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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堡特语言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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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堡特的语言学思想之解读

1.洪堡特简介

威廉·冯·洪堡特(Wilhelm von Humboldt,1767—1835),德国语言学家、哲学家、政治家。洪堡特的学术活动,涉及到哲学、文学、美学、历史、古典文化等传统人文领域,也涉及到生物、生理、解剖、心理、地质等自然科学。他在政治学、美学、史学、教育学、语言学诸领域,均有诸多创获,但在语言学方面他下力最勤,著述最多。 他对许多语言都有广泛的认识,他研究过欧洲的巴斯克语、美洲的印第安语,非洲的埃及语和亚洲的梵语、汉语、日语等多种语言,是比较语言学创始人之一。他善于突破历史局限,透过个别的语言现象,深入考察人类语言的普遍特性。在语言的本质和功能、语言与思维的关系、语言的文化内涵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上,他都做了富有创见性的研究和探讨,为现代语言学思想奠定了基础,被誉为德国最伟大的人物之一。洪堡特的语言哲学思想宏大深邃,对20世纪的语言学产生了深刻、持久的影响。

2.洪堡特语言学思想

2.1 语言的起源和发展

2.1.1语言起源: “突现论”

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1744 – 1803,德国哲学家、文学评论家、历史学者及信义会神学家)在《论语言的起源》一书中指出:“语言之兴起是出于自然,而非超自然的力量”,“当人还是动物的时候,就有了语言(姚小平, 1999:Ⅳ)。”从中我们

可以看到他在语言起源这一问题上持“进化论”的观点,即人类语言从动物语言演化而来。

而洪堡特认为语言学应当依靠经验事实,而不是信赖那些关于人类及其语言的起源的神话传说,即使是初始的语言也必定以群体的形式存在,一种只为两个人所用的语言是违背经验常识的,以此反对语言起源的“特创论”。他也认为,人类本性与动物本性并非毫无共同之处,人类语言中还保留着一些动物“语言”的成分。他指出:“语言的提高自然是逐渐的,然而语言的发明却只能一举而成。”, “人与世界的接触犹如闪电,从中便产生了语言;不仅语言的发生是如此,而且,人在思维和讲话的时候也一直是如此(姚小平, 1995:83-84)。” 语言的发生不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他坚持语言起源的“突现论”的观点。

2.1.2 最早的语言:歌唱

赫尔德:“语言是从表达情感的自然发声演变而来(姚小平, 1999:Ⅳ)。” 而 洪堡特则认为:“词不是迫于需要和出于一定目的的,而是自动地从胸中涌现的,任何荒原上的游牧人群,都有自己的歌曲。因为人作为动物的一类,乃是歌唱的生物,只不过他的曲调与思想相联系(姚小平, 1995:86)。” 他进一步指出人最初是在歌唱的时候无意识地迸发出了词语,他把语言的初态假想为音乐、歌唱,这虽未触及语言起源的实质,但是其与语言的使用和语音相关。

2.1.3 语法形式四阶段假说

2.1.4语言的阶梯式发展和分类

洪堡特根据语法形式四个阶段产生和发展假设,认为人类语言沿着一条由低向高呈阶梯式发展的道路向前发展。按阶梯式发展之说,处在第一至第四阶段的分别是:初民语言、孤立语言、粘着语言和屈折性语言。

他根据词形有无变化和变化的复杂程度,世界语言被划分为:“孤立语”、“粘着语”、“屈折语”三个类型。

2.2 语言的系统

2.2.1 整体与部分 洪堡特指出,每种语言都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并且还把这个系统比作“一个出色地织造成的象征网络”。他说:“我们可以把语言比作一幅巨大的织物,其中的每个部分都与其余部分、各个部分都与整体有着或多或少清晰可辨的内在联系。无论从哪个方面观察,人在讲话时始终只能接触到这幅织物的一个孤立的部分,然而他却总是本能地从整体出发去把握这个部分,仿佛在他面前同时呈现着个别、具体的、有着必然一致关系的所有组成部分。” (姚小平, 1995:105)

他把人的这种把握‘整体—部分’的能力称为“一种类似于直觉的、关于整个系统的前感觉。”,同时他还认为整体和部分的范畴也包含在人的认识能力之中:人身上有两种力量。一方面将完整的东西解析为确定数量的要素,另一方面又将这些要素进行无限组合。就言语活动而言,人在听话时能够将完整、连续的话语切分为词,在说话时能将音节合成完整的词,再将词组织为完整的句子。

2.2.2 系统的层次

洪堡特指出,整体和部分是相对的概念,一个低层次的主题进入一个更高层次的结果中,便成为其组成部分。他对语言系统的各个层次的分析,可归纳为:分音节——音节—— 词—— 句子。

从音节到句子,每个层次都有自己的统一性。音节只有“语音的统一性”,词除了语音

的统一性,又包含了“概念的统一性”;句子则体现了陈述的统一性。他还认为句子是最小的“完整的言语”,语言系统的最高层次以此为限,比句子更大的言语单位,如今天我们所说的“话语”或“篇章”等,已不属于语言系统内的问题。 2.2.3系统的演变 洪堡特把语言系统的演变解释为结构关系的平衡——失衡—— 再平衡的发展过程。语言在时间的进程中是逐渐变化的,从语音、词汇到语法形式,语言中的一切成分都在可变之列。他指出,整体的各个部分不可能同时发生变化,变化必然始于某一部分;当一个部分起了变化,导致它与其余部分的平衡关系遭到破坏时,另一个或一些部分就会发生反方向的变化,从而在各部分之间建立起一种新的平衡关系。洪堡特将这种系统内部关系保持均衡和谐的规律称之为“补偿规则”。

虽然语言在不断地发展,其系统(结构)的内部联系却相对稳定的;系统以整体力量控制着所有的部分,要求它们保持形式的一致性。

2.3 语言有机体

洪堡特指出,语言不仅仅是一个整体,而且还是一个“有机体”(Organismus);“语言是有机生命体在感性和精神活动中的直接表现,所以语言也自然地具有一切有机生命的本性。”(《五卷本洪堡特选集》,第3卷,第2-3页)。这种表现有两个方面:第一、它的每个成分都依赖于其他成分存在;第二、所有成分则都依赖于一种通贯整体的力量而存在。所谓感性和精神活动,洪堡特都用来指思维形式;思维形式和表达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便可称为语言。至此,语言有机体本性的思想就变成了:语言与思想的关系。钱冠连先生认为他的语言有机体思想体现了人体与语言的全息关系。

2.3.1语言是一种官能

语言的有机体源于人类说话的普遍能力和需要,在《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简称《导论》)中,洪堡特把语言称为一种“官能(Organ)”, “„„语言是内部存在的官能,语言是构成思想的官能。” 他认为,语言作为人类心灵的一种“感官”(Sinn),可以比之为人的视觉能力或蜜蜂构筑巢穴的本能。也就是说,语言是人类种属固有的能力。作为一种生理—生物的能力,语言存在于人的大脑之中,在这一意义上,的确可以把语言理解为一种有机体组织,它是人这一有机体的组成部分。

洪堡特称语言为有机体,但也指出语言与有机体的区别:“语言是一种自然的、人类的、与人本身的概念同在的功能。„„语言虽然为人的机体器官所限,但实际上属于人身上的精神部分;语言决定了人的思维的明确性,并且可以不受思想和感觉地自由运动。这种自由使得语言超脱了有机体的界域,所以,按照严格的理解,说话决不应被视为一种有机的过程(姚小平, 1995:111) 。”

2.3.2语言的有机构造和方法

语言属于精神的有机体——人,因此具有与人类精神密切关联的“有机构造”或“组织”。按照洪堡特的说法,语言的有机机构造是一下子完整地形成的,并且一经形成就不再发生重大变化。此处他所说的“有机构造”,一般说是指语法,就曲折语言来说特别是形态。这里的“方法”即一种语言构成要素和处理要素与要素之间关系的方式。“方法”是语言存在所依赖、言语活动所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具有持久不衰的活力,所以把握了“方法”就是领悟了语言的生动本性。语言的任何具体组成部分都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然而语言的“方法”一般说是恒定不变的;一种语言有可能从其他语言中吸纳很多成分,但只要其“方法”在,它就不致失去“精神个性”。同时洪堡特把语言的“方法”分为孤立、粘着、屈折、复综等几种。

因此洪堡特把语言定义为:人类理性的智力本能,其意义是语言是人类心智固有的一种活的创造能力,而不仅仅只是言语行为的可观测的产物。

2.4 语言的创造性

2.4.1语言绝不是产品,而是一种创造活动

洪堡特认为,语言是一种不间断的创造活动,这种创造活动是人类精神的基本特性。语言活动的目的,是把声音转化为思想的表现物,它使说话者能够无限地运用他们所掌握的有限的语言手段。他指出:“语言绝不是产品(Ergon,即“制成的东西、所作的事”),而是一种创造活动(Energeia,即“作用、活动”)。(姚小平, 1995:121)” 他所说的“活动”,就是精神的创造活动。他说:“语言实际上是精神不断重复的活动”,“语言不是活动的产物,而是精神不由自主的流射”。

语言是一种创造活动,意味着语言具有创造性。语言的创造性,当然首先是指精神活动创造性,但除此之外,还包括语言自身的创造性,即语言自我创造、自我发展、自我生成的特性。他认为,语言是一个变化生长中的有机体,每一种语言都有从自身内部进行创造、自我生成的生命原则。这种原则,则是精神力量为之设定的。

2.4.2规律的创造和非规律的创造

当我们论及洪堡特关于语言创造性的观点时,首先需要分清,他所说的是遵从规律、合乎规范的创造,还是不为规律所限、导致变异的创造。

2.4.2.1规律的创造:有限的手段,无限的运用

“语言面对着一个无限的、无边无际的领域,即一切可思维对象的总和,因此,语言必须无限地运用有限的手段,而思维力量和语言创造力量的同一性确保了语言能够做到这一点。” 这段话,由于被人们积极引用和大力发挥,洪堡特关于语言以“有限的手段无限的运用(make infinite use of finite means )”的说法已为语言学者熟知。所谓“有限的手段”不仅指规则,而且也是指数量上可以确定的基本要素。

在语言最低的层次上,音位(洪堡特成为“分音节”)组合为音节的可能性从理论上说是无限的,音节的数目也是多的不可计数的,在有些语言里甚至是有限的,但音节组合为词的可能性则近乎无限;同时,词虽然多的难以计量,组词构句的规则却是有限的;最后,言语表达的可能性有时是无限的,可能构成的句子更是无限。

语言是人类心智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否则语言的产生就不可能完全随环境而转变;也正是由于具有心智上的创造性,语言才可能随环境的需要而变化适应。只有这样,语言的核心事实才能得以解释:说话者任何时候都能将可供他们使用的有限语言手段作无限的使用。也就是说,语言的本质特征就是讲话人具有的这种讲话并理解话语的创造能力,而不是可以听到的、看到的话语和写作的产物,更不是语言学家对语言进行外部环境的影响,并且在跟人类所有语言的意志关系上都保持着这种适应性。”

他注意到儿童语言习得过程中外部条件的重要性,但他把内在力量的自主能动性置于首位。学习外语也是一种与普遍语言能力有关的创造, “若不是心灵本身就具有仿佛本能地创造词语的秘诀,依靠任何人类记忆力都无济于事”,因此,学习一种外语的关键在于如何把握其“创造性秘诀”。他指出人们之所以能够掌握外语的创造性秘诀,主要是因为他具有普遍的“语言禀赋”, 即一般人类语言能力。

2.4.2.2非规律的创造:精神个性的作用

规律的创造具有普遍性,又称为普遍的创造,而非规律的创造则体现了个别性,又被称为个别的创造;在洪堡特看来语言始终是普遍与个别的统一,因为语言中规律的创造的原因在于普遍的方面,非规律的创造则因个性因素的作用。

关于“精神”(Geist)一词,洪堡特认为活跃于人的内心之中的力量就是精神。一般说来整体、类既是人类精神——总表现出更多规律性;而组成部分、个体即精神个性——显现出更多自由性。因此精神个性是自主地进行创造的力量。由于任何言语活动都始于个人并在个人之间进行,每个人在运用过程中都有可能进行创新,所以个人精神特性是言语活动中非规律创造行为的源泉。

此处需要指出一点,洪堡特所说的“精神” Geist)不等同于“思维”(Denken)。因为“精神”是一个先在的本原,与个体有关但又不完全依赖于个体。而“思维”则不同,它是精神活动的一个主要方面,是具体的精神动力之一。“精神”与“思维”的关系是存在与作用的关系,“前者是不可见的原因,它不同于可见表现的思想感觉和行为,当然我们所说的存在不是这一或那一个别的具体存在,而是一般的存在,它体现在每一个别的存在之中,并决定了个别的存在(姚小平, 1997: 211)。”

2.5 语言与思维

2.5.1 语言和思维是相互作用的 洪堡特认为“语言和智力特性是从不可企及的心灵深处相互协调地一同产生出来的。”,“语言与精神力量一道生长起来,受到同一些原因的,同时,语言构成了激励精神力量的生动原则。语言和精神力量并非先后发生、相互隔绝,相反,二者完全是智能的同一不可分割的活动。” (姚小平,1995:133)

由此可看出他认为语言和思维是相互作用的。我们可以将语言世界观的问题置于语言

与思维的双向关系中进行考察。从起源上说,语言和思维是同时发生的,二者的发生、发展是人类心智生长过程的两个相关的方面,这种发生上的同源性决定了语言和思维的密切关系。同时洪堡特认为语言对思维有影响,这种影响可以用他的语言世界观来概括,其直接理论依据是基于这样一个观点:语言不仅仅是表达手段,而且更主要的是认知手段。洪堡特首先肯定了语言自一开始就参与了思想的形成,“语言是构成思想的器官”。他认为,“„„每一种语言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人用语音的世界把自己包围起来,以便接受和处理事物的世界。我们的这些表述绝没有超出简单真理的范围。人同事物生活在一起,他主要按照语言传递事物的方式生活,而因为人的感知和行为受制于他自己的表象,我们甚至可以说,他完全是按照语言的引导在生活。„„在某种程度上说,这确是事实,因为每一种语言都包含着属于某个人类群体的概念和想象方式的完整体系(姚小平,1995:135-136)。

语言是处在人与自然之间的一个独特的世界,人在很大程度上必须通过语言的世界才能认识自然的世界,而由于语言的不同,各个民族认识到的自然世界也就有所不同。所以,语言作为认知手段制约着人的认识活动。洪堡特将这个问题从认识论的角度对语言世界观问题作了阐述,作为语言研究的中心任务明白地提了出来,认为语言的差异即世界观的差异。

2.5.2 语言的“威力”和精神的“强力”

洪堡特的语言世界观强调的是语言对思维的影响,语言可以被视为一种自主的力量,它制约、引导着人的感知和认识,强调语言有异于、于心灵的一面,同时他也强调语言本性的另一面,即语言隶属于、依赖于心灵。“语言就是这样一种特殊的存在,事实是“语言客观地、自主地发挥作用,对人的主观认识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它恰恰在同一程度上受到主观的影响和制约”。

语言对人的和确定,是语言客观所具有的“威力”的表现。反过来,人对语言必然施予“强力”的控制,人的精神活动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语言;但是在语言和精神的相互影响中,后者(精神或思维)才真正起着主导作用和最终的决定作用,其表现在:一方面,语言作为认知手段和表达工具必须满足精神活动的需要;另一方面,语言对精神的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因此洪堡特提出:“语言从精神出发,再反作用于精神,这是我们要考察的全部过程(姚小平,1995:145) 。” 他的全部语言学说正是以精神为出发点,并且也以精神为其归宿。

2.6 语言与民族

在语言和民族的问题上, 洪堡特认为各种语言的特性是其民族的特有财产, 语言是民族最大的特征, 这就避免了将语言作为一个孤立的对象去研究, 而是将语言放到一个大的背景中作系统的动态的研究,开拓了一条具体的比较分析与抽象的哲学综观相结合的语言研究道路。

他的一句名言是:“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也就是说民族的语言与该民族的精神密不可分。他相信,语言是民族的最大特征,民族差异主要表现在语言上;一个民族的语言与该民族的精神特性密不可分:语言随着民族的成长而发展,它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同时它又承载着民族的历史和文化。

关于语言与民族的关系,钱冠连先生认为:“民族语是鉴定一个民族的最过硬的标准之一,语言是民族的最后的指纹与遗产。”(钱冠连,2005)。由此可见,语言与民族的关系是多么密切。 在洪堡特的笔下,民族语言和民族精神是紧密联系、互相渗透的, 语言对精神的影响不可忽视;“语言是精神活动所必须的工具, 也是精神活动持续进行所循的

轨道(姚小平, 1997: 299)。” 语言作为一种思维工具, 它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达到精神活动的目标, 必然对民族精神的发展产生影响, 这种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语言作为精神活动的工具, 其完善程度影响着民族精神的发展。

其二、民族语言积淀了该民族长久以来的经验和思想, 潜在地影响着民族的精神个性。 此外,他还认为人类的语言应该是统一的,语言是一种民族现象,各民族的语言在结构形式、意义内涵上有所不同,一定的民族语言与一定的民族性和文化特征相维系,人类语言与民族语言是一般与个别或本质与现象的关系。他还提出语言(Sprache)这个词应该包含两种相互联系的涵义:一是指Die Sprache(单数),即人类语言;二是指Die Sprachen(复数),即具体的、个别的语言、民族语言,其区分类似于乔姆斯基对普遍语法(UG)与个别语法(PG)的区分。

这种研究的视角和高度, 使洪堡特的语言学研究超出了同时代的任何学者。

3. 洪堡特语言哲学思想之思考及讨论

3.1 思考

1、洪堡特的语言研究之所以取得了如此卓越的成就,主要是因为他的研究对象涉及范围广并且其研究始终立于哲学的高度。他并非为了语言而研究语言,而是把语言研究看作“人的研究”的一部分,因而其思想具有较强的人文主义色彩。同时他的语言哲学思想体现了“精神至上”的原则,从根本上说洪堡特的语言学思想是建立在以“精神”为本原的哲学前提下的。可以说“精神”是统领洪堡特语言学思想的总纲,也是解读洪堡特理论的钥匙。

2、洪堡特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按照今天的话来说,那就是要做就做最好。他对语言的本质特征、语言与思维、语言与民族、语言类型分类等一系列问题都进行“全景式”的分析研究,他对后世语言学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各个时代、各个流派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吸取了他的思想。

3、他认为语言源于“精神”——这个深藏在语言之后具有决定性力量的存在。洪堡特将“精神”作为同语言和民族关系之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具有终极解释意义和决定意义的因素。

“精神”在洪堡特看来是先在的存在,但他对此没有解释, 他对“精神”的使用也是模糊的。由于“精神”抽象且难以把握,故具有某种不可知的特性, 这就使得洪堡特的一些由“精神”得出的结论也具有了模糊性, 因而有时让人感觉不易把握。

4、他的关于语言有先进与落后之分,初民语、孤立语、粘着语和屈折语表示了语言发展不同个阶段等说法存在谬误之处。 总之,洪堡特的语言哲学思想是一股生命力极强的潜流, 启迪了一代又一代的语言学家,包括后代的索绪尔、乔姆斯基等,说他是一代宗师,也毫不为过!

1.洪堡特的汉语观 威廉•冯•洪堡特是德国近代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教育家和语言学家。洪堡特的中国语言观是欧洲本土学术界在18-19世纪间对中国语言认识的一个典型代表。洪堡特在语言学研究上注重比较语言研究,他突破了当时一般欧洲语言学家的狭隘的印欧语视野,特别注重非印欧语言的研究。他承认汉语在世界语言体系中的地位,是其中的一个特别个体,造就了世界语言的丰富性。他的论述汉语方面的代表作有《致阿贝尔-雷慕沙的信:论语法形式的通性以及汉语精神的特性》、《论汉语的语法结构》、《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洪堡特的汉语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1)汉语语法的特性。 他认为汉语语法具有不同于印欧语系的语法规则,若从印欧语系的语法观来看,汉语是“缺乏语法标志的”。印欧语言的语法由两个部分组成,即词源(按:指形态)部分和句法部分,然而汉语语法只有句法部分。在印欧语言里为了理解一个句子,首先必须弄清词的语法属性,并据之造句。而在汉语里,句子的构造完全取决于词义、词序和语境的定义。洪堡特并不否认汉语有其语法规律,从比较语言研究角度来说汉语语法呈现了自身的特点:“汉语利用下列方式表达所有最广意义上的语法形式:词序;词只运用于某个一经确定便永不改变的形式;意义之间的联系。”洪堡特认为汉语表现其句法关系时,主要依靠词序和虚词两种手段。今天看来,作为一个欧洲学者,他对汉语语法的特殊性的认识是相当清楚的。

(2)汉语的非语音表达方式。 洪堡特对汉语发音也做了初步的研究并与西方的拼音文字进行了对比性研究。从普遍语言学的角度看,拼音文字肯定比象形文字更加符合语言本身的发展,因为文字应只是符号的符号,即文字应当表示词(语音),而不应越过词直接表示事物或概念。从这一认识出发,他把拼音文字称为完善的文字,把象形文字和表意文字称为不完善的文字。洪堡特并未仅仅停留在这种比较之上,而是继续思考为什么中国语言没有走上拼音之字之路,而选择了自己的独特之路。他说:“他们本可以像其它所有民族一样,通过区分节音而创制出一种字母文字。他们之所以没有走上发明字母文字的道路,当然有一定的原因。由于汉语口语从来不把声调与声调融合起来;这些声调也就并不怎么需要单独的记号。„„人们从象形文字出发,而不是向字母文字发展,于是就构成了一种富有艺术性的,任意地建立起来的字符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具体字符之间也存在着相互联系,只不过这种联系始终是概念的而不是语音的。汉民族和汉语的知性倾向超过了对语音交替的爱好,因此,汉字种字符在更大程度上成了概念的标志,而不是语音的标志。当然,每一个这样的字符永远只跟一个确定的词相对应,因为概念只有在词里才得到完整的体现。”洪堡特这里所指出的研究方向对我们今天的中国语音学研究具有启发性。将汉字发音系统的拼音化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有人甚至主张汉字全部拼音化。但汉字不可能完全

拼音化,它仍有其强大的生命力,洪堡特给我们的启示在于:文字应语言的内在需要而生,一经生成,又与语言结构、思维活动密切关联。由此看来,汉字就是汉语的内在组成部分,其功用不可能为任何外来的文字形式所取代。

(3)汉语的文化特性。 在语言与文化的关系上洪堡特反对那种文明和文化决定语言的单一观点,即那种认为文明和文化处于决定性的地位,而语言处于被动性的地位的观点。洪堡特并不否认文明文化对语言的重大影响,同时他强调语言对文明和文化也产生影响。从精神、文明的发展来说,语言与文明就形成了一个互动的过程,而世界上之所以有多种不同的文明,是与有不同的语言紧密相关的。因为“一个民族的精神特性和语言形式形成这两个方面的关系极为密切,不论我们从哪个方面入手,都可以从中推导出另一个方面„„语言彷佛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二者的同一程度超过了人们的任何想象。”依据这个观点,他认为汉语自身的特点对汉民族的精神形成、文明结构产生了独有的影响。他从印欧语系的特点出发,认为汉语既无明确的语法标记,也无屈折变化的形式,在形式上是以非语音的方式来表达的,他认为恰恰就是这些与印欧语言的不同推动了汉文化和中国人的精神。例如,由于汉语没有明确的语法标记,而是通过词序来表达语法,这看起来似乎是不足,但他认为“汉语使用的这些方式或手段都需要内在的精神努力。”这样就会对精神力量产生强大的影响,尽管这种影响有一定的片面性。 洪堡特的观点充满了辨证思维的特点。他在把汉语与其它语言进行比较时,的确是以印欧语言为中心,认为相对于梵语等语言,汉语处于低级的地位,属于不完善的语言。主要依据是汉语缺乏语法形式,仅使用语助词、词序等方式去联系概念,不属于屈折语言。从语言要为精神活动出发这个基本原则,汉语也没有以精神活动为其中心。但是一方面他又并不是歧视汉语,他认为正是汉语偏离印欧语言系统这一点使得汉语具有了许多别的优点。他再三强调“恰恰是因为汉语从表面上看不具备任何语法,汉民族的精神才得以发展起一种能明辨言语中的内在形式联系的敏锐意识”。洪堡特认为研究汉语对于探索人类语言的差异、揭示人类精神的作用有特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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