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部安全职责
第一条、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负责安全技术举措的设计、施工、试生产及完工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三条、组织编制或订正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规程;
第四条、在产品设计、工艺部署、工艺规程、工艺装备设计时,严格履行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程,充足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第五条、在进行生产技术的改革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第六条、碰到生产中的异样状况应实时办理; 危险紧迫状况先办理后报告;禁止违章指挥;
第七条、共同相关部门增强对员工的技术教育与查核, 推行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第、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检查、统计、上报,拟订事故防备举措;
第九条、在确立项目设计、技术要求时,一定切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在研究、试验、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资料、新产品的同时,要采纳安全举措,并切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第十条、领导本部门人员做好工艺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依据上述安全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详细工
作中逐条落实;
第十二条、由董事长(总经理)受权办理的其余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