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虚词“之”的常见用法及其作用
1、“之”作代词,能够代人、代物、代事。译为“他”(他们)、“它”(它们)、“这种”
例如:
①问所从来,具答之。(代人,指桃花源中的人,相当于“他们”)
②操蛇之神闻之。(代事,指愚公移山,译作“这件事”)
③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代物,指狼,相当于“它”。)
④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代词,指学过的知识)
⑤公与之乘,战于长勺。(代人。他,指曹刿。)
⑥陈胜佐之,并杀两尉。(代人。他,指吴广。)
⑦肉食者谋之。(代这件事。)
⑧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指代前面的“骨头”)
⑨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指代前面的狼。)
⑩渔人甚异之。(指代渔人前面所看到的景象。)
11.闻之,欣然规往。(指代渔人进桃花源这件事。)
12.以其境过清,不宜久留,乃记之而去。(指代小石潭的情景。)
13.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代千里马)
14.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代乐趣)
15.环而攻之而不胜。(代城)
16.属予作文以记之。(代重修岳阳楼这件事)
17.下视其辙,登軾而望之。(代齐军)
18.燕、赵、韩、魏闻之,皆朝于齐。(代齐威王纳谏这件事)
2、“之”作动词,“去”“往”“到”。
例如:
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寡助之至;多助之至。《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陈涉世家》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3、“之”作助词
①结构助词,相当于“的”。
例如:故时有物外之趣。(《童趣》)
于厅事之东北角。(林嗣环《口技》)
水陆草木之花。(周敦颐《爱莲说》)
明有奇巧人……能以径寸之木。(《核舟记》)
予尝求古仁人之心。《岳阳楼记》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陈涉世家》
朝廷之臣莫不畏王。《邹忌讽齐王纳谏》
②用于主谓之间,起到取消句子性的作用,不译。
例如: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
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陋室铭》
臣以王吏之攻宋《公输》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大道之行也》
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唐雎不辱使命》
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醉翁亭记》
当余之从师也。《送东阳马生序》
王之蔽甚矣。《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补足音节,无意义,不译。
例如:久之,目似瞑《狼》
便扶向路,处处志之。《桃花源记》
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公将鼓之《曹刿论战》
④作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
例如:孔子云:“何陋之有?”《陋室铭》
宋何罪之有?《公输》
而城居者未之知也《满井游记》
⑤作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
如:马之千里者。《马说》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岳阳楼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