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报:副总经理
抄送:各部门
由 :人力资源部
日期:XXXX年2月20日
关于:酒店“服务之星”评选办法的请示
编号:H.R.XXXX006
随着酒店服务质量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员工凭借着优秀的服务得到了客人的表扬。为更好的调动员工服务工作的积极性,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设立酒店“服务之星”评选办法,具体评选办法请示如下:
一、评选目的
1、营造酒店服务竞争氛围,激励员工向更高的标准前进。
2、为酒店挖掘、培养人才,最大限度的留住酒店优秀员工。
3、进一步提升涵珍园酒店员工的服务形象。
二、评选方案
1、评选对象:酒店全体员工
2、评选条件:宾客对酒店员工提供的的服务非常满意,留有深刻印象,通过表扬信或网上
表扬的方式,以正式渠道及相关部门人员确认,上报酒店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三、奖励:
1、获得“服务之星”的员工,与总经理合影,并在宣传栏宣传一次;
2、获得“服务之星”的员工,以现金形式奖励100元。当年累计3次以上(含
3次),将在年底奖励100元。
3、获得“服务之星”的员工优先参与年底酒店及集团的先进评选。
4、获得“服务之星”的员工,出现违纪情况,上述奖励将被取消。
妥否,请批示!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