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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的专题研究

来源:微智科技网
国内数字经济 专题研究报告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十四五”规划中数字经济相关的内容如下:

国家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规划纲要全文共 19 篇 65 章,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数字经济相关内容其中在第五篇“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中重磅呈现, 从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四章内容展开。

第五篇 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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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第十五章 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

第一节 加强关键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聚焦高端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关键算法、传感器等关键领域,加快推进基础理论、基础算法、装备材料等研发突破与迭代应用。加强通用处理器、云计算系统和软件核心技术一体化研发。加快布局量子计算、量子通信、神经芯片、DNA 存储等前沿技术,加强信息科学与生命科学、材料等基础学科的交叉创新,支持数字技术开源社区等创新联合体发展,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体系,鼓励企业开放软件源代码、硬件设计和应用服务。

第二节 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

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构建基于 5G 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开放搜索、电商、社交等数据,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促进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第三节 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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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

在重点行业和区域建设若干国际水准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深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培育发展个性定制、柔性制造等新模式,加快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深入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众包设计、智慧物流、新零售等新增长点。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

第十六章 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趋势,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创新,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

第一节 提供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务

聚焦教育、医疗、养老、抚幼、就业、文体、助残等重点领域, 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推进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资源数字化,加大开放共享和应用力度。推进线上线下公共服务共同发展、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在线课堂、互联网医院、智慧图书馆等,支持高水平公共服务机构对接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覆盖范围。加强智慧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公共服务”,创新提供服务模式和产品。

第二节 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

以数字化助推城乡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全面提高运行效率和宜居度。分级分类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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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推动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

第三节 构筑美好数字生活新图景

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打造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生活。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 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生活服务、社区治理及公共服务、智能小区等服务。丰富数字生活体验,发展数字家庭。加强全民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普及提升公民数字素养。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共享数字生活。

第十七章 提高数字建设水平

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管理服务,推动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

第一节 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

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确保公共数据安全,推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健全数据资源目录和责任清单制度,提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深化国家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探索将公共数据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统一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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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和开发利用端口,优先推动企业登记监管、卫生、交通、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开展数据授权运营试点, 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

第二节 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

加大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力度,健全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持续深化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布局建设执政能力、依法治国、经济治理、市场监管、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重大信息系统,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完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集约建设政务云平台和数据中心体系,推进政务信息系统云迁移。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快速迭代,增强政务信息系统快速部署能力和弹性扩展能力。

第三节 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

全面推进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构建数字技术辅助决策机制,提高基于高频大数据精准动态监测预测预警水平。强化数字技术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的运用,全面提升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章 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坚持放管并重,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统一,构建数字规则体系, 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

第一节 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

统筹数据开发利用、隐私保护和公共安全,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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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加强涉及国家利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保护,加快推进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基础性立法,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加强数据安全评估,推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第二节 营造规范有序的环境

构建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规体系。健全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和新个体经济管理规范,清理不合理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事项,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依法依规加强互联网平台经济监管,明确平台企业定位和监管规则,完善垄断认定法律规范,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探索建立无人驾驶、在线医疗、金融科技、智能配送等监管框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审查规则。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

第三节 加强网络安全保护

健全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加强重要领域数据资源、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提升安全防护和维护政治安全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审查。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跨领域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提升网络安全威胁发现、监测预警、应急指挥、攻击溯源能力。加强网络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加快人工智能安全技术创新,提升网络安全产业综合竞争力。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第四节 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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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网络空间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以联合国为主渠道、以联合国宪章为基本原则制定数字和网络空间国际规则。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网络基础设施和资源治理机制。积极参与数据安全、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推动全球网络安全保障合作机制建设,构建保护数据要素、处置网络安全事件、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协调合作机制。向欠发达国家提供技术、设备、服务等数字援助,使各国共享数字时代红利。积极推进网络文化交流互鉴。

各地的导向

北京市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顺应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实施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行动纲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深入实施北京大数据行动计划, 加紧布局 5G、大数据平台、车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赋能改造。实施应用场景建设“十百千工程”,率先在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冬奥园区、大兴国际机场等区域建设一批数字经济示范应用场景。鼓励线上教育、在线医疗、远程办公、云上会展等新业态发展。加快企业数字化赋能,促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数字社会、数字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健全数字领域法规与体系,完善数据共享规

则和标准体系,培育数据交易市场,组建大数据交易所,促进数据资源高效有序流动和深度开发利用。推动政务数据分级分类、安全有序开放,保障数据安全。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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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施应用场景“十百千”工程,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推动建设国家基础软件创新中心,大力培育国产自主可控产业链和产业生态,全力构筑全国领先的信创产业基地。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建成一批标杆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国家智能制造中心城市和典范城市。支持5G 关键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引导企业开发应用解决方案,建设 5G 产业集聚高地,打造全国一流 5G 城市。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做强“城市大脑”,发展 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基建,推动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整体优化、协同融合。加强数字社会、数字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数据资源汇聚存储、交易流通、开发利用和安全保护, 构建数据资源服务体系。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

河北省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化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深入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构建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的数字化生态体系。抓好数字社会、数字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建设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完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办好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推进雄安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石家庄数字经济产业园和张家口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发展。

山西省

跨界融通培育新业态。突出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作用,着力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民生服务深度融合,全面建设“数字山西”。培育智能制造新业态,加快制造向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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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加快形成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圈”。培育智慧物流新业态,开展智慧物流园区建设试点,提升物流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培育智慧城市新业态,加快数据开放共享、应用场景拓展,依托阳泉市、晋城市等全国“智慧城市”试点,打造一批先行区、示范区。大力发展“互联网+” 新模式,培育扶持平台经济,积极探索“旅游+”“文化+”“农业+” 等新业态。健全数字规则,依法规范发展平台企业。到“十四五”末, 数字经济发展体系全面立体构建,新业态发展加速推进。

内蒙古自治区

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数字内蒙古建设,提升数字化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大力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和电子信息制造业,培育发展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数字产业园区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施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上云用数赋智计划,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加强数字社会、数字建设,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信息共建共用,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辽宁省

着力建设数字辽宁。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超前布局第五代移动通讯、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构建泛在感知、高速连接、高效协同、智能融合、绿色安全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沈阳人工智能创新研究院等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平台,打造完整的大数据产业链,推进区块链技术发展应用,鼓励支持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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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扩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规模,培育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进数字社会、数字建设,建设省域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有序开放基础公共数据资源,大力发展数据服务和资源交易,促进全社会数据资源流通, 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政用、商用、民用发展。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行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金融等,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加快辽宁“数字蝶变”。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公共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

吉林省

加快“数字吉林”建设。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前沿技术研发应用,以长春、吉林、延边为重点建设信息技术和软件产业园区,打造数字产业集中区和数字经济示范新高地。着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运用数字技术促进汽车、石化、农业等传统产业升级,推动工业互联网在重点行业推广应用,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数字建设,持续推动“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能力升级,打响“吉事办”应用品牌, 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集成。全面推进数字化技术在城市运行、政务服务、社会治理、金融服务、生态保护、交通运输、旅游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建设数字化治理体系。落实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强化公共数据管理,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积极开发利用数据资源。保障公用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黑龙江省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拓展数字技术在现代农业、智能制造、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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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流通体系等领域开发应用场景,加快数字应用和开发数字产品,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未来经济。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探索建立数据要素定价机制, 构建市场化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体系。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有序开放,建设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

上海市

加快数字化发展,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数字社会、数字建设,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全面实施智能制造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在线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聚焦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特色电商、网络视听等重点领域,培育壮大一批本土龙头企业,打造新生代互联网企业集群。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大力发展线上消费、体验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积极发展高端消费;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加大第五代移动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 大力发展要素资源高频流动、高效配置、高效增值、线上线下融合联动的流量型经济。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两张网建设全面提升服务管理质效。以“两张网”建设为“牛鼻子”,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以智能化、数字化为突破口,推动城市治理模式创新、治理方式重塑、治理体系重构。着眼于“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完善全方位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与市场主体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全部接入,提高在线办理率、全程网办率, 成为政务服务最优、营商环境最好的“网购型”服务城市。着眼于“高效处置一件事”,加强“云、数、网、端、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系统整合和数据汇集治理,全面建成市、区、街镇三级城运中心,形成“一门户、多系统”的应用场景开发格局,持续提升态势全面感知、趋势智能预判、资源统筹调度、行动人机协同能力,实现“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使“一网统管”成为上海城市治理的关键支撑和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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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全面推进数字化。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建设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努力成为全球信息网络重要枢纽节点。制定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发展优势制造行业的工业核心软件,建设全国顶尖的工业软件企业集聚高地,谋划建设国家布局的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推进企业“上云”、标杆工厂和企业数字化转型建设,积极创建国家“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努力建成创新驱动、应用引领、生态活跃的全国工业互联网领先地区。支持国家级江苏(无锡)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探索建设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数字货币试验区。全面建设数字社会,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提升城乡公共服务、交通物流、生态环保、社会治理、安全生产等智能化水平。加快建设数字,全面推进政务系统数字化建设,建立政务服务清单,完善数据共享体系和协调机制,促进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和开发开放,着力消除“信息孤岛”。保障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浙江省

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 2.0 版”。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大力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数字强省、云上浙江。加快打造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数字经济机制创新先导区,争取数字人民币试点,建设数字技术创新中心,加快打造数字变革策源地。创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平台,培育壮大数字产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工业互联网和制造大省深度融合,培育提升“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推广新智造模式。加快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社会,拓展新基建应用场景,推进生活数字化、公共服务数字化。加强数字立法,探索数字化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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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数据产权保护机制,深化数据开放共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保障数据安全,加强个

人信息保护。

安徽省

加快数字化发展。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打造数字科技创新先行区和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工程、“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工程、“皖企登云”提质扩面行动, 建设合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争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中国软件名园、中国软件名城,支持建设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创新应用试验场、场景实验室。做大做强“中国声谷”。加快江淮大数据中心、安徽(淮南)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推进政务数据和经济数据、社会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开放共享,加强数字社会、数字建设,推动安康码更多场景应用,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探索推进大数据和网络安全、数据数字交易等地方立法。

福建省

大力加快数字福建建设。把数字福建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持续放大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平台效应,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化的放大、叠加和倍增作用。推进数字产业化,提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卫星应用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未来产业,推动集成电路、工业软件、网络通信、核心元器件及关键材料等基础产业迈向中高端, 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进产业数字化,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工程和“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拓展数字技术集成应用场景,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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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优化提升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加强数字社会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公共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坚决打破信息孤岛,把“数据池塘”汇聚成“数据海洋”。探索数字化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数据资源基础平台。保障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全民数字技能, 缩小城乡区域数字鸿沟,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

江西省

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集聚壮大先发优势数字产业。用好世界 VR 产业大会平台,加快产业项目落地和示范应用,努力建设世界级 VR 中心。深入推进国家“03 专项”试点,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大力发展移动物联网产业,加快建设“智联江西”。积极培育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大数据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应用。加速布局前沿新兴数字产业。立足前端材料、后端市场等基础,培育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应用产业链。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推动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安防等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实施“区块链+”工程,建设一批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和应用研发中心,积极推进区块链与优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北斗终端制造、位置服务软件开发、重点场景应用等生态,打造北斗产业基地。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加快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步伐,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推动制造模式升级。促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发展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线上办公等线上服务新业态,推广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建设高水平直播和短视频基地,积极培育“微经济”。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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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化,加快集成电路、光电子、高端软件等关键基础领域创新突破,打造先进计算、新型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信创等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支持济南建设中国算谷。推动产业数字化,深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各产业融合,推动“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支持企业“上云用数赋智”。突出数字服务、智慧农业等领域,加快创新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打造全行业全链条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区,提升海尔卡奥斯、浪潮云洲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国际影响力,推动骨干网、城市网、园区网、企业网全面升级,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区。加快建设青岛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

河南省

建设数字河南。坚持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突出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作用,全面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数字产业集聚发展工程,打造千亿级鲲鹏计算产业集群,培育软件、物联网、数字内容等产业,拓展“数字+”“智能+”应用领域,争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数字经济新高地。促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加强数字社会、数字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数据资源统一规范管理,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有序开放,完善全省统一数据共享开放平台。保障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

湖北省

加快建设数字湖北。实施数字经济跃升工程,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在公共服务、生活服务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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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融合创新。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强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实现科学化决策、精准化治理和高效化服务。

湖南省

推动数字化发展。顺应新一轮科技趋势,充分发挥信息化驱动引领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壮大电子信息制造业,加快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产业,做强做优软件服务业,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场景。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拓展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 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和数字建设。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有序开放共享,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构建数字经济生态体系,推进线上线下联动、跨界业务融合。强化数字经济信息安全,构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广东省

加快数字化发展。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打造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推动数字化优化升级,建设“数字湾区”、数字、数字社会,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探索数字数据立法,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支持企业参与数字领域规则和标准制定。加强数字化发展的支撑保障, 提升数字技术和数字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

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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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数字广西建设。以共建数字丝绸之路为引领,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产业,积极培育鲲鹏、飞腾等新计算产业集群,推进 5G 产业创新发展,抢占区块链发展新高地,发展壮大地理信息、遥感、北斗产业, 打造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和数字产业集群。实施产业“上云用数赋智”工程,推动一二三次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强数字社会、数字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边境管控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保障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积极参与中国—东盟数字领域规则、标准制定和东盟智慧城市网络建设。

海南省

加快建设智慧海南。加快推进各地区各部门间数据共享,打破“数据孤岛”。开展国际互联网数据交互试点,建设国际海底光缆及登陆点,设立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建成国际信息通信开放试验区。构建数字孪生治理体系,加快建设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全域物流、资金流、人流等全要素数字化、虚拟化、实时可视可控,打造精细智能社会治理样板区。探索发展国际化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创建国际旅游消费智能体验岛。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筑开放型数字经济创新高地。初步将海南打造成为全球自由贸易港智慧标杆。

重庆市

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优化完善“芯屏器核网”全产业链、“云联数算用”全要素群、“住业游乐购”全场景集,高水平打造“智造重镇”、建设“智慧名城”。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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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数字化车间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数字内容、超算等大数据产业,积极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加快发展线上业态、线上服务、线上管理,积极培育智能化新产品、新模式、新职业。加强数字社会、数字建设,开发培育智能化应用场景,挖掘数据资源的商用、民用、政用价值,拓展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旅游和智慧社区等智能化应用。深化数字领域开放合作。健全数字技术、信息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提升数字安全水平,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系统布局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大力发展 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有序推进数字设施化、设施数字化。

四川省

打造数字经济发展高地。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为引领,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网络强省、数字四川。培育壮大“芯屏端软智网”全产业链,发展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产业,打造具有全国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创建跨行业、跨领域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成都)节点,打造深度应用场景。布局建设云计算中心,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建成并运营成都超级计算中心。建立数据流通制度规范,保障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贵州省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发展的战略支撑,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实施数字经济万亿倍增计划,深入开展大数据“百企引领”行动。大力发展以云计算服务为核心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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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打造南方最大、服务全国的云计算服务产业集群。加速培育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在国产数据库等软件开发设计领域形成新突破。大力发展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 重点布局智能终端、锂离子电池、新型电子元件、新型显示设备、高性能服务器和计算机等领域,加速提升产业链、产品层级。大力发展通信业,做大“流量经济”,提升信息消费规模和水平。大力推动数据要素汇聚和流通,建设全国一流的数据要素集聚开发基地及数据流通市场。大力支持 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应用推广,打造更多行业示范、重点企业和关键产品,加快产业化步伐。大力推动产业数字化。深入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持续推动大数据赋能实体经济。推进工业数字化改造,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企业全流程和全产业链转型升级,加快工业向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融合升级,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数字化水平。深化农业产销智慧对接,建好用好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加快农业向生产管理精准化、市场销售网络化融合升级。推动服务业向平台型、智慧型、共享型融合升级,大力发展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物流等数字化新业态。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创业,配套完善扶持体系。大力发展数据融合新业态,推动特色优势产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数字化治理。创新数字治理模式,完善提升“一云一网一平台”,深入实施“数字”建设行动。加强数字社会建设,推进基层数字化治理。推进“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在民生领域普及应用,扩大数字民生服务,运用大数据支撑解决公共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省”“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试点省”建设,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开发。探索建立数据要素驱动的数字化治理创新体系。完善大数据安全体系,推进大数据靶场升级,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云南省

大力建设“数字云南”。全面加速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推进资源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把数字经济打造成为引领经济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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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的强大引擎。走“以应用引企业、市场换产业”的路子,吸引一流企业到云南推广应用数字化的新技术、新业态,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以工业互联网为重点,加快产业互联网建设,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同重点产业发展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融合应用。加强数字社会、数字建设,建设智慧城市,拓展数字化公共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智慧教育、远程医疗、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执法司法、边境管控、应急救援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建设大数据中心。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与标准规范,加强数据共享和安全保护,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市场化配置体系,推动数据、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公共信息数据有序开放共享。

自治区

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积极布局 5G、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骨干传输网络容量,推进千兆光纤宽带建设,实现高速光纤宽带网络城乡全覆盖,大力推广卫星通讯,加快消除通信信号盲区,推进边境地区移动通讯网络覆盖工程。加快数字化发展,实施“数字”建设,实施安全维稳、城市管理、民生保障、卫星资源综合利用等重大信息工程。信息化发展指数达到 86 以上,整体水平达到西部中等水平。

陕西省

加快数字陕西建设。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积极发展面向汽车、装备制造、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网络视听等行业应用场景的大数据产品及服务,培育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 应用等新增长点。实施数字赋能计划,加快数字农业发展,推动制造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和智能化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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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创新应用,建设西安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西咸新区国家级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基地、全省能源大数据中心,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智慧社会建设,率先推进教育、医疗等领域数字化,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健全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和安全保护规范体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甘肃省

提高数字化发展水平。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数字技术创新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和感知系统,深化城市治理“一网统管”。推进数字乡村发展,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字社会、数字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开展“东数西算”工程试点,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建设国家超算中心和区域智能计算中心。加快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保障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青海省

布局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全面推进 5G 建设应用,推动实现城市、县城、重点乡镇和重点景区 5G 全覆盖。推广卫星互联网应用示范。高水平推进国家大数据云计算和容灾备份基地建设,打造海南青藏高原大数据云计算产业集聚区。推进“感知青海”建设,推动物联网在生态环保、智慧农牧业、城市管理、仓储物流、应急救灾等领域深度应用,建设“城市大脑”。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快充设施。推动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建设,建设西宁至青海湖至茶卡(察汗诺)铁路。

宁夏回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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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数字化发展。实施数字经济战略,把数据资源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加快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宁夏。推进产业数字化,推动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深度应用,培育一批数字化融合新业态,推进产业智能化升级、数字化赋能。推进数字产业化,实施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推动数据存储向数据应用转变,打造西部地区重要的大数据产业园和灾备基地。加强数字化治理,构建对接国家、辐射全区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保障公共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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