开展质量信用评判提供专业咨询。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质量信用评判治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质量信用评判工作。要紧职责是:制定评判工作方案,培训评判人员;对评判人员报送的评判报告、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进行审核;负责评判报告的撰写、评判业务指标的统计、评判档案和评判人员的治理,负责辖区内A级以上企业的初审和举荐,以及B级(含B级)以下企业的信用评判审定等具体工作。

第六章 质量信用评判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质量信用评判工作程序”是指进行质量信用评判业务所遵循的操作步骤,包括:评判预备、级不初评、级不审查与审定、跟踪监测、监督检查等时期。

(一)评判预备

质监系统各级质量信用评判治理部门要按照实际情形,布置当年的评判工作。包括:制定评判工作方案、确定评判对象和评判人员,搜集、审核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

(二)级不初评

级不初评是评判人员对各项资料进行整理、加工、分析、讨论并初步给出评判对象信用级不的过程。评判人员需要按规定将评判资料输入运算机,形成企业的差不多定量分析结论;按照实地调研的情形,对阻碍客户信用等级的因素进行判定,形成评判分析结论;最后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互校正、综合分析,形成企业信用评判的结果。

(三)级不审查和审定

各级信用评判治理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对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进行审定,对下级部门报送的企业信用评判结果进行审查和审定。

(四)动态治理

自评判完成之日起,评判部门和人员应结合日常工作,紧密关注被评企业的情形,如发觉被评企业的内外部因素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现有信用级不需进行调整,评判人员应将情形及时报质量信用评判治理部门,由质量信用评判治理部门做出是否复评的决定。

(五)检查监督

各级质量信用评判治理部门要将评判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定期或非定期了解、检查评判业务开展情形,上级质量信用评判治理部门有权对下级质量信用评判治理部门的评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质量信用评判结果进行抽查和提出复评要求,以及时发觉咨询题、解决咨询题,确保评判工作科学、客观、公平,保证评判工作质量。

第七章 质量信用评判报告

第十七条 企业质量信用评判结果在《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判报告》中反映。评判报告应对企业的差不多情形、经营情形、质量治理体系运行情形、质量保证能力实际状况、质量绩效等信息进行充分的提示和分析。企业质量信用评判报告有效期1年,每年跟踪复评一次。经认定的质量信用等级有效期2年,从审批认定之日起算。

第八章 监督治理

第十 质量信用等级企业应当持续加大质量治理,确保产品质量,提供优质售后服务。

第十九条 质量信用等级企业在有效期内显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发生第一款情形的可申请更换《江苏省质量信用等级企业》证书。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等发生重大变化; 3、企业认为应当报告所发生的重要事件。

第二十条 质量信用等级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用户、消费者反映咨询题较多且经查实的,将视情节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停止使用质量信用等级宣传标志、撤消质量信用等级并收回证书、予以公告(曝光)、直至依法追究企业的质量违法责任。

任何企业不得伪造、转让质量信用等级企业证书、标志,不得擅自扩大质量信用等级企业证书、标志的使用范畴。违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用户、消费者、新闻媒体等有权对质量信用等级企业进行社会监督。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对质量信用等级企业的投诉、申诉、举报或者发觉该企业存在质量咨询题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在申请质量信用等级过程中未如实提供证明材料的,退回申请,并在两年内不得申报;质量信用等级企业公告后,发觉其弄虚作假的,收回其证书并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第二十三条 质量信用等级企业应于每年6月份将企业的情形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报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逾期不报告的,由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各市质监局汇总企业报告后,于当年9月底前上报省质监局。

第二十四条 从事质量信用等级评判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为企业提供有关材料的检验机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方法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讲明。

附件:

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判指标及权重

差不多指标及权重 评议指标及权重 通过ISO9000质量治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 一、质量治理体系 100 100 1、质保机构及人员健全、齐全 50 2、检验、检测制度及设备齐全、有效 50 一、领导 100 3、质量工程师占质管人员比重≥30% 50 二、质量保证能力 1.1组织的领导 60 4、质检员持证上岗率≥90% 50 300 1.2社会责任 40 5、质量改进方法有效地运用 50 6、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有效 50 二、战略 80 2.1战略制定 40 一、标准化工作 100 2.2战略部署 40 1、产品标准覆盖率100% 50 2、可采标产品采标率100% 50 三、顾客与市场 90 三、质量基础体系 二、计量工作 100 3.1顾客和市场的了解 40 200 1、通过相应计量检测体系确认 60 3.2顾客关系与顾客中意 50 2、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率100% 40 四、资源 120 评判内容及权重 四、质量绩效 400 一、名牌战略 100 1、名牌获得情形 50 其中中国名牌50分;江苏名牌30分;市级名牌20分(最高分为50分,以单项最高分运算) 2、名牌产品进展情形 50 进展速度高于全省平均2-3个百分点 50 二、质量治理水平 90 1、质量治理奖获得情形 60 其中:国家级60分,省级30分,市级10分(最高分为60分,以单项最高分运算) 2、先进质量治理方法运用 30 杰出绩效评判准则等先进质量治理方法有效运用 30 三、产品质量状况 80 1、产品抽检合格率100% 40 2、要紧产品技术水平 40 其中国际水平40分,国内先进20分,一样水平10分(最高分为40分,以单项最高分运算) 四、质量缺失率 30 产品质量缺失率≤0.5% 30 五、顾客中意度 100 顾客中意度:100% 100 (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10分,小于60%不给分) 4.1人力资源 40 4.2财务资源 10 4.3基础设施 20 4.4信息 20 4.5技术 20 4.6有关方关系 10 五、过程治理 110 5.1价值制造过程 70 5.2支持过程 40 六、测量、分析 与改进 100 6.1测量与分析 40 6.2信息和知识的治理 30 6.3改进 30 七、经营结果 400 7.1顾客与市场的结果 120 7.2财务结果 80 7.3资源结果 80 7.4过程有效性结果 70 7.5组织的治理和社会 责任结果 50

质量信用评判指标及附加分讲明:

1、质检员持证上岗率是指获市级及以上质量治理部门所颁发或认可的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占企业全部质量检验人员的比重。

2、先进质量治理方法包括但不限以下方法:杰出绩效评判准则、六西格玛、5S等。

3、获得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其附加分可作为AA、AAA级信用等级的参考,信用等级为B、C级的企业不运算附加分。

获下列情形可获附加分:

1、中国驰名商标 50分;江苏闻名商标 30分; 2、通过环境体系认证 50分; 3、通过职业健康安全认证 50分; 4、通过节能产品认证 20分;

5、通过测量治理体系认证30分;能源计量标杆企业30分; 6、标准良好行为企业或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 30分; 7、国家级技术中心 100分;省级技术中心 50分;

8、企业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或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TC/SC/WG) 30-50分;国际TC加50分、SC加40分、WG加30分;国家TC加25分、SC加20分、WG加15分;

9、发明专利 50分;有用新型30分;外观设计10分(其中有用新型、外观设计两项总分为50分);

10、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100分;省级科技进步奖 50分; 11、国家级高新技术产品30分;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0分; 12、企业建立博士后流淌站50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