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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作者:张焕 李新松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3年第15期
摘 要:作为计划生育的产物,“失独家庭”的规模正在不断扩大,而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新问题。了解中国失独家庭养老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确定与社会对失独家庭养老所应负的责任,对于构建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关键词: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5-0102-03 一、中国失独家庭的现状
1.失独家庭概述。“失独”,顾名思义,是指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失独”一词是近些年来在网强和新闻报道中所兴起的一个词语,它是伴随着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计划生育的实施而逐渐出现兴起的。在计划生育实施后中国大多数家庭都响应的独生子女,至今,第一代独生子女已经长成,而他们的父母也年近半百,许多家庭已经迈向“421”模式(即一个家庭中4个父母长辈、两个年轻人和1个独生子女所组成)。一旦这些家庭中的独生子女发生意外死亡时,便会给这些家庭带来巨大的灾难,这些失独家庭的父母老年丧子,他们不仅要承担失去子女的痛苦,还要承担着精神的空虚和养老的压力。由此,学者王广州将失独家庭定义为:年龄在49岁以上,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的家庭。而根据2007年出台的《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规定,失独家庭要想获得扶助,夫妻女方必须年满49岁以上,即失独家庭还应指那些没有生育能力的家庭。综上,笔者将失独家庭定义为独生子女意外死亡,且不再具有生育能力的家庭。
2.中国失独家庭的现状。作为计划生育的产物,失独家庭当前正在出现并呈现出壮大的趋势,并成为影响社会良性运行的一个新问题。根据2012年2月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报名显示,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7.6万个数量不断增加。然而这个数据只是一个保守的估计。据人口学家易富贤推测:中国现有2.18亿独生子女,会有1 009万独生子女在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即不久的将来,中国将有1 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这些家庭在失去子女后不但要承受丧子之痛,还要面临无人养老送终的悲惨境遇。这一悄然出现并不断壮大的社会群体,他们所面临的心灵创伤与养老问题正逐渐地显现出来,急需社会的关注。
二、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体系建立的背景分析
1.中国建立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体系的原因。(1)角色中断引发社会冲突。米德的角色扮演理论认为,人们在社会中就是不断地扮演着各种角色过程。在人们进行角色扮演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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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可能会导致角色失调现象的出现,例如角色冲突、角色不清、角色中断等。而这些角色的失调往往会给人们的心理造成压力,使人们难以适应。失独家庭中的父母在失去子女后却失去了其扮演父母的角色,角色的中断可能使其难以适应与接受,心中的伤痛无处诉说,长期的积压很容易造成社会冲突,引发社会矛盾,因而需要进行合理的引导与规范,使冲突得以消除。这就需要设置一个“安全阀”,建立起合理的诉求和回应机制,使这些失独家庭找到发泄的渠道,并抚慰他们脆弱的心灵,替他们抚平伤痛,让他们的需求得到回应,消除社会冲突,引导社会良性运行。(2)作为对计划生育的贡献,有必要承担赡养失独家庭的养老义务。按照布劳的社会交换理论,人类一切社会活动都可以归结为一种交换,人们在社会交换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也是一种交换关系。当某人的行为没有得到预期的酬赏或得到了未有的惩罚时,他将会被激怒,并可能采取侵犯行为。由于独生子女家庭是遵从了国家实行的计划生育,并为国家的计划生育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与贡献,所以当他们面临失去独生子女时,失去了养老保障时国家也应当给予赡养。如果国家无视或无法满足其需求时,便会造成他们心中的愤怒,从而引发一系列的社会恶果。(3)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学家费孝通曾指出,中西方家庭结构的不同导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观念不同。而中国自古以来都有养儿防老的观念,父母养育子女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希望有人陪伴,更多的则是为自己的养老提供一层保障。因此,大多数家庭都将大量的金钱和精力花费在子女身上,而较少地为自身的将来另做打算。当这些独生子女家庭中的孩子去世后,他们的父母便会失去未来的依靠。这时,失独家庭不仅要承担失子之痛,还要失去养老的保障,他们的前途到底何去何归,这是一个十分令人担扰的问题。
2.中国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体系的现状。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失独家庭的出现,中国却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失独家庭养老保障的法律法规,即使有一些规章制度也只是零散地分布在其他的法律之中,且都没有明确的制度予以确定。如,2001年12月颁布的《中国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地方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另外,2007年出台的《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规定,对失独家庭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后发放扶助金,执行标准每人每年1 200元。然而这一扶助标准在当今通货膨胀的中国,简直就是杯水车薪,失独家庭就连维持最基本的生活费用都不够,更何谈养老。一旦家庭中有人生病,那这个家庭便会陷入雪上加霜的境地。
虽然也在一些场合说过失独人员可参照“三无”老人(没劳动能力、没生活来源、没法定义务赡养人)来解决养老问题。但是失独家庭的父母心中的伤痛却是无法抚平的,他们与三无老人也不同,他们曾经有过自己的孩子,本来是有机会享受到天伦之乐的,可是现在却失去了,在他们心中,那份伤痛是很难抚平的,对待他们不能够仅仅像三无老人一样,他们的心灵也急需我们来抚慰。
都说“积谷防饥,养儿防老”,父母养育子女都希望自己在年暮之际能够有人陪伴,养老送终。对他们来说,子女就是自己的一切,就是自己未来的希望,为此,他们会将自己全身的心血都放在子女身上。一旦这些独生子女去世,就会将这些家庭的希望付之一炬,而这些失独家庭中的老人们不仅要面对生活的各种艰难,还要体味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他们将何去何从,他们的未来又将如何?作为失独家庭问题的间接导致者——,它在得到独生子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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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计划生育支持所带来的好处的同时,是否也应该为这些失独家庭做些什么呢?作为社会,当面临一个新的社会问题的出现,我们这些公民们是否应该尽力缓解社会矛盾呢? 三、如何构建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体系
1.完善法律法规,将失独家庭养老制度化。失独家庭养老问题作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正在膨胀,并影响经济的发展,因而我们一定要正视这个问题。为此,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针对失独家庭养老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将一些相关的法律化、制度化,而不是仅仅出台一些性的建议。只有将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制度化,才能够实现有法可依,才能为地方出台相关的规章制度提供指导性的建议。
2.要加大对失独家庭的扶持,从物质上保障其生活水平。(1)加大经济扶持力度,提高失独家庭扶助标准。当前中国失独家庭的补贴标准是按照2007年出台的针对失独家庭扶助制度所执行的,即对失独家庭的补贴每人每年1 200元。这一标准在物价飞涨的今天,对失独家庭的养老来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因此,一定要根据社会的实际不断地调整有关的补贴,以确保失独家庭的生活能够有保障。近些年来,失独家庭养老问题逐渐被社会各界所重视,各地也开始加大对失助家庭养老的扶持力度。作为中国首批10个对失独家庭扶助制度的试点省市之一的陕西省,在这一方面做得十分到位。根据陕西省出台的,从2012年10月起,将提高对失独家庭的扶助标准,失独农村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城镇家庭3万元;对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农村每人每月提高到800元,城镇每人每月提高到1 000元。其他省市也针对当地生活水平的现状,提出了不同的补贴制度。如重庆市将失独家庭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年3 120元,深圳市,每年每月最高770元。(2)加大养老院的建设,使失独家庭实现老有所养。除了经济上的扶持外,还要对失独家庭的生活上给予照料,要为失独家庭提供一个良好的养老环境,使他们能够老有所养。作为对失独家庭支持计划生育的回报,有责任也有义务成为失独家庭的“义务赡养人”,并为他们的养老负起责任。加大养老院的建设,即有量的一面,还有质的一面。首先,在“量”的层面上,随着失独家庭的不断增加,有必要增加养老院的数量,以便能为这些失独家庭的父母营建一个家,让他们有安身之处;其次,在“质”的层面上,要改善养老院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为失独家庭的父母们营造一个温馨的家,让他们能够真正地融入其中,并减轻他们的丧子之痛。(3)生育和养育上的扶持。失独家庭问题的产生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于计划生育的实行。虽然计划生育缓解了中国人口增长的压力,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先决条件,并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是它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不容忽视,老龄化社会、失独家庭问题等等。因而要想从根源上解决失独家庭问题,最重要的是开放二胎,而不能够一味地一刀切。
短时期内开放二胎显然是不可能的,为此,可以鼓励失独家庭再行生育或收养子女,以转移这些失独家庭的注意力,让他们能够抚慰心中的痛,并再次找到可能安慰他们受伤心灵的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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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区要为失独家庭的养老提供保障。由于中国传统的观念,他们对家庭具有十分深厚的情感,为此,许多数家庭都不愿意去敬老院养老,而愿意呆在自己的家中。因为在这里,他们不仅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还可以和自己生活几十年的邻居、亲友相互扶持。因而社区养老则是许多家庭所愿意选择的一种养老模式。所谓社区养老,是指以社区为单位,对社区中的老年人提供的一种养老服务。它的具体模式是社区中的老年人仍在居住在自己的家中,由社区中的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到这些老年人的家中,为他们提供上门服务。这种社区式的养老模式,对社区的各种硬件和软件设施提出了很大的要求。首先,在硬件设施上,它要求社区能够提供老年人锻炼的基础设施、医疗设施和各种娱乐设施;其次,在软件设施上,社区需要不仅要配备相关的服务人员、还要有心理咨询师,以便为这些失独老人排解心中的伤痛。 4.非组织要发挥其在失独家庭养老中的作用,为失独家庭起到抚慰的作用。社会公益组织可以多组织一些为失独家庭献爱心活动,进入到社区或者养老院,帮老人们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陪这些失独家庭中的父母聊天,让他们找到发泄的渠道。通过各种敬老的活动,将这些志愿者们的爱心传递给失独家庭的父母,使他们能够感受到社会对于他们的关怀,以减轻他们的失子之痛。
5.失独家庭要提高自我养老能力。与社会的扶持对失独家庭来说是必要的,但是失独家庭的自我扶持才是最为重要的。作为失独家庭自身,也必须从经济、生理和心理三个方面学会自救,这样才能够真正地解决自己的问题。外界的帮助与关怀的确很重要,但最重要的还在于自身。(1)参加社会保险,提高自我养老意识,实现老有所依。独生家庭本身就属于风险家庭,因为一旦独生子女意外时,就会对独生子女父母心理产生极大的危害,并且威胁到他们的养老。而当前中国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家庭,如果这些独生子女死亡时,就会使他们的父母陷入到困境之中,因此,一定要树立自我养老意识,防止意外的发生。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可以参加养老保险等,为自己的未来多设立一层保障。(2)提高身体素质,从生理上提高养老能力。当人们步入年迈之时,由于身体免疫力的下降,便会导致各种疾病的发生,给老年生活带来多种不便。因而一定要注意锻炼身体,提高身体素质,减少疾病发生的概率,降低去医院的概率,减少不必要的生活成本,提高其他方面的生活质量。(3)学会社会角色的转化,从心理上提高养老能力。失去独生子女,对父母来讲的确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为此,他们可能会陷入悲伤的情绪之中而不可自拔。但是生活总要继续下去,失独家庭中的父母们一定要学会角色的转变,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学会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他们可以通过参加社区所举办的老年活动或者收养子女的方式来缓解自己的伤痛,减轻自己的压力,让自己的情绪得以平复。 四、结语
原本幸福美满的一家人,却因为子女的意外去世而导致家庭的破碎,这对于十分看重家庭观念的中国人而言,是一件十分令人痛心的事情。作为,有责任也有义务承担起失独家庭的后续安抚与养老问题;作为社会,我们有必要为这一弱势群体贡献自己的一片爱心,让他们感受到这个社会还是一个有责任的社会,他们的痛有人同他们一起背着,他们的伤有人替他们抚平。我们要让这些失独家庭感受到来自、来自社会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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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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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仇志娟.当前中国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探析[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9,( [责任编辑 陈凤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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