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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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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方:(投资人)

(自然人: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 (公司机构: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营业执照码) 丙方:(投资人) (自然人: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 (公司机构: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营业执照码) 鉴于

1、 甲方系一家于 2010年 月 日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为增强公司实力,尽快将公司做大做

强,经甲方公司决定,通过了增资扩股决议。 2、甲方在本次增资扩股前的股东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公司股东及出资构成表》。 与投资者签署本合同。 3、甲方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万元增加至 万元。乙方、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投资入股。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对甲方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释义 1、本合同内(包括“鉴于”中的内容),除为了配合文义所需而要另作解释或有其他定义

外,下列的字句应做以下解释: 增资扩股,指在原公司股东之外,吸收新的股东投资入股,并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甲方公司,指本次增资扩股前的湖北广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新甲方公司,指本次增资扩股后的湖北广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书面及书面形式,指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本合同,指本合同或对本合同进行协商修订、补充或更新的合同或文件,同时包括对本合同或任何其他相关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订、予以放弃、进行补充或更改的任何文件,或根据本合同或

任何其他相关合同或文件的条款而签订的任何文件。 2、本合同中的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加入的,解释本合同时应不予理会。 第二条 增资扩股方案 1、方案内容 (1)对甲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万元。 (2)乙方以现金出资 万元投资入股甲方公司,占新甲方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丙方以现金

出资 万元投资入股甲方公司,占新甲方公司注册资本的 %。 (3)增资扩股完成后,乙方、丙方成为新甲方公司的股东。股东有权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2、对方案的说明

(1)甲、乙、丙三方确认,甲方公司的整体资产、负债全部转归新甲方公司。 (2)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新甲方公司仍以经营原主营业务为主业。 3、甲方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扩股后的甲方公司股权结构详见本合同附件《新公司股东及出资构成表》: 第三条重组后的甲方公司董事会组成 1、重组后的甲方公司董事会由3人组成,甲、乙、丙三方均有权选举、提名、推选董事

人选。 2、甲方公司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 甲、乙、丙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公司保证公司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已披露的债务负担外,不会新承继或增加其他债

务,如有该等事项,则甲方应对乙方给予等额赔偿。 2、乙方、丙方保证按本合同确定的时间及数额投资到位,汇入甲方公司账户或相应的工商验资账户。

第五条投资到位期限

乙方、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将增资全部汇入甲方公司指定账户。 第六条陈述、承诺及保证

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本合同其他各方陈述如下: (1)其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与、订立及执行本合同, 或具有签署与

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本合 同所述增资扩股完成,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

(2)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2、本合同任何一方向本合同其他各方做出承诺和保证如下: (1)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其构成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2)其在合同内的陈述以及承诺的内容均是真实、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第七条 违约事项

1、各方均有义务诚信、全面遵守本合同。 2、任何一方如果没有全面履行其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应当赔偿由此而给非

违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保密 1、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所述与甲方公司增资扩股进行沟通和商务谈判始,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现场考察、制度审查等工作过程,以及本合同的 签订和履行,完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等,在增资扩股全部完成的整个期间内,各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他方披露或提供的保密资料以及本增资扩股方案披

露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作其他用途,但通过正常途径已经为公众获知的信息不在此列。 2、保密资料的范围涵盖与本次增资有关的、由各方以书面、实物、电子方式或其他可能的方式向他方(或其代理人、咨询人、顾问或其他代表)提供或披露的涉及各方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的财务报表、人事情报、公司组织结构及决策程序、业务计划、与其他公

司协作业务的有关情报、与关联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合同等。 3、本合同终止后本条保密义务仍然继续有效。 第十条 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讯,必须以书面发出,并可用亲自递交,邮资付讫之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收件人在本合同中留有的通讯地址、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或有关方面为达到本合同的目的而通知对方的其他

联系地址。

2、各方须于本合同签署当日将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及电子邮件地址在甲方公

司登记备案。如有变动,须书面通知各方及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作为系确定新甲方公司股东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长期有效,除非各方达成书面合同修改;本合同在不与新甲方公司章程明文冲突的情况下,视为对新甲方公司股东权利和

义务的解释,并具有最高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转让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外,本合同任何一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转让。 2、更改

除非三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能做任何修改、补充或更改。 3、性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被裁定属于非法或无法执行,该条款将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分割

并应被视作无效,该条款并不改变其他条款的运作和效力。 4、不可抗力 由于发生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等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使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无法履行或受到严重影响时,或由于国家的调整改变,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该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经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有关批文通知对方。由于发生上述事件,

需要延期或解除(全部或部分)本合同时,由本合同各方协商解决。 5、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6、争议解决 凡是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无法达成互谅

的争议解决方案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自身所在地人民诉讼解决。 7、正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文本经签署并交付后即为正本。所有文本应为同一内容及样式,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丙方执一份、相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司盖章) 乙

方:(盖章/签字) 丙方:(盖章/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2010

年 月 日 2010年 月 日 2010年 月 日篇二:增资控股协议书 增资扩股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方:(投资人)

(自然人: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 (公司机构: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营业执照码) 丙方:(投资人) (自然人: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 (公司机构: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营业执照码) 鉴于 1、 甲方系一家于 20 年 月 日在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

营范围: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为增强公司实力,尽快将公司做大做强,

经甲方公司决定,通过了增资扩股决议。 2、甲方在本次增资扩股前的股东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公司股东及出资构成表》。 与投资者签署本合同。 3、甲方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万元增加至 万元。乙方、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投资入股。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对甲方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释义 1、本合同内(包括“鉴于”中的内容),除为了配合文义所需而要另作解释或有其他定义

外,下列的字句应做以下解释: 增资扩股,指在原公司股东之外,吸收新的股东投资入股,并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甲方公司,指本次增资扩股前的 有限公司 新甲方公司,指本次增资扩股后的 有限公司。 书面及书面形式,指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本合同,指本合同或对本合同进行协商修订、补充或更新的合同或文件,同时包括对本合同或任何其他相关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订、予以放弃、进行补充或更改的任何文件,或根据本合同或

任何其他相关合同或文件的条款而签订的任何文件。 2、本合同中的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加入的,解释本合同时应不予理会。 第二条 增资扩股方案 1、方案内容 (1)对甲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万元。 (2)乙方以现金出资 万元投资入股甲方公司,占新甲方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丙方以现金

出资 万元投资入股甲方公司,占新甲方公司注册资本的 %。 (3)增资扩股完成后,乙方、丙方成为新甲方公司的股东。股东有权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2、对方案的说明

(1)甲、乙、丙三方确认,甲方公司的整体资产、负债全部转归新甲方公司。 (2)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新甲方公司仍以经营原主营业务为主业。 3、甲方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扩股后的甲方公司股权结构详见本合同附件《新公司股东及出资构成表》: 第三条重组后的甲方公司董事会组成 1、重组后的甲方公司董事会由3人组成,甲、乙、丙三方均有权选举、提名、推选董事

人选。 2、甲方公司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 甲、乙、丙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公司保证公司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已披露的债务负担外,不会新承继或增加其他债

务,如有该等事项,则甲方应对乙方给予等额赔偿。 2、乙方、丙方保证按本合同确定的时间及数额投资到位,汇入甲方公司账户或相应的工商验资账户。

第五条投资到位期限

乙方、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将增资全部汇入甲方公司指定账户。

第六条陈述、承诺及保证

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本合同其他各方陈述如下: (1)其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与、订立及执行本合同, 或具有签署与

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本合 同所述增资扩股完成,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

(2)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2、本合同任何一方向本合同其他各方做出承诺和保证如下: (1)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其构成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2)其在合同内的陈述以及承诺的内容均是真实、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第七条 违约事项

1、各方均有义务诚信、全面遵守本合同。 2、任何一方如果没有全面履行其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应当赔偿由此而给非

违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保密 1、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所述与甲方公司增资扩股进行沟通和商务谈判始,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现场考察、制度审查等工作过程,以及本合同的 签订和履行,完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等,在增资扩股全部完成的整个期间内,各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他方披露或提供的保密资料以及本增资扩股方案披

露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作其他用途,但通过正常途径已经为公众获知的信息不在此列。 2、保密资料的范围涵盖与本次增资有关的、由各方以书面、实物、电子方式或其他可能的方式向他方(或其代理人、咨询人、顾问或其他代表)提供或披露的涉及各方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的财务报表、人事情报、公司组织结构及决策程序、业务计划、与其他公

司协作业务的有关情报、与关联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合同等。 3、本合同终止后本条保密义务仍然继续有效。 第十条 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讯,必须以书面发出,并可用亲自递交,邮资付讫之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收件人在本合同中留有的通讯地址、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或有关方面为达到本合同的目的而通知对方的其他联系地址。

2、各方须于本合同签署当日将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及电子邮件地址在甲方公

司登记备案。如有变动,须书面通知各方及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作为系确定新甲方公司股东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长期有效,除非各方达成书面合同修改;本合同在不与新甲方公司章程明文冲突的情况下,视为对新甲方公司股东权利和

义务的解释,并具有最高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转让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外,本合同任何一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转让。 2、更改

除非三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能做任何修改、补充或更改。 3、性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被裁定属于非法或无法执行,该条款将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分割

并应被视作无效,该条款并不改变其他条款的运作和效力。 4、不可抗力 由于发生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等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使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无法履行或受到严重影响时,或由于国家的调整改变,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该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经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有关批文通知对方。由于发生上述事件,

需要延期或解除(全部或部分)本合同时,由本合同各方协商解决。 5、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6、争议解决 凡是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无法达成互谅

的争议解决方案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自身所在地人民诉讼解决。 7、正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文本经签署并交付后即为正本。所有文本应为同一内容及样式,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丙方执一份、相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司盖章) 乙

方:(盖章/签字) 丙方:(盖章/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篇三: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

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doc7)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q/sdjg 07.01-2005 1 目的

为加强集团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

集团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控股集团所属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材料或有关建筑

设备采购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的管理。 3 职责

3.1 项目部负责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 3.2 基建部是集团建设工程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项目部拟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

推行国家合同示范文本。

3.3 审计监察部依据集团的有关规定履行审计监察职能。 3.4 集团法务人员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法律事务审查职能。 4 合同的签订

4.1 签订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及有关规定。 4.2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承包人必须具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2005-09-10批准 2005-09-15实施 备相应的资质及营业执照。代理签订合同的,代理人应取得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

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 4.3 项目部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确保签订的合同有效、于本方

有利。 4.4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人,并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对总承包人负责,总承包人就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发包人不得指定分包人,总承包人不得非法转包,分包人不得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4.5 签订合同时,合同履行地应力争在我方所在地,由我方所在地的人民管辖。 4.6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为: a) 合同协议书。 b) 中标通知书、询标纪要及承包人投标书及其它附件。 c) 投标书及其附件。 d) 合同专用条款。 e) 合同通用条款。 g) 招标文件。

h)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i) 图纸。

j) 工程报价单、预算书及预算调整。 m) 合同造价计算书。

n)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o) 基建部制订的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制度。 4.7 合同签订应使用国家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或

争议要有解决方式和处理原则。 4.8 合同签订和履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维护本集团的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

为宗旨,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5 合同的审核批准

5.1 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经过集团基建部审核。 5.2 集团基建部审核合同的要点 5.2.1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和本《办法》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达的是否真实、一致,

权利、义务是否平等;合同签订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5.2.2 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

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5.2.3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

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5.3 合同经基建部审核后呈送董事会批准前,应经审计监察部及集团法务顾问复核。 5.4 合同经相关部门复核后,由基建部呈送董事会批准签订。 6 合同的备案 6.1 合同签订后送基建部备案。未经备案的工程,工程竣工后不予验收、结算。 6.2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基建部备案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移交集团档案室存档。

6.3 合同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6.3.1 施工合同: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及附件、双方履约担保资料等合同文件的内容。 6.3.2 设计合同:合同、中标通知书(实行设计招标的)或业主委托书、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3.3 监理合同:合同、中标通知书(实行监理招标的)或业主委托书、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4 合同签订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双方当事人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为合同管理部门备

案及双方办理相关手续所用。双方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应随原合同备案。

7 合同的履行 以下内容全部删除 登入精品资料网 可以下载完整资料 详情咨询在线客服,或拔打服务电话:篇四:管理技术控股合同 技术能力入股协议书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技术、管理、产品技术扩展,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资源等智力能量、技术能力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公司运营管理(在财务核算)。为保持公司快速发展,设立事业部进行产品开发及引资全面运营管理工作,完善后可申请注册新公司,

负责整体品牌运作和市场营销。 第二条:乙方公司现有的资产及设备: 1、乙方公司于2008年8月成立,注册资金200万元,现有经营场地200平方米,各职

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出资资产50万元运营微通品牌。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股后拥有公司运营管理利润百分之10%的股

份,余下90%的股份由乙方占有。 第四条:甲方有权利管理运营公司,提供有效的客户资源、技术能力资源,进行技术能力指导﹑抓运营管理盈利部门,使该技术能力顺利运作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五条:技术能力形式入股后,甲方第一年按照每季度10%收益提取收入的分红;甲方完成设定的目标任务并且取得期股股东地位;更具完成目标甲方股份可调升5%至10%(期股股权为十年,

十年后甲方可有优先续约或将持有股权变卖乙方或并购方)其数据库资源由甲乙双方享有。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所拥有的股份跟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股权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每月甲方薪酬:基本工资:5000元, 2、乙方为甲方按3000元购买五险一金。 3、为甲方每月报话补200元,甲方如有三次以上不接电话或关机每次扣除10元。 甲方

所管辖业务的收入中10%作为甲方每月的奖励,如超过200万元之后则单独注册公司进行运营 4、甲方担任公司的运营管理ceo任职,负责公司产品发展、研发、服务和技术能力指导工作。

5、双方直系亲属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 5 年内,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

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6、甲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能力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能力)、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

提下,甲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7、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

定的股份,按期分红。 8、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协议签订期限为十年,五年后退股退还折算本金,八年后退股

公司三倍赎回。甲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9、甲方有权引进投资方,投资人的股份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转让给投资方,所得资金

作为本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王振宇)担任公司执行董事任职,负责整个公司大的方向发展包括售后和资本运作。

2、乙方每年定期向甲方公布三次财务账目,并应甲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乙方遵照法律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运营利润的10%为分红),其支付形式以每年的1月10日前现金支付。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

亏损的,由乙方按照股份比例承担出资。乙方有权引进投资方,投资人的股份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转让给投资方,所得资金作为本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或追加投资和引进外界资

金后其一方可申请退股。按照公司法,股份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产品研发开拓市场与乙方提供所有运作资金支持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

作,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①乙方或甲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数据内容(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能力)、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②在未经公司同意状况下,甲方拒绝提供技术能力指导或者停止技术能力研发的内容; 2、违约处理: ①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能力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构成对公司侵权的,公司另

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30%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 甲方在合作期间以及退出合作后十年内,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开发、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技术等等均属于公司职务成果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

均属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进行研发的,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第十五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

方均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 日期: 日期:篇五:产权交易合同(控股) 20830 合同编号: 产权交易合同 (示范文本)

(适用于整体产权或控股股权转让)

标的企业: 北京产权交易所制

2010年1月 合同使用须知 一、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仅供产权交

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况在本合同文本基础上修改、调整或补充。 二、 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所述情形的事项,可用“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表示,或直接删除有关条款。 三、 转让方:指持有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并能够依法转让产权或股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受让方:指以有偿方式依法受让产权或股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四、 转让标的:本合同所称产权交易是指出资人或股东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的有偿转让行为。转让标的为产权交易所指向的对象,包括非公司制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资权益,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依法能够

进行交易的其他资本性权益。 五、 标的企业:是指转让方因其出资所享有的产权或股权依存的载体,即转让方自行或

与他人合资设立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等。 六、 北京产权交易所郑重声明:本合同范本仅供在本交易所进行产权交易的双方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本交易所不因制作和/或提供本合同范本而承担任何保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本合同范本条款内容完备、保证交易双方签约目的的真实、保证交易双方的签约主体资格适格、保证交易双方为签订本合同而做出的声明及承诺以及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

等一切保证责任。 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转让方经纪会员: 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方经纪会员: 电话: 鉴于:

1.甲方为于 年 月 日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为

****************所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证号: ; 2.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下称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

并由甲方合法持有产权或 %股权的企业法人,具有的企业法人资格, 注册证号 ; 3.乙方为依据[ ]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 *****(性质)的企业、或机构,

注册证号 ;

或:乙方为[ ]国合法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 4.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乙方拟收购上述产权或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企业名称)的产权(或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 1.1 转让方,是指 ********************(企业名称),即甲方; 1.2 受让方,是指 *********************(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即乙方; 1.3北交所,是指承担产权交易的场所及其主体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1.4产权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 %股权转让给乙方; 1.5转让价款:本合同下甲方转让所持有的产权或股权,自乙方获得的该产权或股权的对价。

1.6知识产权,指标的企业拥有、被许可或使用的所有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不论是否在中国或任何其它司法管辖区法律下得到保护、创立或产生,包括所有专利及其申请以及任何司法管辖区法律下产生的所有类似权利(合称“专利”);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商号、服务名称、品牌名称、商业布置权、标识、互联网域名和公司名称及类似性质的一般无形资产 (合称“标识”);登记和未登记的版权及就其进行的登记和申请(合称“版权”);标的企业的概念、观点、研究与开发、专有技术、方案、发明、创作、制造与生产流程与技术、技术数据、

程序、设计、图纸、规格、 数据库、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价格与成本信息、业务与营销计划和建议等其他专属或保密信息(合称“商业秘密”);标的企业的所有软件和技术;以及上述各项的复制文本或有形载体。

1.7知识产权许可,是指标的企业授予任何其他人的使用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及

其他人授予标的企业的使用该人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 1.8重大不利影响,是指在标的企业的财务或业务、资产、财产、收益及前景中发生的,依据合理预计,单独或共同将导致任何改变或影响,而该等改变或影响会对(i)历史的、近期或长期计划的业务、资产、财产、经营结果、标的企业的状况(财务或其它)及前景,(ii)各方完成本合同下拟进行的交易,(iii)标的企业的价值,(iv)或转让方完成本合同下交易或履

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的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9评估基准日,指甲方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书》的基准日,指 年 月 日。 1.10保证金,指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按照甲方和北交所的要求,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作为乙方提出受让意向的担保,并表明其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 万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

1.11审批机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其地方授权机关; 1.12登记机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地方授权机关; 1.13股权转让完成:是指甲乙双方将产权或股权转让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或在股权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4过渡期:是指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的期间。 1.15产权交易费用:指转让方和/或受让方或标的企业就转让产权或谈判、准备、签署本合同和/或本合同下的任何文件、或履行、完成本合同下交易而发生的,包括取得必要或适当的任何部门或第三方的豁免、同意或批准而发生的费用及支出;以及产权交易机构、

经纪人或中间人费用等所有现款支出和费用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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