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选修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甘教基[2011]27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办学单位:
现将《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
1.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2. 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I课程开设指导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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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教育部教基[2003]6号)以及《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甘教基[2010]4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Ⅰ课程的指导与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
一、选修Ⅰ课程开设与实施原则
1.学生自主选课与教师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的选课自主权,努力创造条件,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课意愿;同时,要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身优势和学习能力,确保学生既能选修全省统一的限定选修模块,又能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选修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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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自主开设与全省统筹相结合的原则
学校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在保证开足、开齐全省限定选修课程模块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充分挖掘学校潜力,开设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选修课程,彰显办学特色。
二、选修Ⅰ课程的开设要求 1.选修I课程开设的总体要求
我省选修I课程模块分为限定选修模块(以下简称限选模块)和任意选修模块(以下简称任选模块)两种。限选模块的内容既包括《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I课程开设指导表》中指定开设的具体课程模块,也包括其中所列出的选择开设的模块(专题)范围,供各学校自主选择开设。对于限选模块中具体指定开设的课程模块,各校必须全部开设;限选模块中只给出模块开设范围的,各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选择开设。对于任选模块,各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开设。
2.选修I课程分学科开设指导表(见附表) 三、选修Ⅰ课程的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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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修Ⅰ课程模块开设指导表》中限选模块中所列课程模块为最低限度要求,学校要尽可能地多开设选修课程,丰富课程内容,优化课程结构,凸显办学特色。
2.各校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在保证学生完成144个毕业学分的基础上,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不同潜能和发展需求,在选修Ⅰ课程中选修更多的模块,以实现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学校选修I课程开设的指导,制订专项考核管理办法,定期检查和指导所属学校课程建设工作。教研部门要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研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学校课程建设质量。
4.各校要根据学生的不同发展趋向和实际需求,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理解和领会课程标准精神,深入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在选修I课程教学中处理好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选拔考试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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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科选修I课程原则上应在本学科必修课程修习完之后开设,具体时段参照《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
四、实施选修I课程的保障措施
1.学校要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制订本校的“选修I课程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新课程实验工作。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在经费投入、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方面制订相关,为所辖各高中学校提供保障。在学校课程建设、教师培训、资源开发、研讨交流等方面,大力扶持,逐步完善各项保障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高中新课程选修Ⅰ课程的研究与指导,妥善安排好高二年级的各类课程及教材订购工作。在选修Ⅰ课程的选择和开设上,既要考虑高考升学的要求,又要尽力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促进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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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I课程开设指导表
学习 领域 选修I课程模块开设要求 科目 限选模块(专题) 在下列选修模块中至少选择4个开设。 诗歌与散文系列: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 小说与戏剧系列:中国小说欣赏、外国小说欣赏; 任选模块(专题) 语言与 文学 语文 新闻与传记系列:新闻阅读与实践、中外传记作品选读; 语言文字应用系列:语言文字应用、文章写作与修改; 文化论著研读系列:先秦诸子论著选读。 条件较好的学校及对于语文学习兴趣浓厚的学生,建议在此范围内再任意选修其他模块。 学校自主选择 系列I中模块英语 指定开设模块6、7、8。 9、10、11或系列Ⅱ中一类。 1.指定开设模块1-1、1-2; 数 学 数 学 人文方向 2.在系列4选修专题4-1、4-4、4-5中至少选择1个开设。 选修专题3-1、3-3、3-4或其他未选专题。 理工方向 1.指定开设模块2-1、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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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领域 选修I课程模块开设要求 科目 限选模块(专题) 2.在系列4选修专题4-1、4-4、4-5中至少选择2个开设。 任选模块(专题) 思想政治 人文与 历人文方向 在《经济学常识》、《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2个选修模块中应当选择1个开设。 学校自主选择 理工方向 学校自主选择 在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选修2《近人文方向 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4个模块中至少选择1个开设。 学校自主选择 社会 史 理工方向 学校自主选择 在选修3《旅游地理》、选修5《自然灾害地理 人文方向 与防治》、选修6《环境保护》3个模块中至少选择2个开设。 理工方向 学校自主选择 学校自主选择 人文方向 指定开设模块1-1。 1.指定开设模块3-1、3-2; 物科 学 化学 理工方向 1.指定开设选修4《化学反应原理》; 2.在选修2《化学与技术》、选修3《物质结构与性质》及选修5《有机化学基础》3个模块中至少选择1个开设。 人文方向 选修模块1-2、2-1、2-2、2-3或其他未选模块。 理 理工方向 2.在模块3-3、3-4、3-5中至少选择1个开设。 选修2《化学与指定开设选修1《化学与生活》。 技术》或其他未选模块。 选修1《化学与生活》或选修6《实验化学》或其他未选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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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领域 选修I课程模块开设要求 科目 限选模块(专题) 学校自主选择 在选修1《生物技术实践》和选修3《现代生物科技专题》2个模块中至少选择1个开设。 在选修1《算法与程序设计》、选修2《多任选模块(专题) 生物 人文方向 理工方向 学校自主选择 技 术 信息技术 媒体技术应用》和选修3《网络技术应用》3个模块中至少选择1个开设。 学校自主选择 通用技术 音乐 当地教育部门指导,学校自主选择 1.指定开设模块《音乐鉴赏》; 2.在其余专题中至少选择1个开设。 1.指定开设专题《美术鉴赏》; 2.在其余专题中至少选择2个开设。 1.指定开设系列《健康教育专题》和《田学校自主选择 艺术 美术 体育与 健康 体育与 健康 径》中各1个模块; 2.在球类项目系列、体操项目系列、水上或冰雪项目系列、民族民间体育项目系列、新兴运动项目系列中,选择3~5个模块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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