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吴建筑 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表
JX-QR-1509-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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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动火须知: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明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 动火部位 施工队组 动火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动火焊工姓名 上岗证号码 监护人姓名 上岗证号码 防2.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火长有效期限为七天。逾期应重新审与批,否则视无证作业; 安 3.本表由所在班组填写,经项目经理、全 措班组长姓名 安全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 施 安全员姓名 项目部意见: 安全设备部意见: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编制部门:安全设备部 编制人(项目部安全员)签名: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项目部,一份送安全设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