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华经典诵读”汇演的方案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天汉书香”读书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经同意,市直机关工委与宣传部共同举办“经典名篇诵读”汇演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天汉书香”读书活动为载体,营造迎新年喜庆氛围,通过 “中华经典诵读”,诠释经典精髓,感悟经典真谛,增强读书活动的趣味性,从而丰富机关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市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二、诵读内容和形式:
在中华经典文库中选取思想健康、内涵丰富、感染力强的作品,以一篇佳作、一首诗歌、一段美文等作为诵读内容,可通过配乐朗诵、独唱合唱、歌伴舞等文艺表演形式,增强中华经典的艺术感染力。每个节目时间限定为3-5分钟。
三、汇演单位:
按每个市直部门出演一个或多个节目,确定组织部、市妇联、团、市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文化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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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局、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汉中烟草局、地电汉中分公司、汉中歌剧团为节目送选单位。
四、汇演时间及地点:
定于12月下旬。汇演地点另定。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中华经典诵读”汇演由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主办。有汇演任务的部门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积极报名参加。
2、成立组织机构。为了保证汇演成功。组建汇演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单位有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化广电局、汉中歌舞剧团、汉中电视台。
3、内容形式统一。要精选经典名篇,体现主旋律,选择好文艺表演形式,烘托诵读气氛。
4、做好汇演排练。各部门党组织要以过好一次党日活动的方式做好汇演工作,推荐选拔出优秀诵读者,并按文艺演出的要求认真进行排练。
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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