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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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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以下称“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各类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工程建设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行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1.2.2地方性法规、规章:《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

1.2.3规范性文件:《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

1.3 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处置工作应坚持“先人后物”原则,优先疏散受威胁人群,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防止二次事故造成抢险人员伤亡,做好善后工作。

1.3.2 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开展风险评估与动态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努力防范事故发生;采用先进救援装备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建立综合信息支持体系,准确预测预警,对无法防范或已经发生的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有效反应。

1.3.3 先期处置、分级响应。依据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能力,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和较小突发事件。各级事件,都遵循基层先行、逐级提升的方式处理。

1.3.4 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所有参与救援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在各自的应急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协调行动。 1.4 适用范围

1.4.1 本预案适用于地铁工程(含前期工程、配套物业开发工程等)及集团管理或代建的其他工程(市政、建筑工程等)的建设过程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对事件区域及周边公众生活、交通、生态环境、社会秩序有较大影响,需要立即实施抢险救援和排除险情的事件(包括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但不包括社会公共事件)。

1.4.2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5 预案组成

本预案体系由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BT项目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施工单位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成。见图1。

1.5.1 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地铁集团(建设单位)编制,建立安全质量预警和应急协调保障机制,指导和规范地铁工程安全质

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5.2 BT项目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BT项目公司针对本BT项目工程编制的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5.3 施工单位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的安全质量突发事件现场处置预案。

1.5.4 各层级预案之间,与市、区部门预案之间,应做好衔接。包括各层级预案响应的最低级别事故、扩大应急响应层级的条件、统一指挥机制和应急机构职责的衔接,以及前期处置和上级介入后的相应安排。

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BT项目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非BT项目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图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1.6 地铁工程概况

1.6.1 7号线:连接布心、田贝、笋岗、华强北、福田南、车公庙、龙珠、西丽等片区,全长29.8km。设太安、田贝、洪湖、笋岗、红岭北路、八卦岭、黄木岗、华新、振华路、华强路、赤尾、皇岗东、皇岗口岸、福民、皇岗、石厦、沙尾、新洲、上沙、下沙、车公庙、农林、安托山、深云村、桃源村、龙井、珠光、茶光、西丽、丽水等29座车站。

1.6.2 9号线:地铁9号线全长约为25.33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路,主要经过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联系深圳湾、车公庙、香蜜湖、梅林、罗湖商业中心等地区,设深湾、侨城南、滨海医院、下沙、车公庙、香梅、景田、

梅山、下梅林、梅村、上梅林、梅林东、银湖、泥岗、红岭北、园岭、红岭、大剧院、鹿丹村、人民南、春风、文锦等22座车站。

1.6.3 11号线:深圳轨道交通11号线是深圳轨道交通线网中的一条西部快线,线路起于深圳福田中心区福田枢纽,终点位于莞深交界以南(深圳侧)碧头站,正线全长51.697km(远期接穗莞深城际铁路),设福田、车公庙、红树湾、后海、南山、前海湾、宝安、碧海湾、机场北(T4)、福永、桥头、塘尾、马安山、沙井、后亭、松岗、碧头等18个车站。

2 事件分类和分级

2.1地铁工程主要危险分析

根据地铁工程建设工期紧、工程量大、参建单位多、地质及周边环境复杂、施工工序多、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地铁工程主要事故类型包括: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和洪涝、滑坡、泥石流等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既有机电设备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更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不良因素和复杂的工程周边环境。 主要风险源分析结果见附表5。

2.2事件分类

2.1.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深基坑、隧道、高支模等工程事故,以及特种设备事故、火灾和危险化学品事故。

2.1.2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强台风、强降雨、强雷电等气象灾害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地震引发的事故。 2.3事件分级

依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和较小事件(Ⅴ级)五个级别。

分级条件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3.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 (2)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 (3)50人以上中毒(重伤); (4)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2.3.2重大事件(Ⅱ级),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造成6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2)危及6人以上9人以下生命安全; (3)造成30人以上49人以下中毒(重伤); (4)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2.3.3 较大事件(Ⅲ级),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导致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2)危及3人以上5人以下生命安全; (3)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中毒(重伤); (4)直接经济损失300万以上1000万以下;

(5)市、区认为需要响应。例如,燃气管线受损、泄漏严重(火灾或爆炸)或者基坑或隧道大面积坍塌,周边居民和市民受到威胁需要撤离,或者主干道交通严重中断。

2.3.3 一般事件(Ⅳ级),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且事态比较严重; (2)危及1~2人生命,且救援难度较大;

(3)涉及两个以上不同BT项目施工单位或非BT施工单位; (4)燃气管线受损泄漏(有可能发生火灾或爆炸),或者基坑、隧道出现较大面积坍塌,周边居民和市民可能受到威胁、需要做好撤离准备,或者主干道交通受到较大影响,需要市交警部门协助进行交通管制;

(5)其他应急救援难度较大,对工程建设造成较大影响。

2.3.4 较小事件(Ⅴ级)

指事态简单,工程建设局部受影响,社会影响较小,BT项目公司、施工单位能够自行处置的事件。

建设工程较小突发事件应满足的条件,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确定,报地铁集团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2.4 事件预警

按照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4.1 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4.2?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重大、特大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或红色预警(Ⅰ级)由市、区发布。

3 机构和职责

3.1抢险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1成立地铁集团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工程应急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领导(包括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下同)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建设分公司(包括物业开发分公司、枢纽建设分公司等,下同)、建设管理部、设计部、总工办、安全质量部、办公室、党群部、拆迁办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地铁集团工程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最高决策的非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1)研究、决定、部署集团公司突发事

件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研究解决人、财、物等重大问题;(2)统一领导或协调一般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和较大、重大、特大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3)配合市、区有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1.2 地铁集团工程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地铁集团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主任由安全质量部负责人担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1) 开展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集团各部门(包括室、分公司,下同)的应急工作;(2)协调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3)定期组织集团公司应急预案演练,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4)负责与BT项目公司、非BT项目施工单位及地铁工程毗邻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3.13 地铁集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负责接警和通知、警报和紧急公告;了解、收集和上传下达有关信息,联络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1.4 当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并受BT项目公司(非BT项目施工单位)委托,或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并受市、区(部门)指派实施应急抢险指挥时,地铁集团工程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工程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抢险指挥部(如图2所示),负责协调、组织或指挥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由地铁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建。

应急管理办 公室 突发事件应急值 班室 总指挥 第一副总指第二副总指工程应急领导小组 现场应急抢险指挥监管部门 (提供管理、技术当地(、 小综小技小应小新小应小救小资小现小紧小交组合 组术组急组闻组急组治组源组场组急组通专协监信抢后保治疏保勤障安散障调 家测息险图2 地铁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3.1.5 地铁集团工程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抢险指挥部设总指挥、第一副总地铁集团负责 BT项目公司(施工单部门指挥和第二副总指挥。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总指挥由地铁集团分管领导担任,第一副总指挥由地铁集团建设分公司经理担任,第二副总指挥由BT项目公司(或非BT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担任。

对于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或集团应急领导小组认为应升级指挥的一般突发事件,总指挥由地铁集团总经理担任,第一副总指挥由地铁集团分管领导担任,第二副总指挥由BT项目公司总经理或非BT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担任。

第一、第二副总指挥的具体人选均由总指挥指定。

3.1.6地铁集团工程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抢险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应急监测、新闻信息、技术专家、应急抢险、救治后勤、资源保障、现场治安、紧急疏散和交通保障等10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小组:由地铁集团建设管理部负责人任组长,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地铁集团的安全质量部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地铁集团的安全质量部、建设管理部、BT项目公司及其施工单位(或非BT项目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

综合协调小组职责是:负责信息处理,联络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各工作小组和各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对现场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进行监护。

(2)现场治安小组: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安全保卫的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地铁集团的建设分公司、BT项目公司及其施工单位(或非BT项目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

现场治安小组职责是:在事发前期及抢险过程中,组织保安及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必要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登记疏散人员。

(3)应急监测小组:由监理单位项目部负责人担任组长、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部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地铁集团的建设分公司、BT项目公司及其施工单位(或非BT项目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的相关人员。

应急监测小组职责是:负责组织现场出险范围、地质条件的探测和勘察;负责工程结构本身及毗邻区域的建(构)筑物、管线、支撑(加固)结构和地面的稳定性的监测,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监测结果,提出相关抢险建议。

(4)应急抢险小组:由BT项目公司分管负责人(或非BT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牵头组建,组长由BT项目工程应急抢险专业队伍负责人(或非BT项目施工单位抢险队伍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地铁集团的建设分公司、BT项目公司及其施工单位(或非BT项目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

应急抢险小组职责是: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或配合当地、地铁集团的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的抢险救援工作。

(5)资源保障小组:由BT项目公司(或非BT项目施工单位)负责组建并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地铁集团的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BT项目公司及其施工单位(或非BT项目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

资源保障小组职责是:根据抢险技术方案,明确所需抢险装备物资的类型、数量、性能和现场存放位置,并及时调运到现场;负责与场外合作单位联系救援抢险所需的特殊设备物资并及时调到现场。

(6)技术专家小组:由集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的部门牵头组建,总工程师兼任组长、BT项目公司(或非BT项目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地铁集团总工办、设计部、建设分公司、勘察设计项目部、BT项目公司及其施工单位(或非BT项目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

技术专家小组职责是: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包括监测方案),开展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估,根据监测结果等评估事态发展,为抢险救援决策等提供技术支持。

(7)救治后勤小组:由BT项目公司(非BT项目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组建并担任组长,施工单位工会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地铁集团办公室、安全质量部,BT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

救治后勤小组职责是:负责与市、区医疗救护中心联系,做好受伤、中毒人员的紧急输送和救护、抢险人员的交通生活、保障,以及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8)新闻信息小组:由地铁集团负责党群工作的部门负责人组建并担任组长,副组长由集团建设相关部门负责人和BT项目公司、施工单位分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成员包括BT项目公司、施工单位和地铁集团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

新闻信息小组职责是: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在事件第一现场接待新闻媒体记者,经总指挥审批后视情向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全程跟踪媒体报道,安排人员进行抢险工作的视频、图片记录。

(9)紧急疏散小组:必要时由地铁集团协调当地部门、负责组建,成员包括BT项公司、施工单位、地铁集团的相关人员。

紧急疏散小组职责是:组织居民等人员有序疏散,登记疏散人员和物资,为撤离居民提供生活、居住和出行条件。

(10)交通保障小组:必要时由地铁集团协调当地交警部门负责组建,成员包括BT项公司、施工单位、地铁集团的相关人员。

交通保障小组职责是:对事故现场外围的交通道路实施定向、定时封锁,阻止外人进入;对事故现场周围的交通秩序进行重新组织和安排,防止交通拥堵;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与车辆顺利地通过通道,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技术专家和设备、物资及时赶赴现场(必要时开道)。

3.1.6 各BT项目公司、施工单位应明确各标段、工区及其他重要场所临时应急处置负责人,规定在上一级应急处置负责人到达现场前,由其指挥突发事件的前期应急处置;在上一级应急处置负责人到达现场后,移交指挥权,由上一级应急处置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

同时,应明确与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及其工作小组之间的衔接关系。 3.2 应急抢险队伍

3.2.1 各BT项目公司应在全线统一指定一家或几家施工单位成立一支以上的工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专门负责本线路工程抢险,应急抢险队伍应储备足够的应急专业抢险物资和设备,并定期对应急物资和设备进行检查,以备应急之需。

3.2.2 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3.2.3 凡在我司管理或代建的建设工程中从事施工承包、工程材料供应、第三方监测等企业,均有义务承担我司建设工程抢险救援的义务,并服从统一调度。

4 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

4.1 监测

4.1.1 BT项目公司、监理、施工单位应对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对易发生突发事件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量测,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各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建设管理部应对安全质量重大风险源、危险区域进行监控,接到施工单位关于工程项目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情况报告后,应积极协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合同单位,并在资金、

人员等方面积极配合做好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1.2 地铁集团、BT项目公司,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预警响应机制,设计单位应在施工图设计中明确工程及其周边环境的监测控制标准,监测单位应建立监测预警标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业主代表接到相应的监测预警后应立即组织现场巡视(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确定综合预警等级和通报预警信息。

监测预警、巡视预警和综合预警等级的判定以及相应的通报对象、相应的措施,见附件1。

4.1.3 地铁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负责工程突发事件信息的汇集、初步分析、上报、下达等,并与市、区专业应急机构实现互联互通,加强与毗邻单位的信息交流,及时获取并通报气象部门发布的强台风、强降雨、地震等预警信息。 4.2 报警

4.2.1 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征兆(综合红色预警)或突发事件已经发生时,或应急值班室接到市、区应急机构的通报后,应按《建设工程突发事件报警、接警和通知操作程序》(见附图2)进行报告。

对于需要封锁道路、调度交通的,事件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交警部门和请求支持;属于燃气泄漏的,事件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燃气公司;对于涉及地下管线的,通知管线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

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涉及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或征兆)。发生Ⅰ、II、Ⅲ级突发事件的,应立即作出初次报告,发生Ⅳ级突发事件的,在接报后10分钟内作出事件初次报告,发生Ⅴ级突发事件的,事件发生15分钟内应作出初次报告。

4.2.3 发生Ⅰ、II、Ⅲ级突发事件的,事件单位或发现单位应立即上报地铁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和市、区应急指挥中心;地铁集团突发事件应

急值班室立即上报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地铁集团工程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区应急指挥中心。

4.2.4 报告的内容包括(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别、人员伤亡情况;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情况,事件可能的发展态势评估;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4.3 接警

4.4 预警

4.4.1 地铁集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信息报告后根据分级标准确定相应预警级别,经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发布突发事件Ⅳ级预警或向市、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建议发布I、II、Ⅲ级预警。

4.4.2 发布突发事件Ⅳ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公司有关部门或单位、监测单位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等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2)通知技术专家组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3)通知新闻信息小组赶赴突发事件的可能发生现场,并第一时间提供事件相关信息或组织现场相关负责人向新闻信息小组介绍情况。

(4)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通报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4.4.3 在发布I、II、Ⅲ级预警,宣布进入预警期后,除采取本预案第4.4.2 款规定的措施外,还应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责令事件单位应急救援队伍、BT项目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赶赴现场、进入待命状态;

(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抢险工作。

(3)按照指示和有关程序,及时向可能受到伤害的毗邻单位和居民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4)请求市、区关闭或者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5)市、区授权采取的其他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5.1.1Ⅰ、II、Ⅲ级突发事件由市、区级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按照相关预案规定指挥应急抢险;BT项目的Ⅳ、Ⅴ级突发事件原则上由BT项目公司指挥应急抢险,当超出BT项目公司的处置能力时应委托地铁集团指挥应急抢险;非BT项目的 Ⅳ、Ⅴ级突发事件原则上由施工单位指挥应急抢险,Ⅴ级突发事件可委托地铁集团指挥应急抢险。

5.1.2 发生Ⅳ级及以上突发事件时,地铁集团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各应急工作小组的人员应赶赴现场,经现场了解情况后召开第一次会议,成立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相应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或指挥Ⅳ级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和Ⅰ、II、Ⅲ级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置及随后的抢险配合。发生Ⅴ级突发事件时,地铁集团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协调,密切关注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并及时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最新变化情况。

如果突发事件危害不具有扩展性,也无须抢救人员、重大财产时,可不必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直接进入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程序。

5.1.3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施工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实施前期处置,采取包括如下的措施:

(1)设定初始隔离区,封闭事件现场,紧急疏散转移隔离区内所有无关人员;

(2)迅速查明风险源,及时控制或减缓风险程度,全力控制事件态势,消除或减弱降低工程周边环境风险;

(3)做好涉事区域的布防,切断或阻止一切可能扩大影响范围的环节,采取必要的措施严防风险进一步扩大;

(4)迅速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负责实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时监测,为事件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5)在BT项目公司、地铁集团或市、区介入后,施工单位应服从上一级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5.1.4 各BT项目公司、施工单位抢险队伍在接到救援命令后应无条件立即出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迅速、有效地实施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

5.1.5 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将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区及有关主管部门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5.2扩大应急

5.2.1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呈蔓延、扩大、发展趋势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应立即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提出支援请求。

当事件等级由一般(Ⅳ级)上升为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后,或者需要市级应急处置力量支援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市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或市应急指挥中心提出请求,并配合市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市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的应急救援。

5.2.2 上级应急处置机构认为必要时,也可指挥由下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的应急救援。

地铁集团也可根据市、区指令,负责指挥较大(Ⅲ)级突发事件的

应急处置工作。 5.3 应急终止

5.3.1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和技术专家小组的论证,认为事态已得到控制,风险隐患基本消除;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有关受伤人员得到妥善救治和安置的,经地方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谁启动、谁终止”原则,由现场应急抢险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终止。 (1) 突发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可能及社会影响; (2) 有无次生及衍生事件发生。 5.4 信息发布

5.4.1 预警信息发布。发生Ⅰ、II、Ⅲ级突发事件,由市、区及有关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新闻发言人统筹进行信息发布,发生Ⅳ级突发事件由地铁集团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信息发布 ,发生Ⅴ级突发事件,由事件单位进行发布。信息发布以新闻发言人、网络群发、电视播放、电台广播、报纸刊登等渠道进行,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

5.4.2突发事件处置信息发布。由新闻信息组统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或公司新闻发言人同意,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规范的渠道和口径统一报道和发布。

5.4.3 关于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发布,应当统一、准确、及时。

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应急处置的基本情况、应急处置的动态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

6 后期处理

6.1 现场撤离

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抢险指挥部应做好应急队伍人员、装备的现场撤离工作。

6.2 监测监控

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监测小组应继续做好现场监测监控工作,技术专家小组负责开展结构安全性评估,对隐患治理、工程恢复等工作给予技术支持、指导。 6.3 隐患治理

事件单位应根据应急处置的情况,做好相应安全和卫生问题的治理和监控工作,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尽快恢复生产。 6.4 工程恢复

对于BT项目的Ⅳ、Ⅴ级突发事件,由BT项目公司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必要时经专家论证后实施。

对于Ⅰ、II、Ⅲ级突发事件和非BT项目的Ⅳ突发事件,由地铁集团组织设计、BT项目公司(或非BT项目施工单位)等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必要时经专家论证后由BT项目公司(或BT项目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6.5 事件调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地铁集团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或配合事件调查工作,分析事件原因,提出对事件责任部门(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以及对积极支援抢险的单位和人员的奖励建议;综合协调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征用的财产和经费的补偿、保险理赔等善后工作。 6.6 总结评估

事发BT项目公司或非BT施工单位应在应急终止后7天内,向地铁集团应急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事件发生及工程抢险经过;

(2)参加援救单位的应急工作内容和现场资料收集等详细情况; (3)应急预案实施效果及评估情况; (4)应吸取的经验教训等。

7 保障措施

7.1 抢险队伍保障

7.1.1 各BT项目公司抢险队伍和各施工单位应急抢险队伍是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的主要抢险救援力量;接到抢险救援的命令后,应立即无条件执行应急救援任务。

7.1.2各施工单位负责组建本单位工程抢险队伍,承担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7.1.3 施工单位工程抢险队伍和各线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 7.2 专家保障

公司技术委员会是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建由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和应急管理等专家组成的抢险技术专家库,挑选有关专家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参与应急抢险。

地铁集团技术委员会专家;被聘为住建部、广东省、深圳市专家的集团公司员工;地铁集团外聘专家等,有义务服从安排,在接到应急救援的通知后,应无条件执行救援技术支持任务。 7.3 经费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的支出,原则上由被救助工程的施工单位或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其他临时性工程抢险任务经费的支出,按照“谁使用、谁负担”原则,由被保护、被救助单位承担。

BT项目公司、施工单位应做好应急管理经费的年度安排。 7.4 设备保障

7.4.1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根据地铁工程抢险的特点,定期收集有关地铁工程的设备、设施、装备、物资的类型、数量、性能、分布情况等信息,建立抢险物资信息数据库;对于地铁工程不具备的设备、设施、装备、物资,建立租赁信息数据库,确保应急抢险设备调用及时、可靠。

地铁公司抢险物资并入市有关主管部门和市应急指挥中心的抢险物资

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

7.4.2 各BT项目公司、施工单位负责配备本单位抢险设备,并建立其信息数据库(包括租赁物资设备信息)。一般应当配备土方施工机械、钻孔设备、起重机械、焊割设备、发电设备、通讯设备、抽水(泥浆)设备、通风设备、钢材、木材、水泥和防护用品、劳保用品,以及其他必要的抢险设备、设施、装备和物资。对于本单位不具备的设备、设施、装备、物资,应确定应急救援合作单位并签订合作协议。

深圳地铁BT项目专业应急抢险专用设备物资、施工单位应急抢险设备物资配备基本标准分别见附表3、4。

7.4.3 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抢险指挥部可根据抢险的实际需要,按照“先征用、后补偿”的原则,征调有关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的设备、设施、装备、物资用于应急救援,被征用单位应无条件执行征用命令。

8 宣传、培训和演练

8.1 宣传教育

公司和有关部门、BT项目公司、施工单位应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媒体,组织开展突发事件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危机意识。 8.2 应急培训

8.2.1 公司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做好专业应急培训工作,提高管理机构、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协作单位和个人的自救、互救能力。

8.2.2公司积极组织公司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参加市组织的应急培训。 8.3 应急演练

公司和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演练包括部门、单位演练和多单位协同演练,以及与市有关部门的合成演练或协同演练,以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9 奖惩措施

9.1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有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2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有重大贡献的施工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建议市建设主管部门在该单位申请市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时予以加分奖励。对拒绝参加工程抢险的施工、材料供应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对施工企业,建议市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其入选预选承包商名录的资格,对于材料生产、供应企业,禁止其在我司管理或代建的地铁工程中供应材料。

10 附则

10.1 预案制定

10.1.1在本预案框架内,集团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预案体系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各建设分公司负责督促各BT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编制BT项目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0.1.2 施工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坍塌、燃气泄漏等事故的现场处置预案,报监理审批、地铁集团备案。 10.2 预案修订

预案制定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10.3 职责界定

对于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处置,事件单位是责任主体,地铁集团接受事件单位的请求协调指挥处置,并不免除事件单位的事件处置的责任。 10.4 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地铁集团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10.5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图1: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附图2: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报警、接警和通知操作程序 附件1:工程预警等级确定及预警措施

附表1:公司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联系电话表 附表2:市应急指挥机构和市主管部门、单位应急电话附表3:深圳地铁附表4:深圳地铁施工单位应急抢险设备物资配备基本标准附表5:地铁工程主要风险源识别

BT项目专业应急抢险专用设备物资配备基本标准

事件发生 接 警 关信息反馈 信息处理 信息传递 否 是 应急人员到岗 专家到位 信息收集与分析 响应升级 人员救助 应急预案启动 救援行动 抢 险 现场监测 专家支持 应急增援 现场清理 解除警戒 善后处理 事件调查 否 事态控制 是 应急恢复 应急结束(关闭) 总结 附图1 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燃气泄漏 监测系监测人施工现施工人“三防”通安全人市应急指挥燃气公司() 消防局(110) 市应急办 施工单位或BT项目应急Ⅲ级及以上 应急值班室值警情判断 Ⅳ级以上 Ⅴ级以上 启动内部应急预案进行(前期)处置 地铁应急值班室/应急办公室 7号线:娄永录 9号线:刘继良 11号线:张科夫、周建军 安质部:赵建夏、戴柏春(负责11号线) 王长春、高 波(负责 9号线) 牛 康、戴四化(负责 7号线) 必要时 征询 1、向公司应急办主任请示 Ⅲ级及以上 2、询问施工单位是否上报。如没有,则上报 公司应急办公室 警情判断 Ⅳ级以上 技术专家组 刘树亚: 通过信息群呼叫或电话通知 必要时 外部(协议)救援困难较大 需要支援 公司领导小组 组 长:肖 民 副组长:杨少林 陈湘生 刘 文 成 员:李全清 黎忠文 汪玉竹 黄力平 孙 波 龙宏德 张建华 夏昌琼 应急办:黎忠文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7号线 9号线 11号线 物业开发 综合协调 李全清 李全清 李全清 张建华 黄力平 孙 波 龙宏德 黎忠文 资源保障 谢伟 胡红波 齐卫国 杨 骏 技术专家 刘树亚 新闻信息 汪玉竹 医疗救治 夏昌琼 附图2 工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报警、接警和通知操作程序

附件1 深圳地铁工程预警等级确定及预警措施

深圳地铁工程异常情况预警划分为监测预警、巡视预警和综合预警。根据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小到大,每种类型的预警依次划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等三个预警等级。

监测预警等级按表1确定。巡视预警是指施工过程中通过巡视发现安全隐患、事故征兆而启动的预警,根据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和事故征兆来综合判断(见表2)。综合预警是根据对现场的监测数据和监测项目控制指标值的比较分析以及场各方的巡视,通过综合分析现场实际情况后进行的预警,预警级别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安全风险管理咨询机构(或专家)经综合分析后判定。

当深基坑、暗挖隧道或周边建(构)筑物的关键指标监测达到橙色预警时,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现场巡视和风险评估,确定巡视预警等级和综合预警等级,并按照表3规定向有关单位通报,采取相应措施。

深圳地铁监测预警等级及状态的确定 表1

序号 1 黄色 2 预警等级 预警状态描述 “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达到监控量测控制值(极限值)的70%-80%,或双控指标之一达到监控量测控制值的80%-100%时 “双控”指标均达到监控量测控制值的80%-100%,或双控指标之一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时;或双控指标达到极限值而整体工程尚未出现不稳定迹象时。 “双控”指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或实测变化率出现急剧增长时;或隧道、基坑支护混凝土表面已出现裂缝,且裂缝开始渗水。 橙色 3 红色 深圳地铁工程施工安全巡视预警分级 表2 隐患、征兆 重大隐患或早期征兆 预警等级 巡视红色预警 巡视橙色预警 巡视黄色预警 严重隐患 一般隐患多 预警通报对象和预警后应采取的措施 表4

预 警 通报对象 预警后采取的措施 项目部和监理部负责监测或巡视 黄色预警 人、主管,BT项目公司驻场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除前述人员外,建设监测、巡视橙色或综合黄色 单位项目公司、BT项目公司、设计单位的项目技术主管 除前述人员外,建设监测或巡视红色预警,或者综合橙色预警 单位项目公司、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部门委托的监管机构 1)加强地面和建筑物 (尤其是预警点的附近的雨污水管和有压管线)的检查和沉降动态监测; 2)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加强巡视。 1) 前述措施; 2)监理组织参建单位、专家对数据及巡视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提出意见; 3)属于安全的,继续施工;属于不安全的,采取特殊措施,完善施工方案、开挖进度、支护参数、工艺方法。 1) 前述措施(其中监测24小时现场值班); 2) 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监测、设计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措施; 3) 必要时停止正常作业,采取相应补强措施,如加强支撑、堵漏止水、注浆加固等。 1) 前述措施; 除前述人员外,建设综合红色预警 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 2) 应急工作小组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要的物资、设备、工具; 3) 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和地下管线安全; 4) 与毗邻社区的、保持热线联系。 事故中期征兆、晚期征兆 同前 1) 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救援状态。 附表1 公司工程抢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联系电话表 组织机构 岗 人 员 职 务 手机 位 组 长 肖 民 杨少林 副 组 长 陈湘生 刘 文 李全清 黎忠文 汪玉竹 领导小组 黄力平 孙 波 成 员 龙宏德 夏昌琼 刘树亚 张中安 苑立武 应急电话 雷江 松 办公室 黎忠文 主任 牛 康 王长春 赵建夏 成娄永录 员 刘继良 张科夫 值班室 主任 值 班员 附表2 市应急指挥机构和市主管部门、单位应急电话 类别 机构、单位 应急(值班)电备注 话 市应急指挥中心 市“三防”办(水务 三防:防洪、防局) 台风、防旱 市建设局 市安监站值班室 市交通局 83168123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总值班应急指室 挥 市民防办 总值班室 市轨道办 宝安区应急办 南山区应急办 福田区应急办 罗湖区应急办 龙岗区应急办 火警(119)、治安报警(110)治安报和交通报警警 (122)“三合一) 急救 市急救中心 120 燃气抢修 95598 电力抢修 82243235 市自来水公司 供水抢修 9?6?2?4?5?0 水务热线 电信抢修 罗湖区安监局 抢修 福田区安监局 南山区安监局 宝安区安监局 龙岗区安监局 市建设局 市交通局 83168123 附表3 深圳地铁BT项目工程专业抢险专用设备物资基本配备标准 序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号 平板拖车(牵引车、1 1辆 半挂车) 运输 4 货柜车 2 移动式螺杆空压机6 动力 40立方以上 1台 (内燃) 500Wx4,高4.5m 7 照明 手推式照明车 1台 防雨、抗风8级 8 起重 吊车 徐工XZJ5120JQZ8D 1辆 9 臂长19米、挖深14挖掘 长臂挖掘机 1台 米 12 钻孔 阿特拉斯工程钻机 ROC D7 1台 13 双液注浆泵 ZBSB-148~23/6-18.5 2套 注浆 14 注聚氨酯用齿轮泵 2台 15 扬程30米、50米,抽水 潜水泵 抽量150~300方/h以各2台 上 市 110 16 泥浆泵 2台 17 通风 防爆型通风机、风管 30KW、长50米以上 2台 18 破拆设备(含机动破拆 泵、救援顶杆、剪断 1套 器、扩张器) 19 便携式智能气体检测仪 2台 20 全面罩正压空气呼吸器 2套 21 盾构隧道支撑架 4套 22 对讲机 15台 23 油溶性聚氨酯 5吨 24 500公促进剂 斤 25 三乙胺 50公斤 26 水玻璃 20吨 27 钢支撑 直径800mm 200米 28 冷冻机组 套 2 冷冻法 29 液氮 灌 20 冷冻法 合 计 附表4 深圳地铁施工单位应急抢险设备物资基本配备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物资器材 电源 排水设施 通风设备 类别 设备或物资名称 引孔设备 注浆设备 普通水泥(P42.5或P32.5) 双快水泥 水玻璃 油溶性或水溶性聚氨酯 发电机 污水泵组件 通风机、风管 4mm钢板 20mm钢板 609钢支撑 DG50钢管 钢管扣件 编织袋 麻袋 防水尼龙布 规格型号 不小于11kw 双液浆 单位 台套 台套 T T Kg Kg 120kw以上 3流量100M以上, 扬程25m以上 台套 台套 数量 1 1 3 1 500 300 1 3 2 10 10 60 各50 200 200 500 若干 施工阶段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隧道施工、管线改迁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引孔注浆组件 15kw、管长30米以上, 台套 直角、转角、对接 M M M M 个 只 只 M 222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辅助设施 其他工具 棉纱、木楔等 装有吸水树脂 的内衬袋 棉胎 圆木 木板 千斤顶 手拉葫芦 手推车 常用工具 铁钎 铁锹 管子钳 手持照明 多用途灭火器 急救药箱 担架 个人防护(雨衣、鞋、防护口罩等) 点子警示标识 锥形警示桶 警戒带 导向标志牌 电喇叭 梢径不小于15cm, 长5.5m 厚5cm,宽30cm, 长3m以上 50T以上 5T 只 床 根 块 只 只 部 套装 套 把 把 把 充电式 台 个 只 付 套 个 个 M 个 只 10 20 20 1 3 3 5 1 10 10 2 10 6 5 2 20 10 25 200 4 10 5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盾构推进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基坑开挖、隧道施工 常备 常备 常备 常备 常备 常备 常备 常备 常备 常备 常备 常备 常备 常备 附表5 地铁工程主要风险源识别 (一)一般车站风险源识别(部分风险) 工作名称 地基加固 降水 风险事件 加固失效引起坑底隆起,周边地表变形过大 降水引起周围地面沉降 支撑失稳 承压水突涌 坑底隆起 基底扰动 风险源 勘察错误 设计错误 施工时水泥用量不足 降水方案不合理 不重视信息施工 设计错误 支撑连接方式不可靠 地质勘察失误 降水方案错误 降水效果不好 基坑暴露时间过长 地下水位发生变化 垫层浇筑不及时 支护体系变形 施工超挖 坑边超载 围护结构不合理 降水过快 挖土机破坏围护结构 暴雨 地震 围护结构失效 施工工序错误 监测数据不力 地震 围护结构失效 施工工序错误 施工管理不当 施工方案错误 设计错误 施工方案错误 不均匀沉降 养护不合理 混凝土质量差 设计对地质分析不足 不均匀沉降 混凝土施工控制不当 设计计算不当 地质勘察错误 施工降水减压措施不力 风险因素 封门外侧加固土体强度低 地下水发生变化 封门外土体暴露时间太长 土方开挖及支撑 (顺作) 周边建筑物变形过大 围护结构损伤 基坑坍塌 楼板浇筑时失稳 车站结构纵向变形过大 混凝土开裂 拱顶开裂 主体结构 车站整体上浮 (二)一般盾构区间风险源识别(部分风险) 类别 盾构出洞 风险事件 拆除封门时出现涌土、流砂 洞口土体流失 盾构推进轴线偏离设计轴线 后盾系统出现失稳 洞口土体加固效果不好 洞口密封装置失效 掘进面土体失稳 盾构基座变形 盾构后靠支撑发生位移或变形 出洞推进时盾构轴线上浮 反力架失效 负环管片破坏 钢支撑失稳 正面土压力选择不当 盾构掘进 隧道进洞 联络通道 地质条件发生变化 施工人员违规操作 掘进面土体失稳 掘进速度 出土速度 施工机械出现故障 江底塌陷 覆土厚度不够 地质条件发生变化 盾构内出现涌土、流砂、漏水 施工参数选择不当 发生机械故障 地层空洞 软弱地层,如暗浜 盾构沉陷 掘进面失稳,如出现流砂、管涌 盾构停顿 接受基座中心夹角轴线与推进轴线发生偏差 盾构姿态突变 管片脱出盾尾后,建筑空隙没有及时填充 洞口土体加固效果不好 洞口土体流失 洞口密封装置失效 掘进面土体失稳 盾构基座的中心夹角与隧道轴线不平行 盾构基座整体刚度、稳定性不够 盾构基座变形 盾构基座受力不均匀 盾构基座固定不牢靠 盾构轴线偏差太大 偏离目标井或对接错位 纠偏距离太小 管片质量不合格 管片拼装存在缺陷 开口部位支撑体系失效 管片开裂、渗漏 开口部位土体加固效果不好 管片注浆质量不合格 隧道出现不均匀沉降 地基加固效果不好 地质条件发生突变 出现涌土、流砂或涌水 地下水位发生变化 施工工艺不合理 支护体系失效 地基加固效果不好 开挖面土体失稳 地质条件发生突变 地下水位发生变化 支护结构失稳 施工工艺不合理 地质条件发生突变 支护结构强度低 施工人员违规操作 (三)高架部分风险源识别(部分风险) 风险类别 风险事件 风险源 支架设置在不稳定的地基上 地基不处理,或处理不均匀 随意加大步高 主梁支架失效 扣件螺栓没有拧紧 用料选材不严 搭设支架,支架预压、主梁浇筑 支架未按规范要求架设 材料缺陷 选料不当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模板走样 施工不规范 模板强度不足,稳定性不够 波纹管与接头套管的套管长度不足,在混凝土浇筑或振捣时接头脱开,堵孔 波纹管固定筋间距太大,浇筑混凝土时波纹管上浮或偏离位置造成拉脱接头和堵孔 波纹管质量不好(壁薄、强度小、材质差),密封性能差,在施工中破裂、渗漏、进浆造成堵孔 纵向预应力管道波纹管附近有尖锐的钢筋端头或预埋件,在当混凝土浇筑中波堵塞 纹管上下浮动或偏位时很容易碰到尖锐物,一旦破裂进入灰浆即造成堵孔。 灌注砼过程中,波纹管被振捣棒捣破漏浆造成堵孔 灌注砼过程中,波纹管被振捣棒捣成死弯致使钢筋束不能穿过。 在钢筋骨架焊接过程中,焊渣滴落烧破波纹管导致渗漏进浆造成堵孔 锚具(锚板、锚垫板、夹片)热处理不当,硬度偏大,导致钢材延性下降太多,在高应力作用下发生脆性断裂 预应力锚具碎裂,锚具本身有裂纹、砂眼、夹杂等隐患或因热处理淬火、锻压等夹片锚弹出 原因产生裂缝源,在受到高应力的集中作用时裂缝发展导致碎裂。 钢材材质不均匀或严重锈蚀 现浇梁纵向和横锚固口处分丝时交叉重叠 向预应力张拉 操作过程中没有做到孔道、锚固、千斤顶三对中,造成钢丝偏离中轴线,受力不均,个别钢丝应力集中 油压表失灵,造成张拉力过大 千斤顶未按规定校验 纵(横)向预应力锚固锥孔与夹片之间有夹杂物 滑丝、断丝 力筋和千斤顶卡盘内有油污 锚下垫板喇叭口内有混凝土和其他残渣 锚具偏离锚下垫板 锚具质量有问题,由于其硬度不足,不匀而产生变形 锚具当工具锚使用时,由于使用不当,已造成损坏后又被当作工作锚 沿纵向预应力管曲线型的纵向预应力张拉过大 道裂缝 预应力筋的实际弹性模量与设计采用值相差较大 孔道线形与实际线形相差较大,以致实际的预应力摩阻损失与预应力钢筋张拉设计计算值有较大差异,或实际孔道摩阻参数与设计取值有较伸长量偏差过大 大出入 初应力采用值不适合或超张拉过多 预应力筋张拉过程中混凝土板崩裂 锚固区混凝土局部开裂 底板在合拢束张拉过程中崩 张拉钢索过程中锚具滑丝或钢绞线内有断丝 张拉设备未做标定或表具读书离散性过大 未严格按照图纸进行该区段的普通钢筋和预应力施工,与设计图纸有所偏差 设计中顶(底)板压应力取用过高,未考虑应力空间分布不均匀特性 预应力管道偏离设计位置; 顶(底)板脱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够 锚固区几何尺寸不规则,预埋在混凝土中的锚垫板与预应力束轴线不垂直 锚下加固钢筋数量不足,位置不准确,布置不合理 锚下混凝土振捣不密实或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 未严格按照图纸进行该区段的普通钢筋和预应力施工,与设计图纸有所偏差 设计底板压应力取用过高,未考虑应力空间分布不均匀特性 预应力管道偏离设计位置 底板脱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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