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管理奖惩制度
实施对象:新能源车间全体员工
编制部门:品质部 编制人:
分管副总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总则
1、目的
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激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涉及的品质活动范围。
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二 质量奖惩规定
1、员工惩处细则
1)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范,安全操作要求及各项工艺流程,违反者批评教育,三次(含)以上者,处5-30元罚款,严重者辞退。 2)员工上班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对操作要求,质量情况明确,及时反映异常问题,无异常后作业。
3)生产中随时自检产品,连续性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良品未及时发现处2-5元罚款,每小时间歇性出现5个含以上不良品未及时发现处以5-10元罚款(前提是自检未发现,质检抽检发现)。 4)质检班长等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操作不规范或不合格品时,均可对操作员提出批评,拒不接受者依严重性处以10-50元罚款。 5)若在下工序发现不合格品,罚款5元/个,若发现员工故意制造出不良品,损坏废弃瓶贴等,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处罚后给予辞退。
6)连续两天(次)出现质量事故需要重返工者,除处罚外,写书面保证书,另由班长或主管进行教育培训,一个月内员工有三次教育均无效者,做辞退处理。
7) 若在下工序发现需要返工处理的不良品,需要返工的所有人员均处以10元/袋(箱)的处罚。
8) 员工返工一次,经质检检验后仍不合格者,责令其限期再次返工,并加重处罚20-30元。
9)员工屡次出现质量事故,改善无效者,加重处罚或辞退。 10) 返工、报废数量较多对公司造成损失严重时,加重处罚,若客户方发现不合格时,车间生产人员及质检均提出处罚。 2、班长、组长处罚细则
1) 每天上班交时,对所有生产机器各模具号检查确认是否有异常,检查失误造成的批量性不合格品,处以20-50元罚款。 2) 检查并确认责任机台范围内员工按照操作规范作业,未及时发现并纠正,给予口头警告一次,两次及以上书面警告一次,屡次出现者处以10-50元罚款。
3)开机生产未按制度要求进行(配合)首件检查,过程巡检未及时做到信息传递者,处以10-50元罚款。
4)班长自检,质检员工作中,因工作判断失误,遗漏导致产品批量返工或报废,视情节严重处以50-100元罚款。
5)下工序(客户)生产中发现不合格品流入,若批量较大(超出5%时,班长处罚20-50元。
6)生产巡检中发现问题未及时汇报处理,未有效追踪确认结果,导致产品不合格品较多,造成较大损失时,处以50-100元罚款。 3、奖励细则
1)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当月质量无任何问题,与同事团结互助,受到大部分员工及领导好评者,提报奖励50-100元。 2)班长/副班长责任范围内当月无任何投诉、返工问题,且能有效保证产量、质量达到要求的较高水平,提报奖励50-100元。 3)每季度内各员工、班组无任何质量事故提报奖励100-200元。 4)年度内各员工,班组无任何质量事故,提报奖励100-3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