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ZJCIQ)
出口蜂产品企业养蜂基地检验检疫备案考核(换证)评审记录
(2011年版)
企业名称: 出口企业备案号: 企业生产的产品: 养蜂基地备案号:
评审类别: ■养蜂基地备案考核/换证考核评审
用 途: ■初次评审 □换证复查评审
本次养蜂基地备案考核或换证复查是到养蜂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 是 ■ 否 备案评审组 评审员:
组长:
备案考核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依据: 2. 3.《浙江局出口蜂产品原料基地备案和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 4.《关于对出口蜂产品养蜂基地实行检验检疫备案的通知(国质检
食函[2005]777号)及附件1:《出口蜂产品加工企业养蜂基地检验检疫备案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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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记录填写要求:
一、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书写文字需工整、清楚;也可用电子版本打印填写,但必须同时打印出纸质文本,并签署考核人员姓名。
二、考核组对养蜂基地管理的评审,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文件审核
2.召开见面会,并确认如下情况: 介绍考核目的、依据和范围 确认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确认企业保证不对考核组隐瞒情况、不拒绝检查;保证考核人员不受到人身安全威胁;核实养蜂基地备案申请书中与养蜂基地相关的基本情况:
(1)建立养蜂基地的时间、建立养蜂基地以来对养蜂基地的设施、管理、购药等情况、最近一次对养蜂基地的投入、购药及管理制度的改进情况
(2)养蜂基地内养蜂小组或分基地的数量、各养蜂小组或分基地养蜂户数量、蜂群数 (3)蜂蜜、蜂王浆原料的年生产量(单位:吨)
(4)蜂蜜、蜂王浆成品加工量(单位:吨)、急冻或冷藏能力 (5)出口国家(或地区)、出口产品种类、年出口量 (6)近两年出口产品被退货或被国内外主管当局通报的情况 3.现场审核 4.评审组内部会议 5.总结会
对企业的合作与协助、配合,表示感谢
肯定被检查企业在养蜂基地管理、培训、用药控制等管理上的优点
简要通报发现的主要问题,宣读不符合项报告;对于未出现严重不符合项的企业,确认企业整改完成时间
三、考核组应在本表选择性栏目的“□”中,根据情况选择打“√”。 在评审记录表 “客观描述”栏中,记录观察到的具体情况或存在问题,若评审员未发现某核查项目存在问题且该核查项目的“客观描述”栏中无具体要说明的情况或不适用,该核查项目的“客观描述”可不填写,只需在其相应的栏中打“×”,或注明“不适用”。
四、评审人员应能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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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出口蜂产品加工企业原料基地备案和监管的实施细则》和《关于对出口蜂产品养蜂基地实行检验检疫备案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5]777号)及附件1:《出口蜂产品加工企业养蜂基地检验检疫备案条件和要求》。能够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依照要求、规范、标准相对应的条款号和客观事实充分反映在《出口蜂产品企业养蜂基地检验检疫备案考核不符合项和跟踪报告》中。
五、此表在对蜂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养蜂基地考核时参照使用,若不适用的填写“不适用”。
六、本考核记录作为出口企业养蜂基地检验检疫备案考核过程的原始凭证,考核人员不得随意漏项、漏填。本考核记录由分别由地方检验检疫局和浙江局食品监管处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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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蜂基地管理现场检查记录 考核内容 是否建立养蜂基地管理制度、并与养蜂小组负责人或分基地负责人或养蜂户签订养蜂生产原料投售协议 是否印制养蜂日志,将养蜂日志按年发放给养蜂 客观描述 养蜂基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户,并及时收回养蜂日志 是否印制养蜂户原料投售用标识,标识内容是 否满足蜂产品加工溯源要求 是否建立养蜂户档案,养蜂户档案信息是否满 足身份证明和溯源要求 是否按年度建立养蜂技术管理人员、养蜂户培训计划,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及记录 是否制定蜜蜂养殖操作规范,并发放给养蜂户 对养蜂户是否建立奖惩制度,有否对养蜂户进行奖惩,及相关记录 是否建立养蜂用药管理监督,并按照管理制度进行蜂药的采购、存放、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所购买蜂药是否符合农业部兽药管理条例、我国禁用药物规定(农业部193号公告)和允许用药(农业部235号公告)规定 是否建立养蜂用药督查制度,按制度制定年度养 养蜂用药管理及督查制度执行情况蜂现场跟踪督查指导计划,并印有专用的跟踪督查指导表 是否按照年度督查指导计划开展养蜂现场的督查和指导 督查记录内容是否满足溯源和安全质量要求,记录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反映养蜂生产实际 是否建立养蜂用药管理监督,并按照管理制度进行蜂药的采购、存放、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是否建立养蜂用药管理监督,并按照管理制度进行蜂药的采购、存放、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是否明确所采购蜂药的休药期 是否规定养蜂户使用蜂药后必须在标识上注明 - 4 -
是否建立产品溯源制度,有无书面的溯源体系及标识管理制度 溯源体系和标识能否满足溯源要求,并追溯到养蜂基地乃至养蜂户 溯源、标识与验收原料进厂验收时是否检查养蜂户加施的原料标识卡, 对使用蜂药的原料如何处理,如标识是否清晰、 贮存是否分开 是否收购备案基地以外养蜂户生产的原料,若收购其原料能否标识清楚,并不用于出口加工 企业是否根据不同进口国和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建立书面验收标准
基地名称: 组别: 姓名: 编号: 养蜂人数: 蜂群数: 放蜂地址、植物、环境:养蜂户放蜂所在地位置、地点: 所采植物: 所采植物种类、环境状况 环境卫生状况: 上年度 蜂蜜: 蜂王浆: 产量:蜂蜜、蜂王浆上年和当年的产量及其他蜂当年 蜂蜜: 蜂王浆: 产品生产情况 其他:蜂花粉: 蜂胶: 蜂蜡: 养蜂户情况:养蜂户姓名、编号、所属养蜂小组或分基地、养蜂人数、蜂群数 养蜂日志:养蜂日志记录情况、真实性等 养蜂用药:是否用过药、药物种类、贮存情况,如何掌握休药期;是否存在使用违禁药物或发现违禁药物 蜂药来源情况:企业发放蜂药的种类、自购药名称、生产企业、来源等 指导与调查:是否接受本组或分基地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是否接受企业养蜂管理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投售给管理企业的蜂蜜: 蜂王浆: 投售情况:投售给基地管理企业的数量、品种;蜂花粉: 蜂胶: 蜂蜡: 投售给其他企业的数量和品种 投售给其他企业的蜂蜜: 蜂王浆: 蜂花粉: 蜂胶: 蜂蜡: 二、养蜂现场检查记录 核查项目 客观描述 企业发放蜂药: 自购药: 本组监督指导情况: 企业监督指导情况: - 5 -
签协议和企业对养蜂基地的管理情况:是否与企业签订购销协议,对企业管理和服务的要求和 建议 培训情况:是否参加过企业的培训、时间、地点、 次数 产品投售标识情况:是否知道向养蜂基地管理的企业投售蜂产品要加贴标识、加贴情况、标识样 张 三、评审结论
现场评审结论: □ 现场评审合格。 □ 存在严重不符合项,现场评审不合格。 ■ 存在不符合项(见评审不符合项及跟踪报告),企业必须在 30 天内完成整改,经跟踪评审合格后推荐注册。逾期未提供整改报告和验证材料,并未提供逾期情况合理说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或撤销证书处理。 评审组组长(签名): 评审组成员(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盖章) 200 年 月 日 评审组声明: 本评审组依据: ■ 《食品安全法》 ■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 □ 《出口蜂产品加工企业原料基地备案和监管的实施细则》 □ 《关于对出口蜂产品养蜂基地实行检验检疫备案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5]777号)及附件1:《出口蜂产品加工企业养蜂基地检验检疫备案条件和要求》 □(注: 其他依据) 本评审组对该养蜂基地了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并对评审记录、评审不符合项及跟踪报告和评审结论负责。如主管部门对此次评审提出异议,评审组将提供相应的补充说明。 评审组组长(签名): 评审组成员(签名): 200 年 月 日 - 6 -
出口蜂产品企业养蜂基地检验检疫备案(初审/复审)
评审不符合项和跟踪报告
企业名称 不符合项描述 企业地址 整改跟踪情况记录 跟踪结论 养蜂基地所属企业(盖章) 企业养蜂基地负责人(签字): 备检养蜂基地负责人(签字): 评审组长: 200 年 月 日
跟踪检查人: 年 月 日 - 7 -