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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pdf

来源:微智科技网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16楼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16楼 股份变动性质: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签署日期:2014年 8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电子”)拥有的权益变动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东晶电子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85号)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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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东晶电子、公司、发行人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宸未来 指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发行人按人民币5.55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54,054,05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认购 指 华宸未来认购发行人发行的18,018,018股股票的行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华宸未来认购发行人发行的18,018,018股股票导致华宸未来持有东晶电子7.4%股份的行为 中国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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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16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兵 注册资金:人民币贰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400012241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2)370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许可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2012年6月20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地税沪字310109717885125

股东(发起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咸阳长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韩国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16楼 邮政编码:20008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 其他国家/地 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刘晓兵 无 男 董事长 中国 上海 无 甄学军 无 男 董事 中国 呼和浩特 无 阙水深 无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上海 无 郑二薰 无 男 董事 韩国 上海 无 汪新 无 男 董事 中国 陕西 无 谭向东 谭伍陵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加拿大永久居民 4

康书生 胡奕明 兰飞燕 无 无 无 男 女 男 董事 董事 督察长 中国 中国 中国 河北 上海 上海 无 无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任何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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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东晶电子企业价值分析与前景的预测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持股目的是为了获得股权投资收益。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晶电子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具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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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经东晶电子2013年7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3年8月15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4年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2014年2月13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出具《关于核准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85号)核准,东晶电子非公开发行了54,054,054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5.55元/股,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了18,018,018股,占东晶电子总股本的比例为7.40%。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晶电子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华宸未来 - - 18,018,018 7.40% 三、转让或承诺

华宸未来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在东晶电子中持有的股份不存在权利。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东晶电子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在此期间内不予转让。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东晶电子的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东晶电子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也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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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认购东晶电子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东晶电子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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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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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书》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东晶电子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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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刘晓兵

签署日期:2014年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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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简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浙江东晶电子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晶电子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是□否√ 上市公司所在地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有无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 002199 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16楼 有□无√ 是□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数量: 无 持股比例: 无 变动数量:18,018,018股 变动比例:7.40% 是□否√ 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 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12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章):刘晓兵

签署日期:2014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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