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入学情况登记表(21)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9月20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8月在何校何年年月 31日实际 级何班学习 日 年 龄 已经 毕业 未在中、小学原因 修业 从未 无学习 期满 入学 能 力 中途 辍学 家长或其他家庭住址 监护人姓名 备考 注:1、此表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居委会)都要填写;填写时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位、分年龄段填写。
2、中途辍学填小学、初中哪一年级辍学。
3、在何校学习指在小学、中学或特殊教育学校学习。 4、无学习能力指因残疾完全失去学习能力者。 5、本表按户口册逐人登记(含盲、聋哑、弱智),每年9月登记一次,并随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的变化,逐年月日整理装订成册。 6、“家庭住址”栏,城镇户口的,填街道、院、楼房门牌号;农村户口的,填村、组。 7、凡到辖区外借读的学生,登记在本表后面,并在“备考”栏注明“借读”。 8、未在中小学原因栏,用打“√”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