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4年《广西壮
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建标[2014]31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4.09.24 【实施日期】2015.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
额》的通知 (桂建标[2014]31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市政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需要,根据国家有关定额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编制的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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