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推进主动预防和自主管理,努力构建理念先进、机制科学、抓手有力、基础扎实、效果显著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使保卫部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完成本部门各项工作,保证保卫部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经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4.1成立“双基”建设领导小组 4.2 “双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4.2.1聂会涛主管保卫部“双基”建设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双基”考核制度和实施标准。
4.2.2焦军强协助主管做好公司“双基”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的传达和学习。
4.2.3刘小猛主要协助组长搞好本单位的“双基”建设具体工作,落实规章制度执行及考核。
4.2.4史良志主要负责民警队三个班组的制度落实及日常管理,协调当班勤务,按时完成部室下达的工作任务。
4.2.5负责对各基层区队治安、消防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的考核。
4.3“双基”建设工作目标
4.3.1推行“012345”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模式,推进管理过程精细化,狠抓工作现场标准化,构建治安防范长效机制。 4.3.2突出系统“自控”管理,坚持将“抓落实、抓效果”持续深化到“双基”安全考核体系中,激励单位主动预防和自主管理,实现矿区治安、消防等工作持续稳定。
4.3.3提升矿井综合治安消防系统工作安全“五自”管理日常检查、周评比、月考核综合机制。注重“双基”工作标准化、业务
学习常态化;推行本部室治安消防系统工作班组自理、经警自律、区队自主责任化管理。
4.4“双基”基层、基础建设内容
4.4.1制定“双基”建设考核办法,根据“双基”建设的基本要求和考核内容制定标准,进行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 4.4.2每月召开一次有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双基”建设工作会议,明确部室月度安全工作重点,对安全防范做到有布置、有落实。 4.4.3加强矿区各基层单位治安及消防工作的开展,管理好矿区范围内交通安全、矿区行为规范的督查。
4.4.4部室必须坚持每月安全例会学习,并做到有内容、有记录。 4.4.5坚持管理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在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部署强调相应的安全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布置工作有针对性,现场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4.4.6建立健全部室—班组—个人安全考核体系,标准科学,可操作性强,逐月落实,严格兑现奖罚。
4.4.7加强火工品监督监管,做好涉爆人员的信息掌控工作。 4.4.8加强现场岗位交,落实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4.9结合公司开展安全活动情况,在职工中开展“自保、互保、联保”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4.4.10加强系统内业务管理安全隐患自查,按照“五定”原则整改隐患,做到闭环管理,严格落实自查隐患的整改。 4.4.11强化日常管理和工作方法创新,夯实安全基础工作。鼓励员工创新,及时收集员工合理化建议,适时在本单位内推广。 4.5“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
4.5.1公司每月“双基”检查业内资料问题未及时整改,被公司“双基”再次检查到的,给予“双基”负责人50-100元罚款。 4.5.2考核以95分为标准,考核分在95分以上的,每超1分奖
励“双基”负责人100元,考核分在95分以下,罚“双基”负责人100元。
4.5.3矿级领导检查班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导致我部“双基”考核扣分的,每扣1分对班长罚款100元,分管负责人罚款200元,对导致我部“双基”考核扣分的直接责任人,每分罚款50元。
4.5.4公司级以上领导检查出的问题,每扣0.5分,罚责任人100元。公司级以上领导对我部执勤现场的安全检查,提出批评的,对分管队长罚款100元,当班班长罚款50元。
5.5.5本系统对基层区队、单位的考核,公司及以上领导检查出的问题,参照第4.3、4.4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