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店员工效益奖金提成的暂行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酒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增强全体员工的积极主动性,决定把酒店的经济效益和工作人员的工资相结合,共同把酒店做到最好最强,工资调整如下,请刘总批示。
1. 管理人员
月工资=基本工资+房间提成 具体如下:
出纳、保管:月基本工资1600,入住率75%+50元,入住率80%+100元,入住率85%+150,入住率90%+200 客房主管、维修:月基本工资1200 每月实际入住间数*0.2元/间,会议按1%提成。 2. 前台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房间提成
房间价 100元以下 提成价 0.3元/间 100元以上 0.4元间 200元以上 0.6元间 4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以上 会议 会议 会议 元会议 1.0元4 6 8 10 间 备注:前台销售套票房间不重复累计提成,钟点房按2间合一间。 前台实习期基本工资1500(三个月) 前台月基本工资 1000
3. 客房工资
客房按原来房间提成比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