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昌市城镇低效用地
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宜昌市 • 【公布日期】2013.06.18
• 【字 号】宜府办文[2013]44号 • 【施行日期】2013.06.18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宜昌市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昌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宜府办文〔2013〕44号)
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为扎实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市决定成立宜昌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马旭明 市 副组长:
郑兴华 市副 成 员:
李全新 市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米麦市副秘书长 蒋正雄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根华 市监察局 王金建 市财政局
张立新 市住建委主任 夏文翰 市规划局 陈颖宜 市房管局 卢 斌 夷陵区区长 宋 涛 西陵区区长 吴 刚 伍家岗区区长 胡志莉 点军区区长 王玺伟 猇亭区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李全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如因人事变动,由领导小组组成单位相应负责人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宜昌市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