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加强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有效地预防和及时处置学校突发的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市、县有关突发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
(一)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雹灾、雪灾等。
(二)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教学安全事故,建筑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危险品污染或泄露、火灾、锅炉事故、交通事故、疫情、中毒等。
(三)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发的突发事件:刑事案件、恐怖暴力活动等。在校内或由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外出中发生上述突发事件,造成学生人身伤害,超出学校(幼儿园)的应急能力,需要部门做出迅速反应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建救援队伍并组织、指挥实施救援及现场安全保卫。
(二)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息。
(三)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安全事件情况。
(四)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做好事故区域警戒行动。
(五)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事故调查及善后事宜处置等工作。
三、现场处置机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警戒维护组、医疗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预备机动组。
(一)警戒维护组职责: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
(二)医疗抢救组职责:主要承担现场人员的抢救或向临近医院及时疏散治疗工作。
(三)信息联络组职责:及时做好情况汇报,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现场施救、物资保障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无阻,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五)预备机动组职责:随时听候领导小组的调动、使用,应对突发事件。
四、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一)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幼儿园)应在第一时间把事故情况报告镇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求助。
(二)接到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即刻派警戒维护组、医疗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护组、预备机动组赶赴现场,并指导学校(幼儿园)进行自救,及时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事故、疫情、破坏活动等的进一步扩大,保护好现场。
(三)组织好学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阻止学生参加突发事件救援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安全事件的善后工作。
五、学校(幼儿园)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及演练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详细制定各类安全应急预案。
(二)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安全保卫力量,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教育管理办公室,配强配齐安全保卫人员,添置必要的安全防卫器械及监控设施,加强校外人员登记、查问等管理力度。
(三)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大对危险源的监控力度,全面掌握危险信息,一旦发生突发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和演练,切实加强广大师生的安全常识和逃生技能,每年培训演练活动不得少于2次。
(五)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演练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尽可能设置类似安全事件发生时可能出现的情况;
2. 结合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各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增加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可操作性;
3. 定期做好监测,做好消防、通讯、锅炉等设施的检验、检查工作,保证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