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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交通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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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http://www.foshan.gov.cn/fspubgov/szdw/0160/200908/t20090813_1345316.html

根据省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6〕1号)精神,在佛山市交通局内设佛山市“执法监督科”,加挂“佛山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行政执法局)。该局是负责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机构,是佛山市交通局的直属行政单位,以佛山市交通局的名义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一、职能调整

把原市交通局交通管理总站承担的道路运政执法职能、市港航管理局承担的水路运政和港口行政执法职能、市交通征费稽查站承担的交通规费稽查执法职能、市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承担的地方公路路政执法和地方公路规费稽查职能、市公路局承担的公路路政执法和公路规费稽查执法职能、佛山航道局承担的航道行政执法职能、广佛高速、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珠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珠二环西北段高速公路)、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南二环分公司(珠二环西南段高速公路)、三水大桥收费站(广肇高速公路西南镇高丰村至金本镇洲边三村段)承担的高速公路路政执法职能交由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

二、主要职能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交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宣传工作;制定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

(二)组织协调全市重大交通专项整治执法工作,负责跨区的重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

(三)负责全市辖区内高速公路、“一环”快速干线路政执法和全市航道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督查和行风建设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市公路运政、路政、规费稽查以及水路运政、港口行政执法工作。

(六)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七)参与办理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汇总呈报和分析。

(九)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十)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信访、保密、档案、宣传、财务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重大交通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应诉工作;负责交通综合执法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宣贯工作;负责制定交通行政执法的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贯彻,组织和指导交通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申办和发放及交通执法专用车、船及执法服装的管理工作。

(二)执法室

负责拟订执法局年度执法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审批各大队执法工作计划,部署执法任务;组织开展全市跨区域执法行动;指导、监督、检查各大队的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级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公路交通稽查站、治超检测站、水上交通检查站执法的管理工作;负责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三)违章处理室

负责接收违章案件材料;负责违章案件文书、程序的审查;负责处理交通违法、违章案件;负责建立和保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卷宗档案;负责执法案件的统计、汇总和分析。

(四) 第一大队(机动执法大队)

依法实施市级权限的道路运政、公路路政、公路规费稽查、港口行政、水路运政和航道行政等行政执法职权;负责组织开展跨区域的公路执法、水路执法行动;组织和督导属下各执法中队和违章处理室的执法以及日常业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第二大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

承担辖区内高速公路及“一环”快速干线路政执法工作;组织和督导属下各执法中队和违章处理室的执法以及日常业务工作;协助做好公路路政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行动;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案件的统计汇总和分析;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第三大队(航道执法大队)

承担辖区内航道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和督导属下各执法中队和违章处理室的执法以及日常业务工作;协助做好水路运政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行动;负责辖区内航道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汇总和分析;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10名,其中:正、副4名,综合室8名,执法室8名,违章处理室6名,第一大队(机动执法大队)30名,第二大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34名,第三大队(航道执法大队)20名。

(二)领导职数

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1名(副处级),副3名(正科级);室、大队领导职数共18名(正职:正科级;副职:副科级),每室、大队各3名(一正两副)。

(三)非领导职数

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共1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设 110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后,相应核减市交通局交通管理总站事业编制32名、市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事业编制2名、市交通征费稽查站事业编制12名、市公路局事业编制18名、佛山航道局事业编制10 名,共74名。其中市交通局交通管理总站、市交通征费稽查站成建制划转入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后,市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市公路局、佛山航道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同时作相应调整。

(三)高速公路路政和航道行政执法人员经费由省有关部门统一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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